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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小枫不敢离婚

    2005-04-22 12:36:52

    王海鸰的《中国式离婚》火惨了,中午去单位食堂吃饭,几人凑一起就聊这个剧,宋建平,林小枫,各说各的理儿,比手中的红烧牛肉还津津有味。

       “中国式离婚”——王海鸰的这个提法,很多人觉得新鲜。作者的本意是为了体现中西方文化传统的差异而造成的婚姻状态的差别。外国女人跟丈夫没感情了,不会死缠烂打,珍惜有限生命另开一片天地;而中国的有些女人,甚至男人,刚开始对婚姻抱着太完美的期望,离婚的时候就不接受现实,分得非常痛苦,甚至打打杀杀反目成仇。

       林小枫就是这样一个不愿接受现实的女人。在食堂这种群众讨论中,很奇怪地分成两种——讨厌林小枫的,以男人居多:反正都没感情了,为什么死缠人家,还是个知识分子呢她!同情林小枫的,大都是已婚女人:你以为离婚女人的日子就那么好过?尤其是豆腐渣年龄?

       我不赞成林小枫,但理解。她的歇斯底里,是缘于不敢离婚。在中国,韶华已逝的女人离婚需要的勇气太大了,因为你得考虑好离婚后必须清除的几大障碍,否则就别想有美好的新生活。

    离婚女人的第一障碍就是性别歧视。别看妇女解放这么多年,可现实是:离婚男人一枝花,女人嘛,不带小孩的还好,带了的,人家马上降你一级。不少条件好的老男人要未婚年轻女孩子,低一点要求都得离异未育。谁愿意帮你一个青春不再的女人带孩子啊,男人们清醒着呢。

    第二障碍就是再婚生活。上次婚姻失败了,不一定就会遇到下一个成功的婚姻。再婚说俗一点就是“半路出家”,两人都不复年轻人初婚的激情,对生活有了更理性更长远的考虑,如果稍微在两边的孩子或经济归属方面处理不当,或许又会遭遇一次滑铁卢。女人柔弱的心灵又经得起几次风雨?

       那么你说就不结婚了嘛,新女性自个儿带孩子过。这又遇到了一个问题:单亲家庭歧视。有人天生爱管别人家的闲事,喜欢探听人家的家庭结构。其实单亲家庭的孩子未必缺少温暖,可社会老在宣传要关爱他们注视他们,好象他们是一些特殊儿童,一定程度上起了反作用:孩子会想自己跟别人家有什么不同,去研究自己父母,一来二去的,不孤僻的都会变孤僻。自己不幸福也就得了,可关系到孩子的将来,这责任你担得起么?

       

     

      

  • 遇见重庆烟花

    2005-04-22 12:32:33

    重庆的冬天阴冷多雾,少雪多雨。摄氏10度左右的温度,走在路上,只有扑面刺骨的寒风和漠然的行人,再鲜艳的衣服看上去都灰灰的没有声色。生活总是这样的按部就班枯燥无味,所以,烟花表演成了一场值得期待的盛事。

    报纸上总要早早通知,所以,放烟花的那一个傍晚,总看见大桥上缓慢涌动的车流,出租车司机们兴奋而焦燥的面孔。滨江路的酒楼早早地被订了位置。夜愈深人愈多,为了占领有利地势,总能看见几个顽童打闹起来。小生意人们背着花花绿绿的亮手镯、荧光棒、氢气球,诱惑着孩子们的眼睛,还有挑着麻糖、酸辣粉的小贩穿梭叫卖,象过节一样热闹欢喜。

    当第一朵烟花在天空绽放时,绚丽不可方物,那细细碎碎的金丝银线,仿佛就要兜头浇下,人群欢呼起来。这种时候,我喜欢左顾右盼,看得见微光中人们表情一致的脸:那张脸,无疑是快乐的,有的还哇哇地惊叹,充满着婴儿般的童真率直,心无芥蒂。在绝美的事物面前,内心再灰暗的人,都被瞬间的灿烂照亮。

    有情侣在冷风中拥抱,高挑的女孩穿得有点单薄,以至于身体在微微发抖。在烟花五颜六色的背景下面,这一幕显得无比浪漫动情。我无端地猜想感慨:将来他们也许会结下百年之好,当婚姻被现实的琐碎折磨得有点麻木的时候,说不定会因着这场烟花的回忆而增添继续携手的勇气;如果他们分手了,哭泣绝望的时候,或许也会因着这场烟花而劝慰自己:爱情就如烟花,越是盛放得惊天动地,越是容易凋零。

     这样一想,倍觉寂寞起来。把长长的围巾裹紧,用相机认认真真地拍着那些绚丽片断。凌晨一点,跨进一家温暖的小面馆要一碗热汤喝,眼前仿佛还五光十色挥之不去。两点钟把相片传上常去的论坛,第一个回贴来了,说:你的烟花照片拍得有童趣。第二个却情绪低落:爱情如烟花,绽放之后却是灰烬。

    我不知道该如何劝解他,也许他有过一场不完美的爱情。但我回道:人这一生总会遇到一两次瞬间迸发的情感,但燃放过后并不只有灰,还有珍贵的回忆,它能带给我们悸动和欢乐,一如人们仰看烟花时惊讶的眼睛。

    一位女友就有如此经历:她与他有着美丽的开始,她当他是终身依靠时,他却莫明其妙地冷漠了,没有任何解释。她郁郁寡欢,决心与他纠缠到底。那夜,他与她混在一大群往日的朋友中间各怀心事地吃饭,却遇见一场没有预告的烟花。

    烟花在天空哗哗绽放,她着迷地看,忽然想起这天是自己的农历生日。她想着恋爱时种种美好,流泪了,低声对自己说:生日快乐。

    那一刻,她终于放开了他。

     

     

     

     

     

     

     

  • 愈绝望愈美丽

    2004-11-29 19:29:21

    越南的夏夜,潮湿闷热,宾馆里的冷气机嘀嗒嘀嗒地滴着水,发出枯燥的声音,透过窗子,看得见有异国情侣在路灯下挽手而行。百叶窗是暗蓝色的,铜质的窗扣很精致,朋友一边拧干浴巾,一边跟我说:看,这是《情人》里那种窗子。

    朋友不读小说,但她喜欢电影,喜欢梁家辉,那样风度翩翩的男子。我才醒悟我这是旅行到了越南:七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殖民地时期的这里,湄公河上漂浮着垃圾,河上那带雾的炎热的阳光下,一个穿着丝裙的法国少女,一个中国富家子弟,鲜活得仿佛站在面前。可杜拉斯却絮絮叨叨地说着:我的生活历史并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在一些广阔的地方,让人认为有某人存在。那不是真的,那里没有人存在。随着这些絮絮叨叨,我发现雕花衣柜,床灯,木头地板慢慢地变了颜色,空气中充满了一种诡异的气氛。

    是的,旅途中的我忽然清晰地忆起这本书里的某些字句片断,它们象水草一样,繁复地紧紧地缠住我的思想。个子矮小满脸皱纹的七十老妇,回想十六岁时的湄公河之恋,黄皮肤的中国男子,“他身上有一股英国香烟的味儿,还有高级香水和蜂蜜的味,再加上他皮肤兼有桑丝、榨丝和金子的味道,所以他真叫人动情。”隐密而疯狂的热带丛林,汽笛发出的声嘶力竭的、忧郁的、没有回响的叫声,带着木条的百叶窗和棉布的窗帘把一张床同城市分隔开来。他们爱了一次又一次,忘记了未来、死亡与宿命。尽管心知肚明,他们将失去对方,爱情会在时光长河中消逝,就象流水消失在沙漠里一样。

    杜拉斯说,酒使孤独发出声响,这个女酒鬼,仿佛以一种挣扎的、努力摆脱梦魇和酒精的麻醉、力图从昏沉中醒来的精神状态,来断断续续地给我们展示那种阴郁的绝望和悲怆,而她居然还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来告诉你,对我来说,你比年轻时更美……”

    爱情美丽的幻觉,给我的心深深划了一刀。

     

  • 致我的三十岁和大家论坛

    2004-10-15 10:23:20Digest 1

    网络生活好几年了,当聊天室、QQ、社区渐渐游累后,我在重庆热线发现了大家论坛。这一年我二十九岁。
    大家论坛是个好去处,那里有些奇怪的人。
    那里有些诗人。我的女友说:两种人接触不得——诗人是神经病,画家是疯子;老帅哥李钢曰:嫁给诗人等于自杀。但大家论坛里的诗人,大多是很温和也很温厚的人,诗我是读不懂也写不好的,但是我上网必去界限,他们会以十几秒的时间更新一条贴子,激情的句子温暖着我的视线,尤其是冬天的早上。
    那里有些副刊作家、作者,我钟爱的重庆文学,当上了版猪,我自然不敢呼呼冬眠。纷繁的网络中有幸有一块肥沃的自留地,我和勤劳的小蜜蜂、感性的代代为朋友的植株剪枝修叶,在有阳光的下午,聚在南滨路喝上一壶暖茶。
    还有些色友,他们行走着,观察着,拍摄着,用最真实的镜头记录这个世界,他们是读图时代的先锋,那些美丽的图片,给了我们的感宫第一冲击。他们都是体健貌端的人,有的甚至背起脚架在荷田坎上健步如飞。
    当然更有些老顽童们喜欢泼水,工作累了的时候,去去聊天区,看见大家乱成一团笑熬犟糊,好心情一下子就如花怒放。
    在这里,网友们在沙沙地吐丝,在一块砖一片瓦地修房子,我幸福而安慰地栖息在这里,听得到他们的细碎倾诉。那些忧伤啊,象一块小石头,硌在我的鞋子里,让我行走一路,记挂一路;而他们的快乐,更象感冒病菌一样飞速传染我。有时候这里只有风声,我掂脚走过,害怕惊醒了好梦,有时候这里还有鸟叫,我高兴地学着唱歌。我这样穿梭在这块茂密的森林里,略带伤感地想,我穿过了我二字头的岁月。
    我是魔羯座,喜欢蓝色,喜欢简约。我这样的跟朋友介绍自己。一直记得十九岁那个生日,朋友寄来的好大一张卡片作贺礼时,我眉目盈盈,笑语嫣然,那样眩目的年龄,我真的以为青春是可以不老的。
    但三十岁,悄悄的走近了。
    我想,三十岁,我是真的长大了吗?我会有什么改变?辞旧迎新,如同每年要写年终总结一样,我一直静静地转着这些好似无关紧要的念头。
    想归想,日子总是要过的,也许最明白的就是一条:生命从一开始就开始错过。小时候是不信命的,以为长大了一点就可以上月球,当超人,因为无知,所以无畏。可现在信了:有些事情,真的是宿命。从一开始,我和一些人,一些事情,就开始错过,如同两个人,一个上地铁,一个下地铁,背道而弛。
    而他们在上下的那一刹那,并没有思考过:错过了什么。
    可是幸福的痛苦的事情总要过去,岁月如河,砂砾或金子总会被冲走,新的一天,我们会脱茧而出,面对更新的幸福和痛苦。
    所以我们还是会在每年的生日,许下许多愿望——不一定会实现的愿望。
    可是许下总比不许好,命运是盒子里的巧克力糖,什么滋味,充满想像。做人是应该有梦想的,即使是天边的一颗星,虽然遥不可及,但看着看着它的光亮,心里也是妥贴而温暖。
    生活就是走着走着一头雾水时的峰回路转,就像我,渐渐对网络失望和厌倦时,却忽然发现了大家论坛这个有意思的又一村。
    我许下的愿望是:我要更坚强,我要更快乐。
    大家论坛的朋友,新的一年更坚强,更快乐。

  • 高原的家书

    2004-10-15 09:39:35

    这张照片上是我的父母,照于1983年,看上去象是在一个山沟沟里照的。是的,后面那条河,就是川西北高原的杜柯河,它从马尔康流到壤塘。妈妈脸上有特有的高原红,爸爸的中山装好象有点不合身。但这是我们家非常经典的一张照片了,每每合家团圆时翻看旧照片,这张照片都会被特别地提起,让我怀念起那难忘的童年时光。
    那年我10岁,我的父母在遥远的川西北高原工作,我住在重庆外婆家。两地的距离是用三天汽车和一晚火车来计算的,父母一年回渝一次。于是我在思念他们的时候,就会有一只只可爱的纸鸽子来吻我。
    父亲的字是少有的遒劲潇洒,我每每拆开那描着花鸟贴着8分万里长城邮票的白信封,眼前就会闪现出一幅幅令我向往又着迷的画面:一望无际开满鲜花的大草原,一朵朵雪莲花般散落的帐篷,一只只悠闲自得的牛羊。
    父亲信上说:川西北的风景很美丽,有五颜六色的“海子”,有漫山遍野的果子,到处都象画儿一样;在十月以后,杜柯河就开始坚冰覆盖,对面的原始森林闪着银光,冰最结实的时候,他和妈妈就搀扶着走过河面去捡森林里的木柴,一冬都可以取暖;在干燥的季节,他们买来三毛五分钱一斤的牦牛肉,揉上红椒、味精、粗盐,风干在帐篷外面,几天过去就可以制成香喷喷的牦牛肉干了;川西北还下过六月雪呢,但遇上暖和的年份,妈妈也会穿裙子,那里海拔三千多米,日照强烈,一不小心就给晒成“非洲人”,但温差也大,一会儿艳阳高照,一会儿又狂风四起,所以那里的姑娘裙子里都得套上长裤;基本不出产蔬菜,成都运过去的鲜菜一抢而空,但是小金的苹果、金川的雪梨纯甜多汁,好吃得不得了啊……
    对父母一点一滴的爱、思念、崇敬,就是在那一封封家书里凝聚成的。有一次我收到父亲一个很漂亮的缎面笔记本,飘着淡淡的酥油茶味儿,扉页上工整地写着:送给我们的孩子,从小立壮志,长大接好班,当时我感动得想哭。还有一次就是寄来了这张照片,妈妈手拿着一束野花,爸爸的表情很严肃,我一看就糊里糊涂地在后面写下了一行字:爸爸妈妈,你们都老了。
    时至今日,已悠悠流过二十年岁月,重看这张照片,心里仍掩不住激动和感慨。而且现在的我已深刻地理解到当时的父母:一对师大毕业,放弃城市优越条件,自愿建设藏区的热血青年,在冰雪、风沙、贫瘠的土壤、艰苦的生活条件下走过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时光,他们没有怨艾、没有后悔,而是以一种多么乐观豁达的胸襟来给他们的孩子上着人生之课。

     

  • 两只猫

    2004-10-15 09:37:24

    家住平街,房子周围又处于待开发片区,所以环境差。有肥大的耗子怡然自得地天天从窗子爬进客厅,跳得砰砰碰碰,又从从容容地踱出屋去。白天我上班,夜深时又懒得起床收拾它们,所以耗子越发得意起来,如入无人之境,简直变成了家养宠物。我烦不胜烦,从农村抱来一只猫。这只猫是农家圈养的,没有离过屋,所以非常怕生。我坐出租辛辛苦苦地把它抱来,它用很大一泡尿作无声抗议。
    猫是普通麻猫,虽然相貌不差,但终究是土猫,农家养它也只为驱鼠,并没有厚爱过它,所以它看上去毛花花地很脏。我怕跳蚤,于是不去碰它。它先是很小心地挨挨我的脚,进而嗅嗅我的鞋子,再是大起胆子跳上沙发,拍了拍我的手。我很冷淡地把它轰了下去,它便委屈地掉头跑开。尽管如此,我还是看出它很喜欢我,因为我解除了它脖子上的套索,给了它相对的自由。
    从此家中再没有讨厌的吱吱声。这只土猫是捕鼠高手,只要喵呜一叫,耗子立马吓呆。所以没有耗子敢上门送死了。高手十分寂寞,我又不宠它,于是它百无聊赖地跳上床懒洋洋地摊开肚皮,被我狠狠地驱逐了。后来它为了讨好我,从窗子跑出去捉底楼水沟里的耗子,叼回来咬得半死不活地摆在书桌上向我邀功。我天生怕耗子,禁不住恶心得大叫,它被吓了一跳,十分不解,闷闷地躲在墙角。它变得无所适从,显得很忧郁。正好邻家闹鼠患,我就把它送出去了。
    猫不见了,耗子又开始跃跃欲试。姨妈说,你不喜欢土猫,就把我这只波斯猫拿去喂吧,吓吓耗子也好。
    波斯猫很漂亮,有对“鸳鸯眼”,全身毛雪白得没有一丝杂色,显示着良好的血统。我一眼爱上了它,给它喝牛奶,吃宝路猫粮,在餐厅点白灼虾都不忘打包几个。用飘柔给它洗澡,用吹风吹干猫毛,再用牛角木梳仔细地梳理。它磨爪子时常常把真皮沙发抓几道口子,我舍不得打它。它的待遇一向是这样优厚,所以它非常理所当然:跳上床铺钻被窝,跳上饭桌吃我的菜,趴在电视柜上去抓电视里的人人马马,攀上发财树去摘叶子当玩具。正因为太宠它,它根本不会捉耗子,在地上乱撒尿,抱住客人的脚又抓又咬,你教育它,它嬉皮笑脸地咬住你的鞋子不放。它成了一只公子哥儿式的猫。
    春天到了,公子哥儿在一个春夜终于对外面的世界向往起来。它钻出防盗网,一去不归。我伤心地贴出“寻猫启事”,杳无音信。娇弱的它在野外是没有生存能力的,我惟愿它被好心的路人抱走,也免去流浪荒野、饿死街头的结局。
    两只猫,两种性格,两种待遇,两种命运。我不知道它们谁活得更快乐一些。也许,想过得安定就得忍受寂寞,想追求生动就要禁得起折腾。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 泪里挑灯看剑

    2004-10-15 09:36:46

    初读金庸,正是花季。这边女孩子捧言情愁肠百结泪雨蒙蒙,那边男孩子读武侠拳脚论剑虎虎生风。好奇地向男生借,那男生竟惊喜得语无伦次,表情仿佛“江湖寂寂,竟遇知己”,以无比庄重的姿势捧一套《笑傲江湖》于我。
    一读不可收拾。读成了近视也读。一时间仿似身处茫茫江湖,虎啸风生,龙吟云萃,梦里就有了白衣胜雪的翩翩令狐少侠,嫣然笑语的任大小姐,满楼飘飞的红袖。
    后来以为长大了,以装作成熟的目光看四周,才发现没有大漠,没有箫声,没有英雄也没有美人。我仍然天天提着式样古板的公文包,为了不迟到边啃馒头边小跑上班去。
    比较木然了,以为没有太要紧的事情可以感动我。也不读金庸了,那种“怨去吹箫,狂来说剑“的生活,我几乎遥不可及。我跟随着潮流,读实验小说,也读诗,主要是读一些读不懂的东西,也正因为读不懂才要读。武侠在往日的记忆中镶嵌着,我轻易地把它划分成通俗文学,也轻易地尘封了它。
    直到不久前的那个夜晚,那个夜晚之前我经历了比较伤心的事,那个夜晚又凉凉地下着雨,那个夜晚我送走了一个很重要的朋友。雨一滴一滴地打在窗外的雨篷上,“哒哒哒”,我想着朋友的背影,睡不着觉。随手翻开我早已不读我表妹还在读着的《神周侠侣》,那一翻书的结果让我吃惊,我发现我流泪了。
    我流泪了,很久没有流过的泪。
    大师的气息如潮水般地抱拥着我。我曾以为简单的通俗文学。或许这一刻那些文艺腔的东西离我比较远,或许复杂的东西可敬而不可亲,或许这样一个凉凉的雨夜里我根本不需要那些矜持的文字。我静静地读着,泪流满面,却觉得真好——
    真好。大侠,少女,清风、明月。透明,简单,一如生活最初的本质。那样透明简单的江湖恩仇,那样透明简单的浪子豪情,那样透明简单的爱,“直叫人生死相许”。何等铺张惊艳、豪放快意的人生?
    大师啊,我该怎样表达我的心情?为着那久不曾流过的泪。
    冷雨敲窗,泪里挑灯看剑,胸中风起云涌。

     

     

  • 做一只火锅

    2004-10-15 09:34:23

    我一直认为火锅味是尘世食物中散发的最粗糙平常也最让人想接近的气味。小时候的冬天,街边的煤油灯摊子卖卤菜、海椒糖、洋姜,可没有火锅,那阵子家家屋里飘出的,就是这种普通却诱人的香味。几根豆芽、几块血旺,就是穷人家的美食。我外公是做火锅的高手,儿孙齐聚的时候,他会用一整天作准备,悉心做一只火锅:干海椒、豆办、菜油、牛油、酒糟、姜蒜花椒,炒出香味时加筒子骨汤,放入活鲫一起熬煮,几个小孩子吃得真是快把舌头一起吞下去。
    虽然是家庭主妇,并非操手不近烟火的仙子,可我极少做火锅,今时不同往日了,住在装修屋里的人们一怕麻烦,二怕油烟,都不喜欢在家吃火锅。还记得上次做火锅是几年前了,请了我父母来,临时买了一根好长的天燃气管子,用了现成的火锅底料,好象味道偏淡,可一向爱吃火锅的爸爸吃得津津有味。一锅红汤滚动,一种慵懒的家常的烟火气就弥漫开来。
    这个冬天就这样忽然来了,让我这个常常在外面吃晚饭的人措手不及,和朋友在餐馆里笑笑闹闹的时间变得很少,冬夜开始变得清冷而漫长。有天就想,自己做一只火锅。
    不是想吃火锅,我住在一家因餐饮闻名的街上,哪家的火锅味重,哪家的火锅料鲜,我烂熟于心,想念的时候,随便挑一家火锅馆,点上几个菜烫烫,就可了却心瘾和馋瘾。我只是悠悠地想,在这样的夜晚,一家人围炉而坐,没有那些多余的客套寒暄,吃饱喝暖,再懒懒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应该是一件美妙而久违的事情。
    于是去市场,黄昏时分,匆匆挑了一些清淡的叶子,一些鲜肉活鱼,杜绝了那些发在一些成分不明的水里的干菜。然后自己动手。淡蓝色的火焰欢快地跳动着,我的心里就有了些许暖意,
    当汤已至沸点时,我看见绿生生的菜叶在上面飘荡,新鲜的肉丸和鱼片静静地潜入汤底,粗算一下营养成分,VC、纤维素、叶酸、蛋白质、DHA样样不缺,就开始感谢生活。
    因为这锅味美营养高的好汤总值不过三十元。
    做火锅时心情很不错,大厨拥有的快乐不是孤芳自赏的,而是原料、作料、火候、食客的称赞众志成城所堆成的快乐。DIY,以前在书上、食谱上看的东西统统发挥出来,底料擅自减半,因为太麻辣会上火,作料是大杂烩,但完全不放味精和胡椒,来个绿色环保型火锅。
    不仅环保,而且好滋味。
    四岁的女儿也加入了吃火锅的行列,从不吃辣的她一口气吃了三个肉丸,并夸奖真的很好吃,挑食的她从来在吃东西时让我生气,但此刻我是如此疼爱地望着她的吃相,对于我来说,这只是冬日下厨小试牛刀,对于女儿,却是成为一个地道重庆人的一次实践,一个长大以后可以写作文的题材——“第一次吃火锅”。那时候她会写那是妈妈亲手做的吗?
    电视剧《美味情缘》中马友说,爱她,就给她做一道美味。
    爱她,就给她做一只火锅。

     

  • 虚拟爱情

    2004-10-15 09:33:41

    上网这么久,老是听到别人的网恋。从网上走到网下来那种恋爱不叫网恋,我有两个网友就是如此,在网上认识,见面后钟了情,他们一听别人说网恋都拼命否认,说网络就象婚介所,仅仅是个让他们认识的桥梁,不是网恋,不是。
    真正的网恋,应该是不见面那种。永远不见。就象安妮宝贝《告别薇安》里,上海男人林痛苦地打电话给网友薇安:我想见你,我不会在乎你的样子。而薇安在那头轻笑:我不会见你的,何况我也不在上海。
    总觉得网恋的人有点异数。一个永远不见面的爱人,甚至是照片也没有,捕捉的仅仅是一些类似于:)的符号、汉字,猜测对方打字时的语气和表情,好象上演爱情的对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些语句,一个ID;或者,他们都是冷漠自私的人,怕受到现实的伤害,宁愿爱情活在自己的想像里。
    可是我的一个骨灰级网友却不这样认为。他是超级超龄网虫,有号称不要问我见过谁谁没有,要问就问没有见过谁谁。他了解许多网恋故事。说是有的没有经住考验,见了面,结局悲喜不一;还有的真的就没有见面,一直将网恋进行到底。有一对儿,女的在远方,有次要做生意周转不畅,男的想都没想,就汇了笔巨款过去。
    听者只能啧啧称奇。就我们的眼光来看,这有点象电影里发生的事情。可是电影里痞子蔡和轻舞飞扬还要见面呢。
    我上QQ聊天也常常碰到这样的事。一来就是我爱你。我是比较老实的人,常常问人家,爱哪一点?为什么爱?那边也被问得糊里糊涂,用大话西游里菩提的话来挡: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可是,不需要吗?
    或者,在我和大多数还未能脱俗的人的心中,所谓的网恋,无非就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比如心情不好,孤单寂寞的时候抓个人来说说话,互吐心声,聊得投机时就有相见恨晚之感。
    有个节日的夜晚,朋友们去狂欢了,我一个人呆在家里上网,有点落寞。查找OICQ,有几十万人在线,想到这么多人和我一样无处可去,心里也稍稍平衡了。碰到了一个热情的大学男生,和我谈天说地,你一言我一语地,聊得很开心。
    凌晨一点,我下线,对他说“886”,他突然打过来一排字:我发现我爱上你了,可以吻你一下吗?
    我呆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打了一个:),关了窗口。
    后来想了想不放心,又上线,找着他亮起的头像,对他说:祝你圣诞节快乐。他迟迟地没反应,后来送过来的话是:请问你是谁,我们聊过吗?
    我笑了。才明白他不知道和多少个QQ女孩子说着那句我爱你
    关机时,我淡淡地想,真的,这年头,爱情,哪有那么容易发生的呢。




  • 严厉的母亲

    2004-10-15 09:31:59

    三岁的时候,爸妈就把我扔在重庆外婆家里,满腔热情地投身到川西北藏区建设中。他们回重庆工作时,我已读初中了,住读,然后一直住读到大学毕业。毕业近一年,我就结了婚,搬出去住了。
    现在想起来,和妈妈相处的时间的确很少。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和妈妈的关系不象其他母女那样无话不谈,有时甚至有点生份,我从来没有在她怀里撒过娇。少女时代的我的眼中,职业是教师、戴着眼镜的妈妈太严厉了:如果考第二名,她一定会板着脸追问我为什么会比第一名差几分;如果我从学校背回来的脏衣服没洗,她势必会把衣服扔在地上踩上几脚再命令我赶快去“劳动”;星期天的清晨想睡懒觉,可不到七点就会被她叫醒,并“威胁”说再不起床就把冷水淋到被窝里;如果要想穿什么“奇装异服”,后果就更可怕了,也许会被一刀剪烂。她总是觉得我这里不对那里不好。如果我真是个坏女生,那还罢了,可在那所重点中学里,我是年级前三名的好成绩,语文课代表,班长,年年三好,穿着洁净朴素的衣服,背着大书包,在校园里行色匆匆。
    菩萨保佑,当时的我并没有因此成为一个有逆反心理的问题少女,后来的社会也因此少了一个问题青年。但我和妈妈的关系仍不算亲密。在我二十出头正是青春锋芒毕露的时候,亲戚们都知道我和她不太和谐:如果是音符,我是高音,她是低音,如果是色调,我是暖色,她是冷色,有时候我们见面就吵架,不欢而散,一两天都互不理睬。
    直到有一天,那天我当上了妈妈。
    妈妈急得手足无措,没有吃午饭,整整三个钟头,寸步不离地守在产房门口。孩子出生后,她就在病房守护我过夜。
    伤口还在流血,我痛得睡不着,妈妈也没睡,我强忍着发出的每声细小的呻吟都引来她的询问。长夜漫漫,我和她聊起来。听她讲怎么生我的,痛了三天三夜才开刀取出了我,以前也听过,但那时没有亲身体会,听了就听了,没有这么强烈的同感。她跟我一起回忆我的成长经历、点滴细节,我惊奇她这么好的记忆和观察力,又说到亲情、爱情,许多许多,聊了半夜。长到二十几岁,这是妈妈第一次用慈祥的母亲、知心的好友双重态度跟我聊天,我觉得不曾有过的亲密的空气弥漫在我们之间。
    现在我的女儿已快四岁了。妈妈宠她得不得了,完全是个好外婆形象,女儿不相信我小时候经常挨打。岁月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我慢慢理解了妈妈,理解了“慈母多败儿”的含义,深深感谢她,是她的严格教育,影响了我一生,使我受益无尽。

  • 情窦初开

    2004-10-15 09:30:24

        就这样莫明其妙喜欢上他的,那个瘦瘦的小男生。
       
    那年我念初中,被小题大作的老师知道,一定会瞪大眼睛:这不是早恋嘛?
       
    讨厌的词儿!老师一给我们进行此类的“青春期教育”都想捂耳朵,而且女同学们都憎恶“少女”二字,因为老师一说“你们长大了是少女了”,就有点神秘地眨眼睛,那意思复杂可怕呀。
       
    尤其于我,不仅谈不上“早恋”,连单恋都不够格,什么花前月下的都不敢想,一想就会亵渎这份情愫。
       
    我只是喜欢默默地凝视他的侧影,他的钢笔字是全班最棒的。
       
    女生们悄悄交换小秘密时,我就说他,“字好好看”。结果就有谣言传了出来,说我爱他。有同学跟我说起他时就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目光望着我,班主任把我和他本来挨得很近的座位调开了。他也沉默地避开我,不再跟我讲话。
       
    这于我是沉重的打击。我想许久也没想明白自己错在哪里。老师又给我们上了一次“青春期教育”课。我下决心再也不想他。
       
    然而,喜欢他的痛楚不时来撕咬我的神经。过新年时,我送了他一套十张明信片(这是当年最风行的校园礼物),在其中一张上工整地地写道:祝学习进步。
       
    过了几天,我发现他以他的名义把那没写字的九张明信片送给了其他同学。我怔住了。
       
    晚自习已下,我独自一人呆呆地坐在教室里。鬼使神差般的,我偷偷打开他那从不上锁的抽屉,翻出他的地理课本。前天老师勾期末考试重点时他生病没来。而我,是地理课代表,谁也不曾考赢过我。
       
    我就这样极认真地在他空白的课本上勾啊划啊写啊,过了多久都不知道。后来我疲倦地走出教室,才发现教学楼的大门已被一把冰凉的大铁锁锁上了。
       
    恐惧陡然从心头迸出来,我大声地叫着:“开门,开门啦!”直到声音嘶哑。睡眼惺忪的校工嘟嘟哝哝地来开门,他极不耐烦地说:“我都睡啦。关门时喊了半天没人应,你疯到哪里去了?哪个班的?哪个班主任管?……喂!喂!”
       
    我逃也似地跑回宿舍,被子温暖地拥住我。已深夜十二点了,天黑漆漆地延伸着,没有月亮。我想想刚才,又想想那九张明信片,久蓄的泪水忽然涌上来,我哭了。
       
    情窦初开的泪水,就这样悄悄滑走了。
       
    后来,我跟他上同一所高中,只是不同班,见面极淡地点一下头。
       
    再后来,朋友跟我说他考上了一所航空学院,我象是在听陌生人的消息:“哦——”

  • 假面派对

    2004-10-15 09:29:32

    冬风已经吹起来了,有点儿象一把把小锥子,向脖子暧昧地袭来。这样的夜晚,我们总是在穿过一条路灯已支离破碎,游荡的路人行迹开始变得可疑的小路后,数着电梯上了楼。
    本来外表看上去在黑暗中越发孤独的大厦,在电梯门徐徐打开的一刹那,变得鲜活而嚣张。一排露着背和膝的女孩子,好象丝毫不惧寒冷地招呼着我们。对了,我们就要这样的热闹甚至沸腾,我们是来泡吧的,我们是来折腾神经、四肢和胃的。
    酒吧象一个大的卖场,是的,本来就是,那些穿得红亮亮的酒小姐,头上可笑地戴着尖尖帽的烟小姐,风情万种的吧丽,还有跑来跑去说着蹩脚普通话的服务生,穿插在酒桌中,人声鼎沸,我们抖落了一身的寒气,脱下了大衣。百威?嘉士伯?血腥玛丽?还是皇朝干红?都不重要,关键是要迅速地调动自己兴奋的神经,投入到这个大卖场。
    这个卖场盛产的是酒徒。总能看见有些男人,象电影里的西部牛仔一样,“砰”地把厚重的皮包往吧台上一砸,大叫一声“拿酒来”,喝个现场直播不醉不归;也盛产情绪,只来杯屈臣氏汤力水,加两片lemon,几块冰,拿银匙子在杯中轻轻搅动,听中场时善解人意的DJ放起一支忧伤的情歌,独自流两滴清泪,心里的结就象冰块一样慢慢溶化了;就是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只在酒吧里闲坐,隔着明明灭灭的灯光看那些搞笑的或性感的艺人表演,秀场的烟雾也能暂时遮盖心里的暗伤。
    当然更盛产艳遇,年轻亮丽的女孩子在那里大把地扔掷时间,不知道自己下一秒会碰到什么。同行的帅哥Z就碰到过一次,几个人喝着喝着酒,就发现身边突然站着一个女人,看着低眉顺目的,却掩不住攻击性的眼光,她称是突然地喜欢上了他,这个夜晚,请他和她在一起。不管明天,没有明天,明天她会放了他。
    结局很可笑,Z大大骇了一跳,放下酒杯很狼狈地落荒而逃。酒吧里有许多奇怪的人和事,可Z是个害怕陌生的好男人,所以我们这群朋友只好一边捡起Z逃跑时拉下的手机,一边带着嘲笑混杂同情的复杂心理盯着那个女人。在喧闹的背景中,她象一副剪影般立着,落寞、孤独,却并不害羞或慌张。我猜想她从此不再渴望一见钟情,电影里看起来浪漫至极的一夜露水放在现实中根本水土不服。后来她果然呕吐起来,证明了她的爱情只是酒醉后的幻觉。可是在这样一个酒吧里,什么不是幻觉呢?那一晚的放纵尖叫狂热舞群,不过是一个让人暂时忘却忧伤的假面派对而已。

     

  • 尴尬情人节

    2004-10-15 09:28:34

    215日晨,我问一个妙龄同事昨天怎么过的,她没精打彩:看看碟上上网,就这么平淡地过了,真没意思。反问我,我也含混地答:在街上乱逛一圈,然后回家了。
    我没好意思说,其实事情不是这样的,本来筹划着过一个有意义的情人节之夜的,只是被破坏了。
    几个名花(草)有主的朋友,说好不带家属,然后去吃牛排、唱K,过一个闹腾群人节。听起来是个不错的计划。但是吃完牛排后走到预订K房,服务生告知必须买断房费,而且不打折。看看时间21点了还得耐心地唱足4个钟头,就觉得自己被强制消费有点冤,只好找另一家。这下好了,时间越来越晚,另外的歌城和酒廊居然电梯都挤不上去,还被一些野摊子鬼鬼祟祟地纠缠:唱不唱歌嘛,一块钱一首效果绝对好。想赶去娱乐场所众多的解放碑呢,却发现根本打不到出租车。这下几个人立在街上发愣了。反复商量后决定:各自打道回府陪老婆老公,过一个祥和的团结的夫妻节。
    情人节前在网上看一个已婚人士众多的论坛讨论情人节你怎么过?有的很标准地回:当然是和老婆了。有的却含含糊糊:和有情的人过。还有的干脆说:这是个年轻人的节,我们老了还过什么。没人敢站出来说莺莺燕燕。节后看报纸上新闻,却说某城某律师事务所在情人节迎来业务高峰,许多人要求对配偶进行婚姻忠诚调查,其中超过70%的被调查者被证实有外遇。
    呵呵,想来情人节对于已婚人群真不算是好节日。有情人的,多数不敢在这个明目张胆的节日里出来顶风作案,那样配偶一定生疑,没被发现还好,被发现了后果可想而知。不巧今年的2.14恰逢星期六,平日还可以借口加班应酬什么的,周末要想出去可真有点费周折。只好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还要在事先作好情人的思想工作的前提下。
    没情人的,花几百块钱去买蓝色妖姬肯定肉疼,也不愿意在家里和有点审美疲劳的爱人喝炖汤看电视,更不甘心一个人呆着优雅地发霉,只好出来过群人节凑个闹热。但是明摆着就是人挤人,人看人,受尽等车等饭的折腾,还有可能被消费场所含情脉脉地宰上一刀。一个朋友回忆说去年情人节南滨路大堵车,刚失恋的他约了同学吃烧烤吐苦水,结果他坐在江边都吃撑了还没见同学的影子。同学从解放碑赶到南滨路花了近三个小时,又冷又饿又累地总结:你虽然情感空虚但是肚子是饱的。朋友比较了一下,觉得稍许安慰。
    不想过还是过了,有报纸又指导我们:不要狭隘地理解情人节嘛,要扩大到亲情友情人之常情这个大范围来。想来也对,反正第二天我的周围表面上还是风平浪静,没谁后院起火没谁违反计划生育。虽然大家都觉得这个节不放假不发钱没多大意思,但总归是个节日,节日嘛,应该高兴。

  • 蝶舞虫鸣的神秘花园

    2004-10-14 20:49:43

    博尔赫斯曾是老虎的热诚崇拜者。他经常无休无止地在动物园里的一只笼子前面徘徊,根据插图中老虎的华美,判断卷帙浩繁的百科全书和自然史书籍中的优劣。很多年后,老虎仍然在他梦中出现。
      拿到这本书,我忽然联想到了这个,是因为我大胆地推断:诗人李元胜的梦中,常常出现的是一只巨大的彩蝶或气势汹汹的螳螂。
      初读这本书,在下着雨的冬夜里,花了两个小时。
      书的封面有一片树叶和三只半昆虫,凝神片刻,眼前仿佛旋转出一个遥远的秋日下午的阳光,在这样寒冷的夜晚,发出桔黄的温暖。这样的走神令我忽然恍惚,如同兰波一句著名的诗:生活在别处。
      一幅幅清晰艳丽的昆虫照片在书中纷呈着。有许多人未曾得以一饱眼福、仅在这本书中才欣赏到的奇异种类和现象,比如貌似蜂鸟的长喙天蛾,虻们飞行中的婚礼,枯叶蝶五彩的正面;也有平时我们踏青时路过却忽略掉下的豆娘蜘蛛金龟子:它们有的各忙各的心无旁骛,有的好奇地窥探着对视它的镜头,有的大大小小、磕磕碰碰地聚集在一起。颜色鲜艳,憨态可掬,触角上闪动着太阳的光亮,清莹美丽。
      可以想像,如斯的邂逅让作者李元胜着了迷。
      李元胜是一位诗人,也是昆虫爱好者。他坚持不承认自己是昆虫摄影家,是因为他的摄影作品源自私人爱好,并非对昆虫种类及构造,而是对昆虫活动中呈现的美感兴趣。陀斯妥耶夫斯基论断,美将拯救世界,朋友们论断,美打动了李元胜。在书中,他写道:好的昆虫照片,更精彩的姿态、更美妙的神情更为重要,因为提供了昆虫生存之美和诗意。他用了大量优美的文字来描述自己的拍摄过程与心态,把诗人眼中的昆虫世界,与一本平常科普书籍区别开来。某种角度来看,这更像一本诗情画意的散文集。
      看了这些文字和图片,也许有的读者会惊叹:哦,原来它们(昆虫)的生活是这个样子,也许有的读者会身临其境,陪同作者一齐去探究微观世界。而作为朋友的我们,是分享着他的快乐,是会心一笑的欣赏:李元胜用这本书,拓宽了他的生命空间。
      在前言里李元胜曾提到,他拍摄这些照片,花费了很多时间,有的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时扯到了有限的人生应该如何珍惜的问题。诚然,一位人民文学诗歌奖获得者,好像应该把更多的时间花到诗歌创作中去,然而他认为:“有限的人生,面对的不过是无限的虚无,我认为应该对这些虚无多填一些有趣的事情。”在拍摄昆虫的过程中,他无疑是愉悦的,他发现一只奇异美丽的小东西藏在树叶中时那种惊喜,我猜度并不比他写出一首好诗后反复吟哦时来得少。而这种惊喜,根源在于他对生命的认知和崇敬。
      李元胜有这样一首诗:俯下身/再俯下身/低些/再低些/如果我这样谦虚地贴近/一朵谦虚得没有名字的野花/会渐渐变得壮观起来。就是他拍摄昆虫时的真实写照。他用的不是最专业的拍摄工具,也不是抱着追新求异要震惊一下昆虫摄影界的目的,拍摄昆虫于他不是毒品或烈酒,而是一种拓宽生命空间的乐趣,引领他快乐地扑向无边无尽的自然界,那里有专属于他的神秘花园。我们来看看他拍摄昆虫的状态:蹑手蹑脚,屏住呼吸,谦逊地蹲下身去,抱着一种感激的心情,庆幸于自己发现了生命的神秘和幽美。他从不会打扰或折腾这些小精灵,他只是路过,发现,再记录。他甚至是溺爱昆虫的,把它们当小孩子一样宠着,一条令人悚然的毛毛虫,他可以一往情深地看着它,并给尖叫的女孩们解释,这是什么蝶类的几龄幼虫,不过几天,它就会长出五彩斑斓的翅膀。
      在快门连续的细微的响动之后,昆虫仍将继续自己的生命旅程。而李元胜也奉献给我们这样一本书:当你用心欣赏时,这两小时完全不是冬夜蜗居在床头数着书页的两小时,它慢慢地朦胧,膨胀,不可思议,变成了一片装满了花香、蝶舞、神秘气氛的森林。
  • 谁动了我的世界杯

    2004-10-14 20:30:40

    要说世界杯,以前我是不看的,一来我乃半个家庭妇女,自然就会问些“白的什么队蓝的什么队,穿黄色的那个人为啥又满场飞”的低级问题,让别人一笑就不好意思再说足球了,而且往届的世界杯都要半夜起床,嗑睡连天地看得甚是辛苦。世界杯前曾为一家报纸写过文章,说我要早点睡觉,立马被朋友们攻击,说我落伍,老土,不爱运动,让我惊觉自己竟是个无趣的人,于是为了与时俱进,打叠精神守在电视机旁,“亲口尝一尝梨子的滋味”。
    这下好了,连上班的时候都掂记着结果,争取一场不拉地看,看得热血沸腾,也看得义愤填膺,但后来简直不打算看了,我所想像的精彩世界杯已经被人动了,我高兴不起来,觉得索然无味。
    谁动了我的世界杯?总结起来,可能第一个是中国队。中国队打进了世界杯,激动,为此我动用积蓄买了米卢推荐的奥克斯空调,“沸腾的事业,冷静的支持”,我热爱中国队啊。赛前有个网友在论坛上贴了个什么歪诗,说是“中国队说他能进十六强,全世界都笑了”,我还气愤得不得了,马上回贴把他痛骂一通。可是中国队呢,真是辜负了我的希望啊。就看见他们在绿茵场上辛苦得很,跑不动人家,腿象是缺钙,我只好说:“谁叫中国人饮食结构有问题呢?他们小时候没吃黄油和牛排,就喝稀饭,可怜啊。”平时看球时嘴烂习惯了男士们也变得宽容得不得了,没有人叫喊“某某我儿”,只是说“门太小门太小老打在门框上”。结果呢,九个鸭蛋,好了,中国队的世界杯完啦。
    第二个是意韩之战。我想足球之所以吸引人,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它的公正性,你超级大国怎么啦?我穷孩子用布头套个皮球踢踢也能踢进世界杯,这个世界公正并不多了,足球的公正就是精彩。可当我从意韩比赛场景的刺激中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公平竞争只不过是一个神话。意大利居然输给了韩国,当加时赛的那个末世之球洞穿了意大利的球门,我看见韩国女球迷狂热疯癫跳起来,忽然觉得她们长得太丑,不知道韩剧里的那些面孔是如何整形出来的;那阵阵胜利的歌声也那么刺耳,终场哨声更像是为意大利足球敲的一记丧钟。我看见我喜欢的托蒂被裁判判为假摔时那酷得不想多说的神情,我看到意大利球员们费力而绝望地在作辩解争论,我看到终场时一群那么意气风发的帅哥不敢相信地跌坐在这片他们流过汗流过血的绿茵场。天空灰暗下来,我的世界杯已落下半边帷幕。
    第三是贝克汉姆。这也是我最私人的理由。英巴大战,罗纳尔迪尼奥侥幸的任意球破门如同一把匕首插进了英格兰队的心脏,刺破了英格兰队的世界杯梦想,也破灭了我希望英格兰当上冠军的愿望。我喜欢小贝,他那充满魅力的眼神,带着大海的深邃,又有点星空的忧郁,承载了太多超过足球本身的东西,特别是一脚踢进后,发自内心,极具感染力的欢乐透过这双眼睛传递给了每一个热爱足球的人。看了小贝,再去看靓佬汤等帅哥,都觉得他们不够阳光,不够热情,不够健康。也许,他在女人心目中是完美的:一个负责的父亲,一个柔情的丈夫,一名出色的球星,一个魅力无边的偶像。有了小贝这种靓仔球星,才让我、很多女球盲包括家庭主妇对足球有了兴趣。但是英格兰输了,贝克汉姆两次绝望地倒地,期盼着能让裁判给个点球,但没有。当这个俊秀得难以形容的男人顶着略显散乱的莫西干发型茫然地面对着输局时,我的心也碎了。
    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巴西夺了冠,这是情理之中。但这已不是我想像的世界杯,我白白激动一回,伤心一回,静下心来关掉了电视。
  • 闪闪发光的砂砾

    2004-10-14 20:27:13

    多梦时节的往事总是散发着迷人的芬芳的。二十九岁的某个夜晚,我又梦回了学生时代:天很蓝很蓝,金黄斑驳的阳光从树叶间丝丝落下,校园外的田野飘来淡淡的枯草香,让人心神俱醉;小山坡上,一个长发女孩用口琴吹着忧郁的调子,
    “why does the sun go on shining”……
    也许那就是青春,就是可以支付的大把的激情。看见灿烂的阳光就想出去疯玩,听到强劲的音乐就想晃头晃脑。而今我都能向往地忆起每个快乐的日子:常常笨手笨脚却执迷不悟地把脸涂得妖里妖气,扑闪着迷离的蓝眼盖感觉良好地逛学校舞厅,还不忘架上近视眼镜,害怕万一有艳遇的时候自己看不清;深更半夜以几块钱稿费作东,纠集群雄杀向路边刀削面,回来时若花木兰般姿势矫健地翻越大铁门;有个男生羞羞答答地约我看电影,接头时候他看见的是花花哨哨一大群,有的还缠着他请吃冰淇淋,望着他脸青面黑又心疼万分地掏钱买电影票,这群“灯泡”回宿舍后笑到夜深。
    那时候整天都沉浸在对未来生活的想像中,天特别蓝,日子过得特别慢。后来交了个稚气的男朋友,我就跟他说我将来要住奥地利那种红红的尖尖顶的房子,种一大园子玫瑰,穿着有蕾丝花边的美丽裙子,坐在花丛中喝柠檬水。男孩子专心地听着,认真地点头。年轻真好,那些能实现的东西可以尽情挥霍,还没实现的东西可以尽情设计。
    而这一切终于成了往事。它也许再也不能重现,只有在寂寞的夜里,如晚风叩窗,敲响我梦中的风铃。我去看同窗好友,她正珠胎暗结地读着胎教指南,而我的女儿,已经开始学识字了。谈起往事,历历在目,又说又笑一回。而十九岁时的我们,还以为结婚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出生、成长、成家、生子、老去,流年似水啊,人生真的这么伤感吗。可当我们掬起一捧,从指缝中漏下的,是闪闪发光的砂砾,那就是青春,是我们最柔软最清新的回忆。

  • 柠檬的滋味

    2004-10-14 20:26:26

    有一支非常忧伤动人的的英文歌叫《lemon tree》,中间唱到柠檬树很美,柠檬花很漂亮,然而,“ the fruit of poor lemon ,it is impossible to eat.”
    可是,朋友阿烨有一个月连着吃了一百多个柠檬,且不加糖。记录最高的那天吃了十个,后来连豆腐都咬不动了。
    她是为了“减肥“,据说柠檬有减肥奇效。其实阿烨根本不算胖,只是她暗恋的那个男陔太瘦了,又很高。男孩在北方读大学,早就有了女朋友,也不知道阿烨的痴情,可阿烨偏执迷不悟,节衣缩食攒了一笔钱,打算暑假去北方看他。她眨着晶莹的大眼睛,神往地说:”我没什么奢求的,我只看他一眼,就一眼,就够了。”
    我们不忍打击她,也知道劝阻不了。阿烨守候的是一段无望的爱,可她没错。在学校我们能干脆漂亮地解答许多习题,却无法解释“情为何物”。
    我也曾自以为深深地喜欢过一个男孩,只为他明亮的双眸和对我无心的一句“你很特别”。然而他身边围着好几个娇艳的女孩子,让我自信心受挫。我只好远远地看着他,默默地注视他的一切。八十年代末的一年,大学男生忽然流行戴长及膝盖的那种白色毛线围巾,我就异想天开,生平第一次拿起毛衣针,无比笨拙地开始为他织一条围巾。生涩而艰难地织了一半,才发现坑坑洼洼,“他会嫌难看的”,于是狠狠心拆了重织。那里正逢期末考试,有八门专业课要结业,老师郑重警告“稍有大意就会拿不到学分”,可不赶这段时间就放假了,冬天也快过了,所以我咬咬牙继续织。技术不熟,不可能边织边温书,我就熬更守夜,织到半夜一两点。有同学惊呼:“你不要考试也该要手吧?这么冷的天!”我恍若未闻。那一年,我这双从来都引以为豪的漂亮修长又不长冻疮的手长满了难看的冻疮,肿得象红萝卜。而那次的期末考试,我争气的地门门考上九十,是第一名。这符合我的原则:爱他,就要象孔雀开屏,把自己最美的东西展示给他,围巾要织,考试也可考好,打着爱的幌子考不及格,我会感到羞耻的。
    围巾,送出去,又被退回来。男孩说这样重的礼物他负荷不起。结果我早已料到,他原本不爱我,不想让我作无谓的付出,所以我并不十分悲伤。可是,当我把围巾压在箱底,抚摸着肿痛的手指,茫然地想今生可能不再会这样不要命地织一条围巾时,久蓄的泪水,如泉一般地涌出来。
    但我没有后悔过,阿烨们也没有说过悔字。真的,我们毫无怨尤地把痴情抛洒在路上,不一定为了一个结果……
    爱的滋味,或许真的象柠檬,“it is impossible to eat”,幸福的人,给柠檬加点糖,吃下去;无缘的人,苦涩得流了泪。但不管怎样,人们还是禁不住要去尝,因为爱的外表:柠檬树和柠檬花,是那么地美丽诱人。
  • 苍凉的美丽

    2004-10-14 20:25:43

    走不进张爱玲的世界。
    连她香消玉殒的一刻,也是寂寞而神秘的。没有人在她身边,没有人听见她的遗言,她就连同她的世界,她的传奇飘入天国。
    然而,正如她在《金锁记》中所说,“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零落成泥依然飘香,她是永远的传奇。
    这位身为李鸿章重外孙女的奇女子,三岁时就能“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
    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尤唱后庭花’,眼看着她的泪珠滚下来”,或许,那一刻的她,已能预感到自己生命之旅的铺张和奇艳,如灯光初起的舞台,华丽的动人的戏将要开演。
    张爱玲内心是质朴的。她说:“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而她又是热爱生命的:“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她的生活态度积极而现实,喜欢吃,喜欢穿。懂得充分享受,“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然而大土即洋,大俗即雅,相当平凡市俗的生活,经她雕琢把玩,竟生出无限风情。她能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颠的绿叶”,快乐地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
    张爱玲二十二岁即横空出世一举成名,《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作品如水滔滔,使得一九四三年上海洛阳纸贵;二十三岁她出版专集《传奇》后,又有《流言》、《张看》等美文铺地。她向大家宣布自己“趁热打铁”的人生观:“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连以严厉出名的傅雷,也撰文称赞“《金锁记》是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成名后的张爱玲,喜滋滋地享用着她的人生盛宴。
    这时候她遇到了胡兰成。这段后来被三毛搬上银幕的奇缘留给世人的是叹婉,然而对于情窦初开的张爱玲来说,却是一种劫数。她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晶莹剔透的初恋。可是上海的沦陷成全了她的声名却成全不了她的爱情。胡兰成的负心和政治污迹让她负荷沉重,创伤难平。张爱玲不是白流苏,在倾城乱世里,她只是一个凡人。
    张爱玲后来还有过一次婚姻,然而一切仿佛“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她开始闭门谢客,著书立说。“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或许,尘世的一切纷扰,已打动不了她那颗沧桑的心了。
    如一颗星星划过天宇,留下一种苍凉的美丽。张爱玲曾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正是这种咬啮的警醒和疼痛,才记我对她有着无限的回味。
  • 任重道远

    2004-10-14 20:24:08

    我教四岁的女儿读诗: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她很不耐烦地绕着舌头。我就教她:是说的两只鸟鸟站在树上,又有一群鸟鸟在飞,她就很疑惑地问我:那为什么不直接说呢?这个诗很难背哟。
    我笑了,是很难背,不只是难背,而且难学,活到老学到老,漫长的人生远远不够。不过四岁的女儿哪里知道这就是汉语言的魅力呢?书写上的形态美,表意上的含蓄美,汉语就是中华文明的基石。
    我一直以为汉语是全世界最美丽的语言,汉字是诸语言中形体美的典范,点、横、撇、捺、竖、折、提、勾 ,完美组合而成的方块字符合装饰装帧艺术的审美要求,经排列组合,可变换出无穷无尽的形式和模样。形音意韵会于一身是它不同于任何一种语言的独特之处。
    虽然法国人,也许美国人,英国人都曾经这样自傲过。但是外国的语言,就是那么平板板几十个字母,哪里有汉字的表现力呢?有一天读翻译家董继平先生译的一首英国著名超现实主义诗人,大卫·盖斯科因的诗,《夏天的回声》:“寒冷的是这个日子,寒冷于水的火焰,寒冷于一轮被遗忘的月亮的灰烬。塔楼下面漆黑的屋里,百叶窗在干旱中上下轻拍。蜀葵破碎地悬垂。”一边读,一边凝神想它的意境,觉得很凄美:那些弯弯拐拐的字母在翻译家手中变成汉语,简直就是脱胎换骨。我也译过几篇小文章,知道里面的酌字酌句,颇费思量,一句“tears”的简单句子,可以译成:夺眶而出,泪流满面等等,古人还有“执手相看泪眼”、“独沧然而涕下”的妙句。汉语就有化枯燥为神奇的功力。
    我的女友熊熊嫁了个美国青年,黄头发的家伙读了几个汉语拼音,自以为是个中国通,普通话说得一溜儿熟,可是常常就在一些词语上咬嚼不清。女友跟他说童年趣事,说什么练钢琴练得很辛苦,富有同情心的他就大惊失色:哎呀你妈妈为什么要让你吃苦?她为什么不放糖?诸如此类笑话百出。更不要跟他讲什么成语、歇后语、绕口令儿、方言,保证弄得他晕头转向。我们对熊熊一声叹息:看来传播汉语言文化的工作还真是任重道远。全靠你啦。
  • 城市的眼睛

    2004-10-14 20:23:23

    小时候,上个世纪70年代,我随父母在川藏高原生活过。有段时间那里地震频频,一有风吹草动,就得搬到“地震棚棚”里面去住。“地震棚棚”很像帐篷,只是不用帆布而用牛毛毡,低矮、简陋,一转身都会碰到东西。高原的风深夜来捣乱,吹得棚子摇摇欲坠,我睁大眼睛盯着昏黄的煤油灯,害怕极了。父亲是县里的宣传干部,得下乡去宣传采访,常常住在藏民的碉堡或帐篷里,潮湿的地气让他患上了苦不堪言的风湿心脏病。
    那时候我就羡慕城市,想念重庆。外婆外公住在重庆的一栋小楼里,现在这栋位于铜元局的很破旧的食品公司青砖宿舍楼,已物是人非,可当时是那么地令人怀想。我怀想它的窗户,木头的,有好闻的清漆味,夜晚灯一点,看上去橘黄透亮,很迷人,它们好象城市的眼睛。
    少女时代我没有自己的专用书桌,收藏不了自己的小秘密,当时看陈丹燕写的一篇文章,好象是说少女的抽屉上锁的故事,我就很惆怅。我们全家住在南岸一所中学的教室里,1985年,那所中学的教师住房,就是用一间大教室用竹蔑席隔成两半,一家人住一半。只有一个窗子,家俱、家用,全堆在一起,全家人共用一张书桌,我哪来的专用抽屉?所以我几乎不写日记,偶尔想抒发什么东西,写着写着就成了一篇人人可看的作文。家里的拥挤常常令我只有在夜晚才可做一些关于家的一些五彩缤纷的梦:同色的素淡花布装饰着我的整个睡房,床头放一对日本式的小台灯,挂一串淡紫色的风铃在阳台的落地窗前,晚风轻扬时我能听到它的声音;有一张宽大的书桌,散发着古旧的红木气息,深夜里我可以闲闲地翻几篇名家散文……这种梦做起来感觉美好且奢侈,醒后回味时觉得简直不能实现,因为当时我的周围根本没有人家有这样的房子和装饰。我的梦的蓝本是当时热播的台湾电视连续剧《昨夜星辰》,只要一听到“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已坠落”的片头曲响起时,有人惊诧于剧中的情情爱爱,有人迷上了女主角时髦的衣服,我却注意到他们的家居:那样地漂亮得不可置信,——由此深深地叹口气:何年何月我才有自己的房间?
    没有想到,仅仅几年时光,我们就搬了家,住进了漂亮的高楼。当时的南坪还是一片待开发的工地,楼后还是农村,我和弟弟常常趴在窗台上看楼下池塘里蹦起的青蛙,水田后那一片片灰色的泥巴房子,荷锄而归的农人,就有一种强烈的优越感。1995年,福利分房,朋友们对我羡慕得要死,七十多平米的房子,装修让我累得灰头土脸,又耗光了全部积蓄,可心里是甜丝丝的。那阵子还有好多“寒士”未能俱欢颜,美梦成真令我对生活充满感激,于是一下班回家就系上围裙,把花岗石地板打扫得光可鉴人。偶尔想起幼时住“地震棚棚”时的恐惧,就生出几许感慨:世事就是这样的难以预料,我终于在这座大城市有了长眼睛的屋子。
    而住在这座大城市里真是舒服,尽管许多人抱怨重庆的酷暑重雾,我却深深地喜欢它。春天,在南温泉,嫩柳与桃花含笑,碧水与翠竹相拥;夏天,在缙云山的奇峰中我找到了幽静,满心的清凉;稍纵即逝的秋天,到鹅岭看看菊花吐艳,长亭中喝杯清茶算是享受吧;而冬季,到南山转悠,捧一把飘香的腊梅,说不定还会发现的薄薄的睡眼朦胧的初雪呢。在这样美妙的城市拥有自己的一个家,心中真是妥贴而温馨啊。
    沧海桑田,当年的新房,如今看起来变得狭窄而土气,在重庆高速发展的今天,不少人紧跟形势,换思想换房子。所以,我现在又搬了家:高楼大厦,明亮的落地窗,白天,云朵好象要飘进屋里,随手可捉;夜晚,我倚着城市的眼睛看明月,深深地沉醉在绚丽夜色中。家,已从一个遮风避雨的小窝,变迁成张扬个性、享受生活的空间,岁月往往赋予同一件事物以不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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