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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忍看11名农民工先吃剩饭后“下岗”

[转帖]忍看11名农民工先吃剩饭后“下岗”

十多天前,有媒体揭露了北京海淀区黄庄中建二局gate新中关工地上11名民工连续3顿饭菜中有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记者采访时,工地包工头承认,米饭里的剩菜的确是他们吃剩下的,并称掺剩东西也是为民工好,“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人当然也可以不吃。”十天过去了,记者调查,发现了事件的“进展”:就在媒体曝光工地让农民工吃剩饭的当晚,11名民工便接到了“离开”的通知。(4月20日《华夏时报》)

  对于“施舍剩饭”卑劣行径的恶心才下心头,新的愤怒再涌胸间:自由的社会允许有人嚣张,但进步的社会绝对不该允许有人嚣张到如此程度。可悲的是,我们看到的似乎是一套“合理程序”:项目方说,报纸登出他们工地上有人给民工吃剩饭的消息,给单位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考虑到单位信誉,最终决定同吃剩饭的11名民工所在的劳务公司解除工程合同;按照劳务公司的说法,11名工人离开新中关工地,是因为“工程结束了”。追究起来,都是振振有词,堂而皇之。但在程序合理的后面,是傻子都看得出的“惩罚”逻辑:你让我丢掉面子,我让你丢掉饭碗!我们有谁会相信工程结束单单就发生在被曝光的当晚的巧合?

  新春伊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以如此高度关注农民工问题,各界好评如潮:对于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全国关心农民工的“东风”中,11名农民工“觉悟”了,试图反抗包工头歧视,于是把吃剩饭的消息捅给了记者,在大家奋起谴责,唾沫板砖纷纷飞到工地的时候,他们不得不郁闷而憋屈地呆在宿舍里,承受着连剩饭都吃不上了的苦果。可想而知,内心是怎样的悲凉,他们如何看到希望?全社会关心的承诺又在哪里?几个月过去了,在人们最初的关注热情渐渐消退之时,“吃剩饭事件”再次警示我们:把措施写到红头文件里,跟真正落实还相差甚远,光有宏观的一条条规定,没有具体落实的办法,我们甚至面对一碗明睁眼露的“歧视饭”也束手无策,毫无办法。

  面对“农民工很喜欢吃剩饭剩菜”的嚣张,卫生部门说“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评论者说“剩饭里装着监管部门的冷漠”,学者说“剩饭里吃出‘三宗罪’”,你说我说大家说,每一个人都很热心地关切,但问题是“坐而论”进行舆论谴责容易,关键是如何“起而行”?典守者不能辞其责,有没有职能部门把《若干意见》里的措施都落到实处?笔者的标题说农民工“先吃剩饭后‘下岗’”,“下岗”是不得不打上引号的:从如此轻而易举就可以让农民工“走人”来看,他们何时曾在“岗”上?什么用工合同,什么工作权益,什么“带薪休假”,什么福利待遇,都在哪里?

  看到这样一个个案,让人想起为反对歧视、争取平等发出呼号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和他那篇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此时此刻,我们不妨秉持一次“拿来主义”,用套用的方式来鼓呼千百万农民工的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这样的信条会成为所有国人共同尊奉的公理:“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证自明: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繁华都市的教室里,昔日农民工的儿子能够同任何人同席而坐,亲如手足。

  我梦想有一天,我们将以昂扬的姿态,行走在祖国任何一处的大街小巷。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
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我只在背光逆光的角落
看孤单起舞
让自己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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