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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装过年回家版男友

    2007-04-27 19:23:43

    春节快到,妈妈的催归电话声声急,电话里还强迫我要把男友带回家。

    我的神秘男友猪猪这次可吓得不轻,要知道我妈可是六十年代的大学生,书香门弟大家闺秀。猪猪一听这些都害怕,强烈要求我把他藏着掖着,走到哪里黑就在哪里歇。

    可是我金屋藏“娇”一两年,妈妈不会不察觉。听到风声的她这次下了狠招:如果我不把猪猪带回家“年审”,我就得接受她安排的一次门当户对珠联璧合的相亲。

    猪猪其实是我在街头捡来的,当时他的高个儿在纷杂的人流中很抢眼,模样潦草,长长的头发,未刮的胡子,非常有艺术家的气质。果然人家就是个室内建筑设计师。我就喜欢他的满不在乎,继而着迷,继而沉溺。

    可是我妈呢?                

    从小到大我的头发都被她梳得象个时代修女,她养的猫都要洒香水,她就是一个可以把扣错了一颗扣子的丈夫赶出门外吹一整夜冷风的女人。她还喜欢看韩剧,看帅哥,如果让她发现猪猪牛仔裤上的破洞,恐怕她要划条银河把我们俩隔在两边。

    一想到这些我坐立不安,马上把猪猪赶到了商场。阿玛尼?太豪华了,买双袜子差不多。宝姿?太职业化了,适合三十多的男人吧?思捷?好象又太休闲了。我在男装柜台逛得头大,脚趾都肿起来。看来还是平时不够专业,这个女友当得不称职。管他的呢,这件,那件,通通往他身上堆。猪猪这次表现得很乖,立在那里不厌其烦地当着时装模特。

    幸好,在逛街五小时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牌子:polo这个以马球运动为设计灵感的休闲装品牌非常亮丽,我们猪猪不愧是18高的花样美男,全副武装出来那一刻,我眼睛看得发直。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下来:知母莫若女,这次能过妈妈的法眼。

    果然,春节回家,可爱的猪猪一改往常的散漫,变得非常孝顺勤快,加上我的精心包装,妈妈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在偷偷笑呢。

    朝拜母亲大人的一事就这么功德圆满了。没想到的收获是猪猪变得整洁、喜欢打扮了。他说:穿得好看一点,客户也会相信我的品味一些。清晨在衣柜里淘来淘去地搭配。

    这下轮到我不安了:男友太帅,会不会招蜂惹蝶?

  • 肖芸的回归

    2006-04-05 10:03:23

    肖芸念大学时是中文系才女,喜欢吟诗,写心情故事,笔下一片萧瑟。毕业后,芸到了机关,当了办公室的文书。肖芸的老公阿纲是芸的大学的同学,只是化工系的他分配时没这么好运气,去了一个工厂。

    肖芸所在的机关属于清水衙门型,一月除了发些卷筒纸、香皂牙膏等小福利,基本就是等着发工资那天的千多大元。阿纲所在的厂还算有些效益,但薪水也跟肖芸差不多。成家之初,百废待兴,双方父母都是老工人,不能提供经济后援,小两口日子过得不算丰腴。

    本来肖芸在与阿纲恋爱时说了一句大话:我们有共同爱好,文学。文学是高尚的,可也能当饭吃——我可以挣稿费。 后来才知道想法天真。报纸喜欢快刀似的随笔,清的呓语似的心理独白自然没有市场。一编辑对她的锲而不舍感到厌烦,退稿曰:你倒底是写给哪个看的?

    肖芸又怀上了孩子。一脉单传的阿纲欣喜若狂,找了偌大一本《康熙字典》查查找找取名字。肖芸在某个夜晚看着阿纲一字一句地读着《胎教指南》,忽然有点歇斯底里:我们凭什么养孩子?

    她举例:机关某女嫁了个处长,马上住进大房子,某女嫁了个老板,用的化妆品全是进口的,某女辞去机关公职下海开店……种种精彩豪华,而自己呢,跟着阿纲住在一间月租四百的小屋里,天天在油烟里抄锅练铲,玉手已不复当年的削葱根,每一根纹路都提醒着无情岁月。

     肖芸那夜洪水决堤般哭了一夜,阿纲无计可施地呆坐床沿。肖芸又气又急地想:我电光火石般地看透了这个窝囊的男人!瞬间作出一个重大决定。

     她去医院打掉胎儿,写了辞职信,进了朋友介绍的一家私营公司。作总经理秘书,薪金每月三千多,年终还有分红。肖芸想自己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在那些化妆品柜台前不必躲躲闪闪,不必眼巴巴地羡慕街上那些粉脸红唇暗香浮动的女人。她拿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去一家美容中心做了一次价格不菲的SPA

    经理有时因业务应酬拉她去唱歌,看着陪唱小姐媚眼飞飞讨好经理,她的心中又是鄙视又是轻松,她想:我是靠才华吃饭的。

    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做得很开心。工作无非是接几个电话陪几次饭局,拟几个不太有挑战性的工作计划,有点无聊。又有要好的女同事偷偷地说:你发现经理看女职员的眼光很色没有?肖芸吓了一跳,她想起以前机关的主任是个好老头,对人和蔼极了。经理有回对一业务员跑业务时遭遇车祸拒付医药费,蛮横地说我们是私企不管这么多,又让她想起以前自己得肠胃炎时工会主席拎苹果来嘘寒问暖的事。经理最爱训的一句话是:记住你们是打工的。这让肖芸感到很悲哀。在机关里顺手给科长倒杯开水科长都要说谢谢,而这里她感觉不到自己的份量。

    还是阿纲发现了她的郁闷。他有一天忽然拿了几本复习书给她,简短地说:你后悔了,就努努力,重新考进机关去。又说:我是穷,可我喜欢我的工作。肖芸认真地看了一眼许多天她从未正眼看过的老公——他没有为妻子打掉胎儿暴跳如雷,也没有因为自己挣得不多而自暴自弃,他一直默默地陪在她身边,关心她的喜,她的忧。她一头靠上阿纲的胸膛,忽然想流泪。

    一年后的公务员公招考试中,肖芸以优异的成绩,又一次走进了机关的大门。

     

  • 化不化妆

    2006-04-04 16:36:37

    我和大多数女子一样,没有天生的丽质,唯有靠涂涂抹抹、修修补补,才可以在镜头前灿烂美丽一回。然而非常惭愧,对于化妆品,我的知识几乎为零。从小母亲就随时提醒我:年轻女娃不要把自己涂得脸煞白嘴象吃人血啦,最美不过素打扮嘛。这使得我至今对化妆技巧一窍不通。逛商场,平街层到处是粉香扑鼻的化妆柜台,眼见广告明星冲着我嫣然巧笑:买吧买吧,你就会变得像我这样倾城倾国啦。我却低下头快快走快快走,我连哪是护肤水哪是防晒油都分不清,不会被冷艳逼人的售货小姐笑话吗?

    于是我只好把我的不带任何化学成份的真面目示人。虽然说不惊艳,但也不难看。单位的工作作风要求严谨朴素,于是正合我心。要我天天提前从温暖被窝里钻出来对镜慢慢贴花黄,我才不干。当然也有朋友好心劝告:年轻女娃儿,还是该给城市增加点风景,现在不打扮,到脸上沟沟坎坎一笑假牙落出来才打扮?叫你小妖精总比叫老妖怪好吧?但马上又有人替我辩护:人家心思不在这上面,人家是才女!大概人们心中的“才女”,一定是生性慵懒性格古怪,超常人的,因为“才高八斗”而不食人间烟火的。但我,既非“不屑打扮”又非什么“才女“,我只是因为手笨,因为怕越扮越糟糕,所以才索性素面朝天。看他们争辩我倒是在旁边偷笑,仿佛云端看厮杀,竟不觉得那跟我有关。

    有天,单位另一位同好,一位同样不化妆的女士忽然涂红抹绿着来了,一看,吓,两条卧蚕眉,一张血盆口。她喜滋滋地逛了几个办公室,估计也没得着预期的赞美,非常地失落。洗手间里,两个碎嘴同事在悄悄议论:原来以为她化了妆会漂亮一点呢,结果……

    这话敲醒了我。原来浓妆艳抹叫化妆,淡扫柳眉也叫化妆,要化就要化个精耕细作,推陈出新,艳若天人,否则化了妆也不美,岂不是比不化更失败?而我,就安心地当个素面女子算了,因为艳若天人的前提:复杂昂贵的化妆品、娴熟的化妆技术,我都没有。

    唉,生女若吾,不够漂亮,又想漂亮,又拙于扮靓,麻烦也哉!

  • 女人爱冬天

    2005-11-18 16:27:54

    “老婆老婆你别馋,腊八过后就是年。”大概冬天是女人们最可以享口福的的季节了,是进补的大好时候。寒风一吹,羊儿正肥,羊头炖枸杞,羊肉烧萝卜,羊杂煮米线,羊骨熬汤锅,怎么吃都有理,个个吃得红光满面。冬天可以大吃特吃海鲜、甲鱼、火锅,而不必担心上火:冬天脸上的青春美丽痘生长缓慢;也不必记挂瘦身纤体,冬天里女人个个穿得膀阔腰圆气鼓鼓的,是胖是瘦看不出来。

        女人特别热爱冬天:冬天是盛妆出行的季节,什么粉什么霜一层一层地涂将上去,而不用担心汗水的破坏,而“美若天仙”就这样制造出来了,皮肤上再没什么暗疮雀斑,胭脂水粉把女人的脸变成了剥壳鸡蛋。冬天可以借口怕冷而“静若处子”,不必担心因为不运动而迅速增肥;冬天也可以放心大胆地“动若脱兔”,不会让淑女们出现难堪的“香汗淋漓”。

        家藏名贵羊绒、皮草的女人热切地希望天气冷下来,再冷一点,那么她就可以提起羊绒大衣的裙摆骄傲地同事眼前晃动,或者脖围貂皮在大街上自豪地秀一圈。

        而没什么漂亮衣服的女人也喜欢冬天,她可以拼命地往防寒服里塞毛衣,对女友说:天太冷,哪里顾得上美观?

        冬天还有那么多节气,元旦、春节,年轻人还要过平安夜、圣诞、情人节。不管土节洋节,对于多多少少有点孩子心性的女人来说,都热闹欢喜。冬天的节气特别长,女人们也就穿得富富态态地去串门,连饭馆火锅店的生意都是冬天特别地好。

    冬季是一个蛰伏的季节。吃过晚饭,女人们或钻进被窝看电视,或闲闲打几圈牌,碎碎地拉几句家常。忙碌的生活,在冬天也忍不住停了停脚步,轻轻地打了个呵欠。

     

  • 章大姐的“第二春”

    2005-11-18 15:56:36

    邻居章大姐,可是个能人,机关政工干部,夏天喜欢穿花裙子,打扮得很时髦,根本看不出来有五十出头了。政工干部的特长是能说会道,章大姐的个性开朗活泼又热情,所以街坊们摆龙门阵时,只要有她就飘会着快乐的笑声,不会沉闷。
        
    可是这一年,机构改革,章大姐提前离岗了。处长在动员会上一字一顿地说:现在是知识经济年代,要让年轻人大施拳脚。章大姐咬着嘴唇听着,眼泪差一点掉下来。
        
    办公室的窗外风景依然,低头长江东流,抬眼群峰耸翠。章大姐边收拾东西边茫然地想,就这样告别机关了,岁月慢慢地流淌十多年,自己不知不觉竟到了谢幕的时候。
        
    老公安慰她,不如在家安静的看看书煮煮饭,安享晚年。章大姐照做,可是却闷得慌,几个月下来,人发了胖,没精打彩,去医院体检,医生说,血压有点高了。
        
    有天几个老同学约起去爬黄桷古道。章大姐的祖屋就在黄桷垭,可以前公务繁忙的她很少这样清闲地游山。她有点惊讶地发现:古道的暮鼓晨钟依旧,外来人却多了,安静的小镇热闹起来。在章婆婆看来很平常的黄桷桠的老萌茶、腊梅花,游人当成宝贝。同学说,当初南山一户花农,采用南山的清冽泉水和农家土鸡烹制出了美味可口的菜肴,在龙黄公路到南山的岔路口上开办了第一家泉水鸡店,生意越做越火。后来农户们纷纷把自己的房屋装修改造成一处处绿树掩映,花香四溢的农家小院,成为吸引游人的一道道亮丽风景线。
       
    章大姐素来对美食感兴趣,几次去吃泉水鸡,吃来吃去就动了心,招集老公儿子儿媳,把自己也想开农家乐的想法说了,得了到他们的赞同。于是,在一个花开的春天,章大姐的农家乐开业了。
       
    现代人越来越喜欢休闲这个词儿了。那些在钢筋水泥丛林、暄嚣市声中工作和生活的都市人,纷纷来此领略田园风光,倾听水声鸟语,呼吸大自然花草泥土的气息;品尝章大姐的手艺,泉水鸡、泉水兔、时鲜蔬菜、蕨菜苕尖、豆花和香喷喷的老腊肉,别有风味的竹筒饭、南山特产的桂花酒;戴上草帽,到后院的池塘垂钓;或者挽起袖口,亲自到地里掰几棵玉米,尽情享受乡村野趣、活鲜佳肴。如果要住下,更可以欣赏山村的夜色,倾听静谧流泉、松涛。章大姐准备好干净的床铺,整洁的被褥,让客人在天籁无声中睡个好觉,香甜无比。
       
    章大姐在机关时搞过文史研究,所以装了不少陪都老故事,闲下来,给客人宣传南岸:依山傍水,风光旖旎,自古即为旅游胜地。清代乾隆以前巴渝八景南岸有三:龙门浩月、黄桷晚渡、觉林晓钟;乾隆二十五年评定的巴渝十二景南岸有四:龙门浩月、黄桷晚渡、字水宵灯、海棠烟雨;抗日战争时期评定的陪都八景南岸有四:铜锣朝天、清水蒋莲、涂山耸翠、字水宵灯。客人们听得很入迷。章大姐也很时尚,仍象上班时那样喜爱读书看报,她说,自己的泉水鸡产业是和区里旅游规划合拍的,这叫观光旅游。利用丰富的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面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家乐。开发出水果基地、蔬菜基地、鱼塘、珍稀野生动物养殖场等,形成集观赏、采摘、劳作、品尝为一体的农业旅游格局。道理一套套的。不明她以前身份的客人都赞扬:这个老板娘真会讲,懂得比城里人还多。
       
    章大姐跟朋友们说,没有想到自己五十多岁了又开始创业,赢利事小,调整心态事大,只要不闲得发慌,累点也值。果然开店不到半年,血压降下来了,人看起来也更精神更漂亮,儿媳笑着夸她:妈,你的第二个春天来到了。

  • 阿琅故事

    2005-09-01 11:00:26

    阿琅从大巴山深入走到这座以繁华加繁杂著称的城市时,还是个高中刚毕业的黄毛丫头,和许许多多进城务工的农村妹一样,她有着满眼的迷茫和满心的梦想,当看见高速公路、豪华酒店、靓装名牌、物质女郎时,她渴望这个城市有一个角落能容纳她的呼吸。

    她算是好运,有家小理发店看她天生丽质,收她为学徒。每天清晨,人们就看见一个脸上有着健康质朴的红色的小妹儿,费力地搬出一个火炉,在人行道上边咳嗽边生火,煤炭烧出的浓烟一滚一滚往上窜。那白白的浓烟给清冷的小街很添了些热闹。

    而阿琅在凝望浓烟时想着她的心事。她和这个地区的同乡有了点接触,得知有的女孩子也是从洗头小妹做起,后来一摇身变成了有钱人的的“女朋友”,穿起了几百块钱一件的呢子大衣。阿琅瞧着自己身上早已过时的“滑雪衫”,不由得叹了口气。做学徒是没有工钱的,只管饭管住,照这样下去,莫说几百块的大衣,连百来块的新棉袄也是“遥遥无期”。

    然而阿琅很快就有了呢子大衣,当街坊有点惊诧于这点时,她正抚着大衣领上的人造毛领向着一个男人甜甜地笑。那笑仿佛在装作献媚的样子。阿琅有了男朋友了,这男朋友是个年近四十的离异男人,自称是个“知识分子”。阿琅喜欢知识分子,她读书时成绩不好,却一昧都用功非常,每次瞧着班里那位后来考上清华的男同学心都砰砰直跳。

    这男人荜门蓬户,穷酸气冒三丈高,常不屑地批判有钱的坏处。阿琅欣赏他的清高,所以不仅原谅了他的种种节俭和不周到,而且暗自下决心要跟他吃一辈子的苦。她心甘情愿住到他四壁皆空的家,用柔情的手为他做羹汤、洗脏衣服。

    后来阿姨想起这段经历,只觉既不是春梦,亦不是恶梦,只是可笑又可悲的梦。当她向男人提出结婚时,男人却说:那要看你会不会生儿子。我前妻就是因为没有生育我才跟她分开的。如果你能生,我结;不能生,再等等。

    后又无意中听见他那抱孙心切的母亲跟他说:有了没得?有了让她生了就给笔钱打发她。她也想得出来,一个农村妹还想“转正”?阿琅眼前天旋地转。

    阿琅后又漂流何方,不知所踪。但三年后,她又回到了小街理发店,这次,是当老板。

    当你路过小街,发现有家发屋里有个穿着谈吐皆不俗的姑娘在忙活,那就是阿琅。发屋左边是杂货铺,右边是火锅店,阿琅有一张无论放在星级酒店还是放在陋巷小街都非常精致耐看的脸,更重要的是笑脸如花,这一切都和人们展示:她是这里的主人,她心情不错。

  • 保姆阿芬

    2005-09-01 10:58:54

    给小梨干净的手帕,看她蹦跳进幼儿园,阿芬转过头来对付大清早就堵得严严实实的马路。才进城时阿芬最怕过马路,不晓得车为啥子没个完,有次横下心一闯,就遭的士司机一阵骂“宝器,不想活了呀!”阿芬现在终于能很熟练地从车林中杀将出来了。

    从菜市场出来,阿芬回味着砍价时的伶牙俐齿。那些黑心的鸡贩把鸡灌得动弹不了,而主人又只给了二十块菜钱,看来炖鸡汤是不够的了。“老实人吃亏呀”,阿芬感慨,欣赏着自己趁乱摸来的两根莴笋,她突然对自己的市侩气有点震惊:几个月前,自己还是个看到挂历上新鲜水果般的泳装女人都要红脸的女孩呢,现在却敢说着脏话浑水摸鱼了。

    电梯上十二楼,开门,关门,换拖鞋。阿芬一边择菜,一边欣赏着屏幕上广告女星的黑亮长发。阿芬也有这样一头黑发的,但以前在乡下要做活路,煮饭喂猪种地,想也没想过能这样披着头发,娘会说:象个披毛鬼。更莫说穿点吊带衫高跟鞋。没有对象就穿不成好衣服,可没有好衣服又难找到好对象,阿芬就在这个圈子时心烦地等待。终于等到了启福,而启福他妈又风言风语:只怕娘家是个填不满的穷坑。阿芬一气,就翻山越岭进城当了保姆。

    城里人享福呀。阿芬把菜叶倒进盆里,开始清洗一块排骨,继续她的思想。对门那对新婚夫妇,上月办的席,婚车都花了十几辆,大奔宝马凯迪拉克。阿芬啧啧惊叹,不禁对启福恨了一声。前天启福写信来叫她回去,说盖了新房,铺了水磨石地。阿芬提了几次笔,可落不下一个字,她想问:装修了吗?来娘家接我时还是借个小车吧……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阿芬打起精神热了头天的冷饭冷菜,匆匆吃了。漫长的中午,单元楼上上下下寂静无声,太阳在窗帘外耀着,使城市象漠漠的旷野。男女主人和他们的女儿小梨都要傍晚才回来,阿芬只负责接送小梨、煮晚饭、洗衣服做清洁。这样的轻松在乡下是不敢想的,城里还是好。

    搓几件衣服,再发会儿呆,关电视,接小梨,煮饭炒菜,女主人先推门:炖的排骨吧?

    晚饭后是最难打发的时间,离睡觉还早,又不敢跟主人争电视频道。阿芬坐在客厅角落,抢着去接电话,模仿着声讯小姐的娇软调子,长长一声:喂——

    半夜,阿芬被对门的哭骂声吵醒了,男人凶恶的声音在骂女人,女人的哭声宏亮刺耳,仿佛要寻死觅活。阿芬吃惊地听着,模糊地想着有十几辆好车迎娶的婚姻竟也会这么互相折磨呀……厨房的玻璃窗透进路灯的灯光,阿芬侧躺着,凝视着铮亮的大理石灶台,家乡那温暖漆黑的泥巴灶突地跳进她的脑海,她忽然很想很想启福了。

  • 懒嫁一族

    2005-05-20 11:35:29

    在喧哗都市的咖啡屋里,有华服盛装女子独坐一隅,闲闲地搅动一杯卡布基诺,翻一本《时尚》,看年龄,大多坐二望三,脸上进口的烟脂水粉也掩不住乍露的小雀斑。

    她们是这个时代特有的产物,以前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单身新贵”,现在有个更酷的称呼:懒嫁一族。

    她们是外企白领、银行小姐、销售代表、会计师律师……总之不缺钱花,所以不为钱谈爱,男人的金钱花纹不能耀花她们的眼睛;都是漂亮的——即使没有天生的丽质,也有本事把自己打扮得明艳动人,她们是一线化妆品的VIP会员;喜欢的是情调,一场古老的爱情电影就可以赚得她们眼泪涟涟;吃得却相当俭省,一碗素面当午餐是她,一客冰淇淋加一块蛋糕当晚饭是也是她,理由很多:因为怕胖,因为方便,还因为不当主妇,用不着显示自己的手艺……

    无疑是可爱的。但她们身边没有护花使者,也没有玫瑰计划。

    她们中的一些人,是谈过恋爱,有的还试婚同居,然而男人背弃了她。当从爱情的伤害中觉醒时,她开始紧锁心扉,用冷傲的目光维护着脆弱的内心。

    另一些,生来个性刚强,讨厌受婚姻的“羁绊”,与男子处在一起就赌气吵架,慢慢闹得心凉。久之,她也把结婚这件事看得淡薄了,索性一个人逍遥自在。

    还有的,因为种种原因,或是生长于单亲家庭,或是悲情小说看多,瞻前顾后,对婚姻有不信任感。一位不婚女友的理由就是:不相爱,对婚姻是一种不忠,爱得深,别人背叛或者年老时先离去,岂不是不能承受之痛?何况这个时代,女人完全能养活自己,用不着找一张长期饭票。要嫁就嫁个完美,等待,等待吧。

    但时光不等人。于是她们就成了亲戚朋友摇头惋惜的议论中心,成了闲来无事的“媒婆”的捕猎对象。咖啡屋里,长长睫毛下投着一片寂寞的阴影。

    然而她们有自己的生活:独立的小户型,自由舒展的空间,不用看人脸色;清晨,手提电脑长发飘飘,在大街上步履匆匆;白天,高跟鞋在写字楼里穿梭,尖尖的红指甲又敲出一个绝佳创意;夜晚,要不在健身房里吸氧流汗,要不去夜校充电考级,要不约了女友看电影,听音乐会,去江边吃宵夜,或一个人闲闲地蜷在宜家舒服的沙发里看书,屋里飘过莫文蔚的个性歌声……她们没有难处的婆媳关系之烦,没有洗手做羹汤之累,没有等待的苦,相思的痛,有更多的时间设计自己,完善自己,她们思维活跃,业务精尖,她们是最IN时尚的代言人,也是纯洁爱情最执著的信徒。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潇洒与快乐?

  • 小资女人可爱乎

    2005-01-25 09:45:01

    看官莫烦,是啊,2005年的今天来谈论“小资”这个称谓是有点过时了,而且据我所知,小资已经成了有些人吵架用的话,例如气吼吼的叫骂:你才小资咧,你全家都小资咧。谁跟她提这词儿她跟谁急。但我们不是一直在绕舌男人喜欢哪类异性吗?探究一下这个话题还是蛮有乐趣的。

    当然,无可否认,曾风靡一时、在娇痴无那的白领小说中出现的一些女小资的作派真是令人厌烦。

    比如,书中的她们总是很有时间很有闲钱的样子。好象都没有固定工作,我们不可能看见她们拿着一袋牛奶一个馒头气喘吁吁地上班打卡。决不会住在北国冰川黄土高坡边远山区,只隐藏在大都市颓废的石头森林里。喜欢旅游的地方一定是丽江、阳朔、苏杭、西藏。总是飞来飞去的,在上海北京广州啊这些时尚的城市去发掘自己的爱情。作者喜欢赋予她们自由撰稿人、流浪画家等高尚飘逸的职业,但现实生活中这个糊口尚可,“资”可不行。她们靠什么买飞机票?住有雪白床单的宾馆?真是不解之谜。我们只可感叹:阿弥陀佛,这是一群被上天保佑的吃饱了饭的女人。

    无一例外地热爱棉布、银饰,原木,现磨咖啡,吃脱了脂的瘦肉,蛀了虫子眼的蔬菜,喝脱了脂的牛奶,不含糖的饮料,讲话中英文混杂,香水比驱蚊水都用得多。为了与众不同,生活在她们那里变得复杂而偏执。

    而且还生着相同的病。归纳起来,一是失眠,二是胃疼。这两种都是自恋的病,她们衣食无愁,体会虚无,然后装作深刻地杞人忧天起来。老是大把大把地吃安眠药,掉头发,胃疼得流眼泪,象是那病怏怏的林黛玉,吐点血念几句诗才够风雅,才够小资。

    幸好,当读者们疑惑着担忧着这样的问题女人该怎么生活下去时,多会出现一个英俊有钱善解人意的好男人来英雄救美,欢喜圆满大结局。

    这是极端的书面化的小资女人,也就是这些恶俗细节败坏了小资的名声。然而在现实中,小资的大致含义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讲究情调和品位,可以类比于西方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在没有伤害别人的前提下。所以女人们大可不必因这恶名束手束脚,小资一把又何妨。

    我猜,男人应该喜欢小资化的女人。你想想,当一个女人脸色越来越苍白,防水增长睫毛膏卷过的睫毛下总是透出忧郁迷离的眼神,男人当然会觉得很吸引,比那种“秋天的红苹果”更云遮雾罩;坚决拒绝速溶,能在十秒钟内靠味蕾迅速地识出咖啡的种类,产地的女人,那些出身草根阶层的男人们绝对会佩服得五体投地; 明明自己喜欢看肥皂剧和爱情小说,却优雅地正襟危坐地讨论村上春树、杜拉斯、米兰昆德拉的女人,是不是让男人觉得很有文化呢?至于女人不穿街上到处招摇的露背装,而用《花样年华》里张曼玉般的姿态袅袅绕绕地裹着旗袍,男人的眼神,肯定被她俘虏啦。

    没办法,男人就是这样一种俗人,有征服欲望,喜欢距离感,你大大咧咧健康无邪的模样,他一眼就把你看低了。无可置疑,对着月亮吟诗比对着日光灯说话浪漫,爱情讲的就是情调,而情调, 正好是小资女人的拿手。

  • 玫瑰与猪肉的交战

    2005-01-12 17:44:28

    我敢说,不喜欢玫瑰的女人不算真女人。

       情人节街头,大把地抱着昂贵玫瑰,小鸟依依地傍着男人散步的女人,非常得意路人投来的目光,也很满意旁边那位男友略略的傻气和尴尬。她甚至在想:如果男友当街跪下来求婚就更美妙了,她会露出一种迷醉的表情,象演电影那样飞身扑进他的怀抱。

    抱歉,对于男人来说,情人节基本是情人劫,切记不可草草庆祝,更不要心疼天价玫瑰与咬人的情侣套餐。你得十分精心地准备一切,营造出浪漫氛围,不然你就可能失去她。

    女人对这样的浪漫是有报答的,甚至用漫长的一生。以后如果结了婚,吵架扯皮的偶尔,她会猛然地回想起这一幕,擦干泪水止住骂声;如果分了手,女人在老得掉牙的年龄,某个有阳光的午后,也会忧伤地忆起:那天的花真美。

    女人这辈子,至少得浪漫一回,象麻疹,出过才能免疫。女人骨子里很虚荣,喜欢与众不同,婚前没有浪漫过的,婚后会寻思着补上,如果一直缺课,难保不会红杏出墙。就算做了夫妻几十年,头发白了,女人们都期盼着哪天老伴能玩点花样给点惊喜。

    男人爱着女人,女人爱着的,是爱情。

    女人爱着爱情的感觉。洁白的情书,树林中的初吻,月色下的漫步,男人的英俊模样,都是些时光碎片,女人们用巧手一片片串起来,完好地放在心灵最柔软的角落,并时不时拿出来抖抖灰尘。所以我们不难看到为什么那么多家庭主妇在爱情肥皂剧前痴痴地流眼泪,特别是男女主人公怆然对视,再一步一回头地离开,天啊,我曾经的爱情跟他们多么象!

    老公们不必吃醋,你的太太并不是在怀念某一个旧情人,她只是在剧中找到了一点滴与逝去的浪漫相似的片断,在画饼充饥。也许那个旧情人早已面目模糊,但他曾留给她的清新美好感觉,时不时地会跳出来折磨一下她空虚的神经。

    老公们更不必效仿,拙劣地炮制浪漫。女人理解的浪漫就是被所爱的男人无微不至的体贴、关心和呵护,犹如自己时刻浸泡蜜罐,试想,你有没有功力分身有术面面俱到?就算有,你普通的生活轨迹又怎能与《廊桥遗梦》、《泰坦尼克号》里的老牛仔、小帅哥的惊世浪漫比美?

    月光与花香填不饱肚子,爱情终究要在吵吵闹闹,柴米油盐的婚姻中打磨掉最初的闪亮,惊喜与新奇不断出现恐怕心脏也负荷不了,老公已成了天天可以碎嘴唠叨的亲人,偶尔发生的浪漫事件变成婚姻的蕾丝花边。所以婚后的女人退而求其次地更多的关注猪肉。天天有猪肉吃的婚姻生活,踏实。

    当然,对于男人来说,挣钱比学习浪漫拿手得多,所以男人们为了妻子的衣食无忧奋斗不息。但是,当男人给了女人足够多的猪肉的同时,却发现女人的眼睛羡慕地望着窗外的玫瑰……

    唉,男人在玫瑰与猪肉的交战中烦恼着,女人在玫瑰与猪肉的交战中矛盾着。周而复始。

     

  • 做淑女还是酷女

    2004-12-30 10:06:10

    淑女和酷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旗帜鲜明地各自割据一方。

    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她们的拥戴者们各执一辞,不肯向对方让步。

    真正的淑女和酷女堪称女人中的极品。这里真正二字的含义是淑女和酷女都不好当,更不好学。

    但男人们往往只看表象。

    例如,淑女的石榴裙下人数不少,包括新新人类。念大学的表妹听班上几个男生谈他们的爱情理想,其中一个很HIP-HOP,笑起来有点邪气又让人有点着迷的金发男生居然郑重地宣布:我喜欢淑女,向往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生活!真是语惊四座让人大跌眼镜。他表示,淑女就是长发飘飘,软若秋水,素手纤纤,默默地守在书案边,为心爱的人泡一杯香茶,缝几颗纽扣,织一件毛衣。

    他口中的淑女,有一点象我外婆那一代的女人,勤若春燕,相夫教子。但这只能算是具有传统美德的传统妇女,并不能上升至淑女。淑女们要讲究德言容功的完美,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心里非常安静,对世界充满了与生俱来的悲悯,没有太高的物质欲望,对爱情决不主动出击,不多行一步路,多说一句话。

    做这样含蓄而晶莹的女人决非易事,古时候有个叫林黛玉的女人也曾想过淑女一把来着,但她不小心中了情网,写了情诗,死于情变,跟淑女理想越滑越远。现在这个商品社会,爱情越来越速食,女人被迫变得性感、主动、功利,一见好男人,姐姐妹妹跳出来争抢。淑女们怎能在复杂的形势中独善其身?真替她们担心。

    你说,那么就做酷女吧,酷女就洒脱得多了。看看艳若桃李,眉毛飞挑,笑起来花枝乱颤,整起男友来毫不留情的野蛮女友全知贤,身后的追求者照样一抓一大把。

    然而,令都市时尚女郎郁闷的是,染红头发或者大冷天穿短裙都不能代表COOL。酷女,就要按照自己的意愿特立独行,不管不顾,行为出彩。比如老板骂她的时候,不能象一般的小白领那样唯唯诺诺点头哈腰,得文件夹一甩就走人。不要穿名牌,因为她相信她自己就是名牌。不依赖爱情,爱自己胜过爱男人。就算是旅游,都不去那些人打堆的地儿,无人区背个一人高的背包,快乐地边走边唱那才叫酷。酷女们就是要让FANS们觉得她的生活有资格让他们啧啧称好又绝望得无能为力。

    不屈从于世俗更是件需要勇气和能力的事情,所以酷女也不好做。

    淑女与酷女看似对立,其实有共通点,两者都是有个性的女人,淑女坚持守住道德,酷女坚持打破常规。她们决不做面目模糊的中间者,没有商量可言。

    男人,如果你有幸遇到一个淑女,永远不要去探究她内心的秘密,她仅有外表供你阅读;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个酷女,永远不要试图去改变她的步伐,请跟着她跳舞。

     

  • 买不买,小户型?

    2004-12-14 19:54:01

    新居时代,有好事者发现,越来越多的女人购买小户型,单身女子尤甚。
       
    女人多半对小的东西有偏好,就象男人喜欢德国牧羊犬,女人却钟意京巴狗儿一样,小户型的卖点就是小:小才会精致可爱,小才会总价较低。女人们盘算着存折里的数字,嗯,三七二十一,再按揭一点点,刚刚好。
       
    买到手就是自己的房产。房产呐,是人生的大事情,当女人看见房管证国土证上统统写着自己的大名时,那种激动兴奋,不会比嫁人差多少。
       
    社会真的是进步了:看看解放前的女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讲究是德言容功无可挑剔,而不是家产哪一份是自己的。如果遇上一个碎嘴恶婆婆,那真是哭肿了眼伤透了心,还得表现得贤良淑德若无其事。哪会有自己的空间?只等千年媳妇熬成正果那天。而就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分一套单位住房而凑合着结婚的男女多的是,女孩子交付自己的理由就是不结婚就没房住,想有自己的HOUSE不知待何年何月,当然也冒着婚姻基础不牢固的风险。比着她们,现在的单身女子真是幸福。
       
    有房子代表有经济能力,经济是爱情的底气,女人说话的声音也就比借住时大一点。比如我家对面就住着一位:一室一厅不足五十平米的空间,墙全都打通,沙发和床背靠背,杂志乱七八糟地扔在羊毛地毯上,很现代派。有次我出门倒垃圾,正看见她把一个男人往外赶,口气很凶:滚滚滚,再也别来。过了一阵,又发现她挽着另一个男孩儿眉花眼笑地开防盗门。
       
    如果不谈恋爱,独居也是一件很时尚的事情。房屋怎么装修怎么布置随心所欲没人打岔,再晚回家也不会被老爸老妈念叨,不叠被子隔天再刷碗而不会被骂作懒婆娘。最关键的一点:这代表了妇女更进一步的解放,女人所选择的生活方式天宽地阔。深谋远虑的女人在暗笑:以后嫁了人,小户型一租,就是自己的私房钱,买点胭脂水粉足够了。万一不幸婚姻破裂,自己也有个落脚处,不用搞得回娘家那么狼狈。
       
    说到这儿,还真想起个现成教训:一个女友婚后舍不得吃舍得穿,一心一意扑在小家庭的建设上,却没想到老公变成陈世美,坚决要离婚。这下女友真透心凉了:房子是老公的婚前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她只得出局。但是她往何处去?已经错过了房价较低的前几年,如今再咬着牙看三四千一平米的行情,真有学生留了几级从头学起之痛。
       
    其实认真探究起来,小户型单价较大户型高,用于投资还好,用来居住实用性不强;总价虽然较低,但配套费、装修费、物管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经济负担并不轻;女人天生害怕孤独,住不了多长久就会生惧或生厌,结局还是找个可靠的人嫁掉。所以一本著名的流行杂志把女人买小户型列为二零零四年几十大恶俗之一,劝女人谨慎行事,戏称如果有男人肯付首付,方可为之。
        
    说起来又有点迷迷糊糊了,那单身女人倒底买是不买小户型呢?是先找老公还是先买房子?也许,幸运的女子两者皆得,背运一点的,能占得到一头也不错啦。

  • 今天你纤体了吗

    2004-11-30 18:20:55

    燕瘦环肥,古今有之。以前的纤体叫减肥,多少带有一点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铜臭。一听肥字,脑子里立马跳出个地主婆似的女人,多吃多占形象恶俗,俺家里一周才吃一顿肉呢,你减肥?而痴肥女人们也不敢公开抱怨叫嚣,悄悄跳跳绳跑跑步,少吃油荤多吃素,毕竟这是私人的事儿,跟大众传媒谈论自己的双下巴小肚腩?不可想象。

    是谁发明了这个新词:“纤体”,怎么听怎么美,没有反胃感。风中弱柳,纤纤一握,小鸟依人。改头换面后的纤体风潮,几乎与SARS一样有了速度和影响力。翻开任何一份女性报刊,纤体广告无孔不入,明星们的魔鬼身材诱惑着你的钱包;上个月还肥得跟棕子似的同事,这月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穿起了S号的时装,曼妙腰肢在你面前招摇;女友的那些纤体偏方虽然听起来有点象满清十大酷形,但她们居然口口相传争相尝试;预计拎着菜篮聊天的主妇们的主打话题将不再是小孩老公婆婆,而是:

    今天,你纤体了吗?

    女人纤体,男人使然。至今羡唐代,女子多肉不叫肥胖,叫珠圆玉润宜室宜家,有杨贵妃娇态,皇帝都喜欢。现代女子面临的审美态度很苛刻,男人不只看女人的脸蛋,还要瞅她的身段。国外某医院调查显示一位细腰女子的怀孕机会几乎是那些腰比较粗的同龄女子的两倍。如果男人们继承了祖先的择偶趋向,寻找的正是生育力强的伙伴的话,那他们被细腰女子所吸引也就不能说是巧合。一但赘肉丛生,水桶腰圆,男人会嫌弃你,变成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女为悦己者容,才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为了嫁个好老公,饿几顿饭花几千块钱来纤体又算什么?

    女人纤体,潮流所逼。有人形容香港的纤体风之极端:“在香港,肥胖被认为是不可饶恕的,如果你身材臃肿,你就只能过那种自卑、自闭、暗无天日的生活,人们会给你一个“猪扒”的封号来挫伤你的自尊心。电视、报纸、杂志、路边灯箱等,无数声音都在告诉你骨瘦如柴才是靓女。明星们也前赴后继地当众演示‘恐怖瘦身主义’。”有哪个千娇百媚的女人想当“猪扒”呢?

    就算社会宽容你,时尚也绝不放过你。阿雅歌里唱“衣服更奇怪/SIZE那么小/倒底想给谁穿”,没有一件时装是为肥胖腰粗的女人设计的,如果你象只肥鹅,售货小姐甩来白眼:没有你的尺码!选美选秀,水蛇腰们个个细得快要断了似的,虎背熊腰没资格在那里晃奖杯。钱再多有什么用?快快去买健身器材,冬练数九,夏练三伏。

    唉,肥胖女人就是这样悲惨。你还毫无节制地吃东西,赖在沙发上夜以继日地看电视,忽视长起来的一寸寸腰围?有没有想过后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想想纤体的好处吧:修正和弥补了人生瑕疵和缺陷,丰富了人生内容,增加了人生体验;纤体的成功,提高和展现了人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标志着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盘活了不少濒死的美容院,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啦啦啦,吹响号角,向前冲吧。

    再望远一点,如果四十岁时,还能拥有一个平坦结实光滑的小腹,证明你一直过的是一种健康的生活:不酗酒不抽烟,不吃垃圾食品,早睡早起,锻炼身体,排毒养颜。

    健康,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 被精致所负累的爱情

    2004-10-15 10:21:15

    28岁的薇安在外企工作,良好的家境,不菲的高薪,漂亮的容貌,现代的胭脂水粉更令她看起来冷艳动人。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是很抢眼又抢手的,可是薇安很寂寞。处女座的她是个完美主义者,喜欢品位,喜欢精致,喜欢一切有情调的东西,但身边的大大咧咧的男孩儿不免让她失望。所以薇安就常常在有微风的夜晚,看窗外的灯光透过布帘,落寞地慢啜着咖啡:一杯喀布基诺,有雪白的奶油,香甜的泡沫,有爱情和梦想。
    一次单身俱乐部组织的联谊会上,薇安看到了桥。桥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随意地穿着Esprit的新款T恤,178的身高,脸与下巴的线条很刚性,有近乎希腊人的完美。女孩子们的目光都有意无意地注视着他。他的出现,让其他条件普通的男人很是感到威胁。薇安凑过去搭了几句讪,才知道桥也同在外企工作,喜欢吃西餐,对许多品牌耳熟能详,不免对他着迷。两人共舞了一曲探戈,四目相投,在音乐中情意绵绵起来。
    两人心领神会地牵了手。开始的时候,薇安觉得真象歌里所唱的清盈盈的水来蓝格莹莹的天,日子甜蜜得不敢相信,感情特别合拍。两人常常在夜幕初升时,坐在比萨店里享受意大利师傅纯正的手艺,或者在西餐厅里讨论哪家店的罗宋汤最好喝。透明的落地窗前执手相对,看灯火在这个城市一点一点地闪烁起来,薇安就有一种初恋般的感动和感怀。
    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爱情的感觉慢慢平淡了。桥好象对经常流连于咖啡屋或者酒吧夜店的生活有点厌倦,有一次,他对薇安说:你煮一回饭给我吃吧。薇安就很惊讶地问:为什么要煮饭?我讨厌油烟。桥更惊讶地问:你从来不煮饭吗?薇安说:对呀,我不会煮饭,也从不打算做。我看见我妈那粗糙的双手,闻到她头发里的烟火气,就觉得烦。桥提高了声音:我们不可能以后一辈子都在外面吃吧?你是女孩,怎么一点家务都不愿学呢?
    这是他们发生的第一次争执,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三次甚至许多次就不足为奇了。有回吃西餐,薇安注意到桥喝玉米浓汤时银勺是从外向里舀的,就忍不住说,按礼仪应该是从里向外,你在外企这么久了居然都会搞错。桥就变了脸,说:人家还吃手抓羊肉呢,你这么苛求也没变成洋人。于是不欢而散。还有一次,薇安从香港回来,送了桥一瓶Chanel的辛辣木香调的淡香水,可是桥不用,薇安追问过好几次,桥都很不耐烦地说:我又不是时时呆在公司,用香水会让人觉得我女里女气的。为此薇安觉得桥根本不算是个有品位的男人。薇安和桥从不为钱吵架,收入丰厚的他们都愿意抢着为爱情付帐,可是两人偏偏在细节上纠缠不清。
    终于有一天,桥对薇安表示自己有了更喜欢的女孩子:咱们分手吧。薇安咬住嘴唇,不让眼泪流下来,问:她是个怎么样的人,比我更好吗?桥说:她学历、长相不如你,其实外在条件都没你好,但是她会做一手好菜,懂得节约,可以容忍我头发乱七八糟地去和她逛街,也不要求我约会时一定要用香水要送玫瑰,我们可以在街边猛吃你认为脏的小摊,也可以骑着自行车在滨江路大汗淋漓地疯玩, 我们还打算假期去自助旅行睡睡袋吃干粮,而不是你喜欢的住四星宾馆。总之,你象一个精致的瓷娃娃,我觉得捧在手心很紧张局促,而她却很鲜活,让我感到自由和快乐。
    真的,当爱情被精致所累时,我们还会幸福么?


  • 千姿故事

    2004-10-15 09:38:56

    成都女孩黎千姿在十八岁那年第一眼看到叶家林那一刻,仿佛停住了呼吸。
       这个高高的男孩子,有长长的睫毛,英俊的脸,呼吸中有一种青草的气息。他是来接大一新生的,千姿羞红着脸笨拙地把手伸给他。
       从此以后,家林每天都骑着旧单车,在女生宿舍下面大叫千姿的名字。千姿抱着他的腰,长发在晚风中飘飞,单车喀哒喀哒响,很多快乐时光梦一样地溜走。
       千姿读大三时,家林毕业了。离校的前一晚两人在操场边树丛里难分难舍,千姿趴在家林肩头,哭红了眼睛。
       家林温和地拍着千姿的背,说,乖啊,好好读完书,我们就结婚,一辈子在一起。
       一直以为会是永远,她的家林,最最亲爱的家林。千姿相信这就是一切:美丽的诺言,玻璃一样纯净的初恋。
       可有一天,家林的身边有了女孩子。家林坦然地把她带到千姿面前,同样温和地说,乖啊,好好读完书,我一直会是你的好哥哥。
       才知道那是个富家女,家产是在中学教书的家林一辈子奋斗不来的。英俊的家林,一样脱不了俗,在爱情和财富面前,他选择了后者。
       千姿的梦在那一天被无情地摧毁,她想过自虐,想过报复,结果什么都没做。只是失眠,深夜睁着大大的眼睛,恐惧着白雪茫茫般空洞的生活到不了头。
       千姿决定辍学。父母怕她精神分裂,她的一切要求都叹着气迁就。她象一只猫一样,白天倦伏在家里,晚上出去泡吧。
       她发现只有在酒吧里萎蘼喧嚣的乐声中,她的痛苦才能忘掉,她对烟酒开始依赖。甚至开始不在乎陌生男人的好奇和调笑。她描着光怪陆离的眼影,尖声大笑着拍着桌子要酒,对自己说,要不停地喝,要大声地笑,要疯狂地摇头,不要思考,不要!
       父母开始心痛她的蓄意放纵。买来电脑,让她换种生活方式。千姿开始上网,注册了QQ,在QQ简介中,她写道:越堕落越快乐。
       很多不怀好意地头像在屏幕上闪现,千姿乱七八糟地跟他们聊着,毫不在意地开着一些三级的玩笑,只有一个头像让她觉得新鲜而郑重,他叫城。
       她在他的面前的头像是一个长发大眼的小女生,干净的,文静的。
       城很快就沉迷了。
       每晚10点,他们的异地约会几乎没有间断过。
       终于有一天,城说,千姿,来重庆玩吧。城是个建筑工程师,千姿想像他描图的手指修长漂亮。城应该是个很干净很纯朴的男孩子,应该喜欢穿ESPRINT的粗布裤子,纯棉的旧衬衫。呼出的空气应该有青草的香味。那是她喜欢的一种男人。千姿就飞过去了。
       城的样子跟千姿想像的一模一样。两人见面就像老朋友,城帮千姿拎起行李,千姿觉得心里很妥贴,没有不习惯的感觉。
       暂时住在城的家里。晚上千姿故意没有把客房反锁。半夜她失眠,听见城走进来,刚想提防地翻起身来,却发现城帮她掖好被子,轻手轻脚地出去了。
       城的朋友来看这个漂亮的成都女孩子,千姿做水果沙拉给他们吃,他们一边夸一边打趣城的好运。城也不辩解,温和地对千姿笑着。
       临走那天,城带她去爬南山,在大金鹰,千姿呼吸着清新的山风,看着山下繁花似锦,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一直活在阴暗的颓废的空气里,原来生活可以这样明亮美丽。泪一下子就涌出来。
       城轻声问她,可不可以留下?
       千姿哭得更大声:你知道的,我的心早就死了。而且我是个坏女孩。
       城怜爱地望着她,说,想好,想好再回答我好吗?
       知道不知道,你有一次曾在QQ上消失了72小时,那72小时里,我觉得自己面目全非。
       我终于知道网络的虚幻也无法遏制我对你的深爱。
       千姿,能为了我,让你的爱情再生一次吗?
       嫁给我,我会一辈子吃你做的水果沙拉。

     

  • 被扔掉的初恋

    2004-10-15 09:36:10

    鞋子就象人生,那些叱牙咧嘴的旧鞋,代表了生命中一段段不能忘记的往事。曾有过的一双高跟鞋,让我想起远隔重洋的亭。
    我和亭是大学校友,他比我大两级。亭喜欢写诗,常常拿到由我编稿的广播站朗诵,什么“等待是装满砂砾的河滩”、“我背着月亮给约会指个方向”等等。亭大声地纠正播音的同学:“哎,哎,念得回肠荡气一点。”我就捂嘴笑:这也算诗?稀奇古怪。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东西不仅算诗,而且早就在报刊发表过。他笑嘻嘻地说:“翻出这些陈年芝麻来朗读,就是为了找借口看看你这个骄傲的小丫头。
    自以为是的我脸红了,心中的爱慕也开始滋生。我和亭牵手了。他很能逗我开心,就算是考试前紧张地在图书馆看书,他也会偷偷地说笑话,让我的郁闷心情灿烂起来。亭很喜欢跳舞,华尔兹、探戈,恰恰,他说最爱身体舞动时飞扬出的喜悦,很认真地扫了我这个舞盲。但是,我俩正打算在他们年级的圣诞节派对上亮相时,他对我的“包装”提出了异议:“高跟鞋!”
    高跟鞋?我从来不穿高跟鞋的。女孩子尖尖的鞋跟纤秀的足踝我当然羡慕,可是我的脚不争气啊,一穿高跟鞋就痛,走一两步尚可,走十步怪不舒服,走百步大发脾气,走千步不如杀了我。怎么能穿上去跳舞?我很为难地告诉了亭,他没有强求我,说好吧。
    但过了两天,亭却自作主张去买了一双高跟鞋送我,银白色镂空花,很漂亮。我想了想,穿上试,那硬硬的鞋面窄窄的鞋尖,让我很不舒服。我脱下来又想了想,就流了泪。
    我拒绝了亭的约会,连同那双高跟鞋。给他写了张条子:请尊重我的自由。
    在不理亭的那段时间,我反反复复地想自己是对还是错,亭是那么骄傲的男孩子,他或许受不了我的脾气,我想冲到亭面前说算了吧别互相折磨了,我从现在起练习穿高跟鞋好吗?但我选择了等待。
    等来等去,亭的“礼物”来了,打开包,还是那双高跟鞋,刺眼的白色,只言片语也没有。我发了半天呆,终于把鞋子扔进了垃圾箱。
    圣诞节派对亭没有通知我去。我和亭就此分手。为此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他毕业后去了北方执教,我们没有联系过。
    直到五年多后,我收到他的E妹儿,是从美国过来的,他已去了加州留学。电脑字方方的:“我是从学校网站中知道你的信箱的……我很记挂你……那次自从我把信塞进鞋子里交给你后我们就没有交谈过,我尊重你的自由,再不勉强你穿高跟鞋,你却不肯原谅我……我现在有了女朋友,她也不喜欢穿高跟鞋,真象你……”我惊呆了。
    什么?高跟鞋里还有信?糊涂的我啊,把鞋子,也把我的纯洁初恋一起扔了,再也捡不回来了。看着信,我感觉到泪在脸上干了又流,流了又干。

  • 吵架秀

    2004-10-14 20:13:00

    敏婚后第一次吵架就惊天动地。起因很小——夫妇间吵架没有是为了国仇家恨的。但一句两句的,渐渐地生了气,谁也不肯相让,就翻脸了。
    敏自以为口才是好的,驾轻就熟地把先生阿烨的的老账翻了个精光,追溯历史,痛诉现在,并预测未来。其时深夜两点,万籁俱寂,只有她高亢的声音在屋里回荡。阿烨嘴硬地说了几句棒棒话,破天荒地没有哄她也没有认错,就转过身留给敏一个顽强的脊背,开始打鼾。敏顿时觉得天快塌下来了,委屈的泪水陡然泉涌,恨不得一把揪起阿烨来继续吵。修养令她终于忍住了。
    第二天敏开始复仇,装聋作哑,当甩手掌柜,并狠狠地朝着泡脏衣服的盆子踢了一脚。大家都不说话,“1、2、3,木头人”。后来敏终于气不过,跑去女友家倒苦水,声泪俱下,并拉她吃餐馆:“我不会煮饭,回去一定饿肚子的。”谁知折回家拿钱包时,阿烨正守在窗口,死要面子地板着脸,却像守望麦田的老农一样呆呆地守着。桌上是辣子鸡丁,排骨藕汤,都是敏的最爱。
    这场架,就算是吵过了。
    吵架之后还要一场清算。互相追忆指责,“是你先说那句话的”,“你不那样说我也不会这样说”……努力地回忆对方的不是,后来张冠李戴无是生非起来,糊涂了,也就一笑和好。
    而他们曾笑过隔壁夫妇吵架时的糊涂。那女的是个天才幻想家,无所不能地从男人每句话中揪出个狐狸精,男的却步步踏陷阱。片断如:男:“你横啥子?”女:“你找个小情人就温柔?”男:“发神经!”女:“你把我气疯了,就好和情人团圆了噻!”男:“难得和你说!”女:“当然你和别个才有共同语言。”男:“干脆各走各。”女的跳将起来哭喊:“我就晓得你的丑恶嘴脸要暴露出来!”……真真如同作秀,看此秀的邻居无不莞尔。
    敏静下心来想,自己吵架时就能保持清醒和理智么?纵然语言文明点,但一样斗得个天翻地覆。不再是恋爱时的卿卿我我,彼此稍有不容,克制不住,吵架的导火线就开始滋滋作响了。
    “你不再像恋爱时那样温文尔雅!”“你呢,小鸟依人摇身一变,河东狮吼!”
    过后检讨自己,都很心惊。
    小吵小闹是生活的一种调剂,可不要太多,阿烨心有余悸:“我宁愿你笨嘴笨舌点,也不要吵架天才。”而敏原本还很欣赏自己斗嘴时的才思机敏呢。
    还是不作吵架秀的日子美好得多。看,隔壁那对吵得你死我活的夫妇,不又亲亲热热地手挽手买菜去了么?

  • 双色玫瑰

    2004-10-14 20:06:50

    方算得上一个标准的好青年:家境好,文凭高,衣冠楚楚,谈吐风流,办公负责,待朋友认真。而且在商品经济大潮中他摒弃了铜臭味,恪守高尚的白领职业,虽不及款们一掷干金,但也丰衣足食,写字楼的玻璃门进进出出非常有档次。方二十有八,黄金年龄,所以他选佳偶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
    不需他动嘴,自有朋友热心为他张罗,于是认识了梨。梨很漂亮,但年纪小,读书不多,第一次见面时很怕说错话,方向她提问,她扭绞着双手,羞红了脸。那种感觉;轻柔得仿佛一呵气,就像红云般散了。方欣赏古典,不免对这种小家碧玉的姿态着迷,两人很快就好了。
    慢慢地方发现自己是大走眼。梨其 实相当活泼而开放,她的圈子是“迪厅”里的HIGH一族,不歇气地能跳一晚。梨太爱玩,拿方的钱阵发性地疯狂购物还不算,有时疯玩得花样百出:比如喝生啤,几扎几扎地吞,还会讲一些“意味深长”的“荤段子”,旁边的男孩子一怂恿,梨更是尖声大笑得像个街妹。劝她看几本书吧,根本坐不下来,把书桌布置得像个梳妆台,画画眼,勾勾唇,能折腾一上午。
    她也说喜欢方的,方有时也疼爱她不得了,可是方到底快近而立之年,心态不一样,梨和梨的朋友那种扑面而来、傲视一切的青春常常令方觉得自己仿佛在同一群天天长大的孩子相处,新鲜却累人。于是他狠起心肠提出分手,梨开始哭得跟泪人儿似的,真是“梨花一枝春带雨”,可当她听明白方是真的不要她时,她竟若无其事地摔门而去,头也不回。
    很快就有人知道方的不得意,方也并不守口如瓶。新结识的女朋友阿玉成了他的出气筒,但阿玉却以一种大家闺秀的风范忍气吞声。阿玉有文化,一笔字写得尤其娟秀可人,让方不由自主地想起“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理想境界。有天方去游泳不慎伤了脚踝,阿玉为他上药时竟然泪光盈盈,这让方大为感动,胸口为这个小女人一圈圈地痛起来。后来,方娶了阿玉。
    现在的方,天天开车送孩子去幼儿园,买菜煮饭无所不做。三十几岁的他脸上再没二字头年龄的洋洋得意和倜傥风流,倒是原本骨瘦如柴的阿玉,一天天丰腴红润起来,说话也不再细声细气,越看越象个家庭妇女。方有时在月亮底下回头望望自己的初恋,想那个叫梨的疯女孩,想她与阿玉完全不同的无拘无束、享受青春。慢慢点燃一支烟。
    “娶了白玫瑰,红的是胸口的一颗朱砂痣,白的是是衣襟上一粒饭粒子;娶了红玫瑰,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红的却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张爱玲仿佛这样说过,方想:自己是不是有点犯贱呢,得不到的,是最好的。

  • 水晶鞋

    2004-10-14 20:05:23

    题记: 衣柜底部的这双鞋,早已发黄,如同我发黄的记忆。哦,那些水晶般透明的初恋岁月。


    她穿一双水晶凉鞋。当她第一次扑进我的眼帘时,咯咯笑着没有一刻安静。动若脱兔,我反复地想着诗经中的这个词,也报以温和的笑。
    然而,当我第一次握住她的手,她却沉默得出奇。夜薄而凉,月光映得她梨涡轻漾,惹人疼怜,也把我的一些不洁的念头洗得透明。我有点窘地抽回我的手,只轻轻说:你好瘦。
    是的,她好瘦,两根锁骨横在领口。我回到宿舍,跟他们谈锁骨、月光,他们就笑我喝了太多的酒。
    我是成心醉在她的酒窝里的。我喜欢上她了,她红艳的笑靥、如水的眸子,纯洁的水晶鞋。
    可有一次她一脸严肃,正经地跟我讲她早逝的母亲,酗酒的父亲,贫困的家境,偏远的山村。那几乎是一种宿命性的悲观,她性格中根植着对贫穷的恐惧,象逃避瘟疫一样要逃开它。所以拼命考上了大学。
    一只无助的小猫,我想温暖她。
    买饭送到她宿舍,她却劈头一句:怎么老把时间花在女孩子身上,你难道就不想有所作为?我生气摔门而出,她又找到我,神情落寞地流泪:我看不到未来,没门路找得到什么好工作?
    阿明,我能靠你么?
    从此我开始了宿舍教室食堂的艰苦往返,我要放弃自己早日工作的初衷,继续考研,考博,依她的话成名成家,不然她不会接受我。
    很少去见她。偶尔的碰面,她会说:你会成功的,成功了我们会在一起。
    我一脸的苦笑,体味不出这话带给我的是力量,是迷茫,还是无可知的未来。可看着她天真的脸,我心里很酸楚:贫困与坎坷在她身上化成了傲气与偏执,或许,她没错。
    黄叶萧杀时,她约了我,咖啡屋里的灯光很柔软,显得剑拔弩张的我们是多么地刺目。她是向我告别的,她快跟人出国了,一个富有的侨生。
    咖啡在杯里凉着,我不知道该讲什么,她喃喃地说:不要瞧不起我,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龌龊。
    我冷笑:那你们是伟大的爱了?
    我讨厌平凡,我害怕贫困,爱情又能给我带来什么?
    是吗?我忽然感觉到眼底暗流涌动,声音也颤抖起来:我考上研究生了,这能给你带来幸福吗?
    她凄然并坚决地摇头。
    我尖利地说:你穿上魔鬼的舞鞋了,你以为你这就是成功?
    她没有回答,轻轻闭上眼:亲我一下吧,你还没有吻过我呢。
    盯着她满是泪水的脸,我立起身,猝然而去。
    当她退学出国,寄来一个纸包,我不看也知道,那双水晶鞋。

  • 粉领的幸福生活

    2004-10-14 17:35:45

    粉领之称,暧昧新鲜,蓝领、白领、灰领、金领大行其道的现在,听到暖色调的"粉领",还以为与职场桃花有关。其实,它是指在家里上班的时尚女人。 SHOH
    在家上班当然非常随意。逃离了传统意义上的职场,一反办公室里刻意呆板的西式套裙,甩掉累人的高跟鞋,露出本真的笑,做回了十足的小女人,心情放松地穿着休闲服,甚至可以穿着淡雅温暖的睡衣,抱着毛绒绒的大抱枕,光着脚丫打字。
    OFFICE里不能流露出自己的喜怒,再苦再委屈都得咬住嘴唇死撑,而在家上班,完全私人化,任何时间都可以宽容自己的情绪;不用像白领那样头天紧张地拎紧闹钟发条,第二天匆匆打卡上班,时间由自己主宰,美美睡个懒觉,等阳光照进窗帘,边用微波炉热牛奶,一边打电话与编辑谈稿子,定主题;或给客户发EMAIL、谈生意;如果心情好,还可以打个鸡蛋用蛋清和珍珠粉做面膜,脸花花地翻最新一期的时尚杂志。一边是刚性的文件、企划稿,手提电脑,另一边是柔媚的资生堂和雅诗兰黛化妆品、浅色羊毛地毯、卡布基诺、沙拉、冰淇凌,工作与人性化居家味道相互浸染,一个小鸟依人的女子纤纤玉指在键盘上翻飞,那种感觉,真是粉色氤氲。
    粉领可不是家庭妇女,她们渴望在职场实现梦想。典型的月光公主,懂情调,舍得花钱,住精品小户型,绻在宽宽的沙发里读张爱玲,房间里飘过的是蔡琴的老歌,喜欢纯女人的清谈聚会。讨厌做白领,不愿透支自己的青春和精力,觉得SHOH生活更适合自己。虽然粉领的工作压力并不小,挣的薪水随意性很大,多少不一,有时候甚至会颗粒无收,但是她们会在得到劳动果实后,小小地奖励一下自己,少则买一瓶很贵的香水,或者一枚另类的别针,多则双飞西藏一趟,或去丽江晒晒太阳,或许游记的稿费也抵了机票钱。
    粉而不媚,乐在其中,也许,这正是现代女人的生活方式--看似随意放松,其实清醒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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