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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的爱情

    2004-10-14 20:22:32

    “某某同志:
    先让我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来共同温习一段毛泽东语录:……
    在近几次的劳动和学习中,我发现你有一个缺点:太娇气,吃不得苦……
    所以你随时要认识到这个缺点,如果掉以轻心,不加改正,那是很危险的……”
    注意,这不是怀旧小说片断,也不是哪个革命同志对另一个落后同志的语重心长。
    这是一封情书,我爸给我妈的情书。
    目瞪口呆了吧?我偶尔在家里的老柜子里翻出这封情书,读罢哈哈大笑:“这是什么情书啊?如果谁跟我说我有危险的缺点,早一脚把他踢到爪洼国去,还想追我?”
    妈妈一把抢过去,脸红了。她已是五十来岁的人了,但慌乱的眼神中仍有一丝掩不住的得意和怀想:“踢了?就没你了。那阵子都这样写,知道吗?光天化日下的爱情。谁用那些情啊爱的字眼?浅薄!”
    爸妈是四川师大同学,一个来自达县山区,一个是重庆妹子。妈妈说:你爸当时很穷,穿着草鞋来上大学,喜欢拉二胡。爸爸说:你妈妈有一双大眼睛,常常戴朵栀子花在辫子上。我猜想:爱情就这样悄悄发生了。在那个年代,那个激情燃烧、红亮亮的六十年代。
    爸妈一起读完大学,一起去成都市郊的军垦农场劳动,然后不愿留校或留城,一起去了川藏高原上的一个小县城:壤塘。
    爸爸是县委的宣传干部,妈妈是县中学的数学老师。海拨三千多米的小县城,重庆到那儿的距离由一晚火车和三天汽车来计算。其中不包括时时因气候恶劣、季节变化引起的封山和阻车。
    我童年时去过那里。记忆中那儿几乎不出蔬菜,成都运过去的西红柿一抢而空,要凭关系买;一条珍贵的磁巴鱼,妈妈舍不得吃只让我动筷子;冬天走在街上雪没到膝盖,小孩们提小火炉去上学,我的小火炉火太旺,把棉裤烧了个洞,我吓哭了……
    而父母在那里一工作就是十几年。最美好的青春。爸爸因为常常去下乡搞宣传,睡帐篷,得了严重的风湿心脏病,妈妈因营养不良,贫血,常常头晕。至今如此。
    他们没有完整说过他们的爱情故事。我是他们的大女儿,在大女儿的心目中,他们的爱情可以由这些词语来串连:家庭成份、师大、达县、重庆、成都、班干部、入党、军垦农场、壤塘、雪山草原、宣传工作、中学教师、小瑜小勇(一女一儿)、回城、柴米油盐、外孙女……我试图从他们一些不经意地描述中捕捉他们的青春片断,掬起一捧捧他们曾有过的激情泛起的浪花。
    爱情对于他们,也许就如他们那封信的语言一样平淡,甚至有点公式化。没有花前月下,没有浪漫和曲折,没有追求的苦,没有失去的痛,这是历史造成的。但是,谁能说他们的经历平淡,那样激情燃烧的岁月?夫妻俩为了建设藏区,抛弃了安逸的城市生活,几十年如一日的忠贤。解放、土改、饥荒、文革、批斗、吃苦、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跨世纪……他们全赶上趟了,虽然现已黑发染霜,但是他们没有悔过。有谁能否定,这不是最最伟大的爱情?
    岁月无声,当我们两姐弟在每一次填写履历表时,写道:父亲,宣传干部,共产党员;母亲,中学教师……时,心里涌起的是对这种根正苗红的强烈自豪。当我们回父母家吃饭时,那一小碗煲汤里,溶进了妈妈对爸爸、对全家人的爱,温暖,喷香,好喝得不得了。


  • 欧风吹到我家

    2004-10-14 20:20:55

    同学们聚会,这群十年前还在谈蓝色理想的家伙变得俗气极了,十有八九要说房子,说到房子,又十有八九要说装修。我曾是无房阶级,所以当听众,羡慕而妒忌地听他们炫耀如何把一个清水房折腾成安乐窝。心里就使劲地想啊想,有房多好,有房可装修多好啊。如果让我来装修房子,我一定象林青霞在《爱的小屋》里的表演,戴个小纸帽儿,快乐地哼着歌粉刷我的墙壁。
    可当我真的辛辛苦苦靠按揭买下这间商品房,拿到钥匙打开铁门的那一刹那就叹了口气:水泥地高低不平,厨卫东一根水管西一根柱子,天一黄昏,整个儿一黑山洞。售楼广告上曾经光光鲜鲜地宣传“放飞年轻的梦想,SOHO一族最IN的选择”的房子,如今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一贫如洗”,“家徒四壁”。更让我明白了装修的必要性,如果不装,岂不是要当山顶洞人?艰巨性:好麻烦的工程!哪里会象电影里演得那么浪漫轻巧呢。
    一室一厅,“螺蛳壳里做道场”,越小越要考虑好如何装修。房屋为长方形,整体感觉较为规整,虽然“迷你”,但洁污、动静分区较好,所以只用粉好墙,顶上走阴角线,应该大貌就出来了。我把我的想法给唐木匠说,没想到得到他一个白眼:赵女士,你你……太土气啦!
    唐木匠是我请的装修商,瘦瘦黑黑,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见人便宣称:我的公司是讲品质的,是做惯豪华装修的。其实我知道他跟他所鄙夷的草台装修班子没什么两样,手下的工人也是东家做三天,西家做两天的游击民工,但是谁叫我这个穷人贪图便宜呢?我心痛设计费,我也不愿交管理费,而唐木匠的公司恰好就不收这两样费用。所以我就把房子交给了他。说到底他是个很有趣的人,观察主人胜过观察房子,他一直想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没有说,有一天他恍然大悟:哦,赵女士,你朋友说你是个写文章的?我不好否认,但立刻想到可以利用这点“利诱”一下他:是啊,你把我这房装好一点,我可以在报纸上宣传你哦,你知道这可以节省多少广告费?他笑笑说:文化人应该有品位嘛,这样,我给你来个豪装!欧式风格!某某,某某,也是著名文化人,都是我给他们装的,踏进家就象走到宾馆一样。
    那几个根本没听说过的文化人弄晕了我的脑壳,而唐木匠低廉的报价更是让我盘算良久:反正都要装,不如装好点,让一个农民包工头嘲笑自己土气,太丢脸啦。我把预算从一万增加到了两万,跟他说好,主材我买,辅材他买来报账,来个豪华的欧式风格,走在时代最前列!
    当然,倒底什么是欧式风格,我还不太清楚,但我太信任唐木匠这个初中都没读毕业的人了,我想自己大约是住旧房住久了,和装修潮流都隔岸相望了,真是落伍了。所以我放心地让他来设计,他说买多少木工板、面板、木器漆、墙漆,我就买多少,他买的辅材我也是照单全报,老实说,我根本不知道有些是啥东西,是用来做啥的。就这样加点加点再加点,最后总价加到了三万。
    完工那天我去质检,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唐木匠的欧式风格:比如用木工板把一面墙包上顶,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客厅里弯弯曲曲吊着复杂的顶,让本只有三米高的空间显得更矮,卧室的床背后也用木工板做一块背景,象极了宾馆客房,玄关的墙纸贴得红一道绿一道的,……我一路检查过去,一路心疼地叫一声:我的木工板!我的立邦漆!最后干脆叫道:我的钱!
    后来听说唐木匠以前果真是个乡下木匠,做熟活路赚了钱才开始自己的“豪装生涯”,把老婆从农村带出来了,还把自己的一儿一女送到了市区的小学上学,那一对儿女长得乖,学习又争气,等等。我的心情慢慢平和下来。现在,每当看到我家的欧风时,我就安慰自己,别生气,就当捐助了希望工程。

  • 过年,回家

    2004-10-14 20:19:08

    春节又要到了!

    不知道何时起,一到春节,心里在盼望欢喜的同时,也有一种淡淡的怅然,好象失掉了什么,又好象怀念些什么,也好象憧憬着什么。

    春节俗称过年,传说古时候有叫“年”的怪物来到人间,人们就用鞭炮来驱逐鬼邪,以忻吉祥平安,春节期间人们要放爆竹、挂桃符、穿新衣,饮好酒,相互揖拜……

    我小时候住在铜元局外婆家,那时还是八十年代初期,和几个表弟表妹一起,从放寒假起就开始盘算春节,过春节简直是小孩子的天堂!

    先是可以得压岁钱,大吃大喝一翻,那时候街边老太婆们摆的零嘴摊总是让我们口水直流。栩栩如生的“面人”五分钱一个,一种圆型糯米纸叫“薄脆”的一分钱一张,红红绿绿的“海椒糖”两分钱一颗,还有满街都有的洋姜、冰糖葫芦、烤蛋卷、麻辣藕片……平时只有眼羡的东西过年可以尽情大嚼,那时的压岁钱不象现在小孩这么吓人,一般都是两元、五元,父母和亲戚给的加起来有三四十元,真正觉得是好大一笔财产!

    然后去买烟花鞭炮。最常买的是一种叫“菊花香”俗名“地转转”的烟花,八分钱一个,点燃后五光十色、火星四溅,几个小孩就象踢足球一样抢着踢,踢得在半空中飞转;还有就是“魔术弹”,三元一只,颗颗闪光的飞弹直冲夜空,煞是好看,外婆他们食品公司宿舍和百货商店宿舍正对,两边小孩就拿魔术弹对冲,常常冲得对方尖声大叫;还有一种叫“火树银花”的,很贵,我们少于买,但隔壁有钱的人家买来放,真象电视里放礼花一样,五彩缤纷,惹人眼热。

    还有铜元局长江电工厂举办的春节灯会和游园会。灯会很有意思,大街两边全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灯,花鸟鱼虫、童话人物,琳琅满目。灯上面有灯谜,要猜很费心思,猜中了还有小奖品。记得有则灯谜是“火烧赤壁”,打一著名文学作品,谜底是《红岩》。这个谜语我后来长大后打给别人猜,别人都觉得有点意思,让我颇有些得意。一条街流光溢彩,十分美丽,劳光广场还有游园活动,打弹子、摸珠子,丢圈、钓鱼,打铁水表演,都不要钱,如果身手和运气好,可以抱回一大堆零食和肥皂牙膏。

    最想往的事还是年夜饭,在买肉买蛋都凭票的那个年代,年夜饭真让人难忘!外公通常又要做他的干烧鱼,鱼肚子里满了炸好的肉丸和卤好的猪心,年年有余啊,小孩子们吃到后来都肚皮滚圆,赖在椅子上动弹不得了。家里还没有电视可看,可是依然要守岁到零点,鞭炮声大作,成了不夜天。

    现在的春节渐渐地已被淡忘,成了一个悠闲的假日,一个长长的消费节和电视节。主城区已禁放鞭炮,也没有什么纯公益性的游园活动,年夜饭也不一定要在家里吃,人们或出游或娱乐,消费越来越高,但过年的意味好象越来越淡了。

    前两天,夜归的时候看到一个卖桂圆粥的农村青年,在凛冽的风中收拾摊子,他朝我一笑,自言自语:要过年了,要回家了!我听着,忽然心酸地想,他这样一个漂泊异乡的人,最渴望的也许是家的温暖吧,他也许在想家乡过年的热闹,思念家和亲人,那红红的炉火和老母的皱纹,是啊,一年到头了,挣了钱,该回家过年了!

    真的,不管时代如何变化,过年,回家,终归是我们心里一种浓浓的扯不断的情愫啊。
  • 谁人是英雄

    2004-10-14 20:18:05

    不能免俗的我去看了《英雄》。正是元旦前后,南滨路上放着烟花,一切华丽眩目的东西都在徐徐展开。想想,3亿人民币,我一辈子都见不到的这么多钱,成就了一场近两个钟头的电影,还有那些已成为标志的名字:李连杰、张曼玉、梁朝伟、谭盾、杜可风……新年啦,这种时刻适合享受,在品尝了节日美食后,再来一场耳朵与眼睛的盛宴。
    谁人是英雄?我看到了几大刺客长了翅膀般腾云驾雾,满天飘飘的黄叶,沙尘飞扬迷了人眼,箭阵似雨、“风风风”的吼声如雷……
    无名?有十步必杀技,为了刺秦苦练多年,并煞费心思,找来几大高手的武器,编出一套故事,上殿十步,与秦王一阵对垒攻心,并为“天下”献身。可是我看到的是李连杰的眼角细纹,宫殿里乱晃的烛火,无名空洞的眼神。他犹犹豫豫,左摇右摆,怎么看都少了点豪气千云的味道。
    残剑?在攻入秦宫那一瞬间悟出“天下”大义,从此退隐江湖,在书馆写字。但梁朝伟仿佛脱不出《花样年华》中的内敛与忧郁,眼神太情深,有点病怏怏的。所以我看到飞雪一剑刺中他的时候,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想说的话跟飞雪一样:你为什么不挡?英雄要做的事情太多,怎么会为了让一个女子明白自己的心意而白白丢了性命?
    所以这里出现了一个笑场:飞雪说他心里只有天下时,他回答说:还有你。观众们都笑了。其实这句话很顺理成章,但不知道为什么由残剑说出来就怪怪的。
    飞雪?冷艳的女子,衣袂飘飘,由天生不沾烟火气的张曼玉来演,应该是完美的了。但是无可非议,所有的观众都不喜欢她,她太固执,满腔仇恨,仿佛她的一生除复仇没别的了。为了这个目的她可以杀死自己的至爱。还好,导演让她殉情了,赚得点人缘,如果不殉情估计活着不如死了。
    如月有时有点小可爱,不过她绝不能算英雄,她只是有恋主情结。
    秦王不说也罢,是不是英雄历史自有定论。
    倒是长空的性格看不出什么破绽,冷峻,少言,武艺绝高,为了共同的志向,慷然赠出自己的一切。他的架式,最让人想击节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还有书馆教书法的老先生,在剑阵中巍然不动,飞花走笔,大义凛然,令人唏嘘。小人物大英雄,在这一画面中表露无遗。
    谁人是英雄?张艺谋大概想表达的是人人都是英雄。但走出影院时,我想说,张艺谋本身也是英雄。
    不论这部片子有多少不如人意,但至少一直吸引你的眼球,你能说它不好看?你手中的爆米花吃没吃完?这部片子一直在作宣传,热翻了天,却买不到盗版,老张厉害不厉害?零点上映还有多人观看,开了重庆的纪录。而我是第一次在环艺排队买这张票,也是第一次想提笔写写电影。
    商业时代,管他电影内涵如何,热闹就是好看,票房才是真格。

  • 露天电影

    2004-10-14 20:16:17

    听校园民谣,那些风靡了九十年初的旋律今天听起来依旧美丽动人,特别是有支歌叫《露天电影院》,校园歌手郁冬在灰灰的水泥森林里感伤人生,低低地唱道“城市里再也看不到露天的电影院”,我的思绪就飞回了从前那些看露天电影的日子:当星星开始调皮地眨眼时,一群群人手里捧着瓜子花生,向一个地方汇拢过去,小小的操场上,只听见凉风中放映机“嗖嗖”地转动,雪白的银幕上闪现出一个个的镜头……
    露天电影曾那么地流行。妈妈给我说,七十年代末的川西北藏区,听说要放露天电影《山姑娘》了,她激动地背起三岁的我在雪地里走了一个钟头去看,结果回来的路上滑倒了,我的小手摔脱了臼,问我记不记得。我记不起了,只记得一说要放电影,小孩子们很早就拿起板凳抢位置,电影里枪林弹雨,小孩子就跑到银幕后面看有没有子弹壳飞落到地上,被大人们一阵笑。那时候的电影大多是黑白片,简单好看,不用动脑筋,有一种很鲜明的是非感:白天永远阳光明媚,晚上总是一闪即逝;坏人都带着一副奸诈的丑脸,好人都相貌堂堂,正气凛然。电影里的人有理想有目标,吃饭、穿衣、读书甚至结婚都是基于理想而进行的,从开始就能预料结局,一切都是邪不胜正,人们啃干面包时都坚信明天一定会好,电影完了的时候观众们还热血沸腾地讨论、叹息。偶尔还有爱情片,一男一女,女的拿根纱巾在前面跑啊跑,男的在后面追啊追,大人就要说,小娃儿不准看。
    记忆最深的一次是在铜元局劳光广场看《画皮》。那时我已是八十年代初,我读小学了。几个同学约起,五分钱一张票。人们对《画皮》的好奇心空前高涨,广场上挤得密密匝匝,卖汽水和瓜子的小贩笑得合不拢嘴。看着看着,夏日的夜空隐隐闪起电光,滚过几声闷雷,正好情节步步惊心,演到美女忽然变成了绿脸的鬼,在画皮的时候,刚好一个炸雷,几百个人吓得哇哇大叫,有小孩子还被吓哭了。我心里直发抖,又发冷,幸好和同学坐得很近,互相挤着,心稍微平静一点。现在电影的高科技再发达,看《吸血鬼》、《午夜凶铃》等鬼片,吃着爆米花,坐在环绕高保真音响的电影院里,也没有当年那种惊声尖叫的场面了。
    怀念露天电影,怀念那种大家挤在一块说说笑笑的氛围。想想,夏日清凉的傍晚,当夕阳的余辉映照在江面,晚风轻扬时,人声渐息,观众大口嚼着零食,喝着汽水,盯着屏幕,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如果嫌电影不好看,可以东张西望他人的表情,或者抬头注视天边的明月,侧耳倾听蛐蛐的歌唱,看星星点点的萤火在身边漫舞,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何况,现在的电影院票价不菲,动辄二三十元,哪里有露天电影价廉物美。
    前不久看杂志说,现在国外露天电影卷土重来,人们觉得看露天电影可以强烈地感受户外生活,体验到久违的团队精神。许多露天电影的忠实影迷都不远千里去看巴黎拉维莱特公园那块1000平方米的大银幕,一张机票钱都够得上过一个看室内电影看到饱的半年了,令人惊叹。看来,沉迷露天电影的人不只我一个,人们对自然的追求是不惜代价的。
  •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

    2004-10-14 20:15:36

    我喜欢听邓丽君。
    听她最初是在我上小学,八十年代港台娱乐文化初涌大陆时。邓丽君的"轻、软、媚、嗲"及风花雪月正是典型的靡靡之音,虽然一度被禁唱,可是到处仍能看到时髦的喇叭裤青年提着小型单声道录音机,在公园草坪上放着“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啊,再喝一杯,干了吧!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他们在阳刚、沉重、饱含政治色彩的文革歌曲中逃离出来,贪婪地享受着流行歌坛上的第一道阳光。
    后来邓丽君香消玉损,虽然当年的时髦青年们已年近四十,虽然那时的流行歌坛已百花齐放,但仍掀起一阵听邓丽君的风潮,处处可以听见 《甜蜜蜜》: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电影里傻傻的黎明和漂亮的张曼玉在《甜蜜蜜》的歌声中相爱,分离,相逢,拥抱。当画面上出现他俩在异国的商店前百感交集地听着邓丽君的老歌时,我流泪了。就是在那时候真正喜欢上邓丽君的,柔美的歌声晃晃悠悠的回响在耳边,听得心醉神迷,就象一块阿尔卑斯牛奶糖,将人的心甜得温软,化成了一汪水儿。曾经沧海啊,月光如水的夜晚,我听了又听,有了全新的感动。
    “但愿人长久”、“千言万语”、“月满西楼”、“月亮代表我的心“、“何日君在来”,好象每一个邓丽君的歌名里都藏着褪色的但仍缠绵的旧梦。有粉色的甜蜜,也有蓝色的忧郁。伤感的恋情如烟似雾,悄悄消失在流光中。
    邓丽君在台上没有噱头,也不煽情,只那么大家闺秀般稳稳一站,真情丝丝流露,说不出的婉约、温柔。她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的情结。我想,出生在七八十年代的人也许不喜欢她吧。他们崇拜的是骨瘦如柴麻杆一样的身材,尖起嗓子在台上疯狂乱转的那种。而邓丽君,丰满的圆圆脸,简单的卷发,简洁的衣着,还有她纯净的微笑,只是属于五、六十年代风行的美人类型,那时候我们尚处温饱,瘦是贫穷的象征,许多男人希望自己的妻子能象邓丽君的圆脸蛮腰,那是小康、营养充足的表现。
    娱乐圈里的美人大抵有两种消失的方法,一是忽然淡出嫁人,过上相夫教子的生活,比如山口百惠,二是岁月流逝,美人迟暮,令人扼腕,比如林青霞。而邓丽君干脆凋零成尘,一副玉碎的决绝。为什么天妒红颜?我在听她的歌儿“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时,一遍遍地追味感悟:越美的东西总是走得越急。
    在哪里见过你?

  • 想要一双小眼睛

    2004-10-14 20:12:06

    家传的大眼睛。据我妈说,她的婆婆我的祖祖就是一对大眼睛,漂亮得很。这么几代,我妈、我、我女儿,无一例外只有遗传没有变异。
    大眼睛女人应该是美丽的,古代人形容女子的眼睛,喜欢用“秋波”二字,这可不是秋天的菠菜,想那秋日的一泓水波,亮亮的,闪闪的,怎么也不象是小眼睛能表达出来的。
    从小到大自得了好多年,可是现在受了挫,有一位男士认真看我长相,分析道:眼睛不行,嘴唇倒是蛮好。
    不要误会,他没半点别的意思。我照照镜子:嘴唇主要是配合上了现在的潮流,你看朱丽亚罗伯茨,一张大嘴打遍好莱坞,照中国古代樱桃小嘴的美女标准,她要被打入丑女堆永不能翻身。
    可是我的眼睛,就怎么不行啦?
    太大嘛,眼睛太大的女人,看起来很实在的样子,说透了,就是笨。
    不服气:不是说大眼睛迷人吗?
    嘻嘻,可是小眼睛才勾魂啊。
    想啊想,这话仿佛有点道理。
    大眼睛的女人,要不看上去就很闹腾,比如赵薇,眼睛如铜铃,演个格格跳上跳下大呼小叫的,看了觉得心里堵得慌。要不看上去就很痴情,同部戏里的林心如,一诉情时眼睛就呆滞不动,然后泪水一汪汪地涌出来,更使人伤悲莫名。琼瑶阿姨一直喜欢大眼睛女孩子,但是她笔下的女主角,个个都经历爱情曲折,死过一回。
    闹腾和痴情的女人,都不是男人喜欢的类型。在爱情里,男人喜欢轻松愉快,生性活泼想天天搞点花样,或者是纠缠得他一塌糊涂,都不是上策。
    那英唱道: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烦恼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正正切切。那英不愧是东北人,实在。可她不知道爱情是绝不要看得太清的吗?大眼睛黑白分明,眼神决绝,一眼就想看清爱的真相,容不得一粒沙子,目光灼灼,咄咄逼人,让男人心虚,觉得谎言无可遁形。这样的眼睛,谁会喜欢呢?
    而小眼睛就好得多了,凤眼、媚眼,形容的是小眼睛,小虽小,但是细细的,眯眯的,妖艳的,迷离的。林忆莲才出道时,眼睛小得被香港人称为“朦猪眼”,很难听,可是你看人家就是红了这么多年,还成了招牌眼睛。聊斋里面,在破落寺院里苦读的书生,深夜树叶儿沙沙作响,绝色女妖来到身旁:那些女妖也多半是小眼睛,声音娇柔,媚眼儿乱飞,让人心慌意乱,一时迷了性情。小眼睛女人看男人,如有一张挡箭牌一样,即便脑中的念头千回百转,也不会从眼缝里泄出半分。谁不喜欢雾里看花呢,这样不动身色的眼神,让男人喜欢,也失却了戒备,在爱情面前乖乖束手就擒。
    有天去配眼镜,我发现眼镜框全都窄窄的,戴上去,不是下眼皮露出来就是上眼皮露出来,一边试一边叹气不好看,小姐嘴一撇:我们的镜框全是最时尚的,要怪就怪你眼睛生得太大了嘛。
    咳,想要一双小眼睛。

  • 吃相

    2004-10-14 20:10:17

    中国人最讲究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吃有吃相。我小时候拈菜时挑挑拣拣,大人的筷子头立马敲过来。原始人“茹毛饮血”除外,哪朝哪代都是把人的吃相归为素质、修养范畴,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
    一个人的吃相尤如春光,容易外泄,且令观者难忘。一个沿海朋友告诉我,他偶于重庆路边小餐馆进食,忽见邻座两人跳将起来,青筋暴跳,嘴里大喊:四季要发财呀,七星岗闹鬼呀,几拳下来,一人输,头一低钻坐子,胖腿儿万分艰难地挪动,嘴里呜呜直叫,还含了块排骨,同桌人拍手大笑,乐不可支。朋友问我这是不是重庆土风,我出于面子否定了,说稍有档次的餐馆都禁止高声猜拳行令,钻桌示罚也最多是在家中闹闹,此种“盛况”只是遇巧。但心里暗忖:夏日在火锅馆,一言不合打将起来的事情还少了么?我还曾深夜陪一位被推翻的火锅汤烫伤的朋友去就医呢。
    然而,吃相是雅是俗并不是一望而知的。有的故作姿态,反正矫枉过正。女孩子为装淑静,吃饭时口撮成樱桃状,极小口地数饭粒,令人恨不能掰开她的嘴,免得败坏同桌胃口;还有的浓妆艳抹,吃时万分小心,怕把口红吃没了,一餐之中上五六次洗手间补妆,你根本无法与她连续地谈话。而在西北地区,“抓肉”、“抓饭”流行,主人端上一大盘子热情招呼你,你总不能嫌“手抓不卫生”,怕“吃相不佳”吧?若用筷子装模作样,翻翻弄弄,挑肥拣瘦,必定招人厌恶。此时的最好选择,是入乡随俗,客随主便。
    再看今日某些吃“老公”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支票随身带,账单随便签,毫不在乎地吩咐“拿最稀罕的做菜”。与那些呼噜几碗小面,算计着点几个大路菜的平民相比,吃相、派头何等潇洒。然而这样的吃相能赞美么?人们心疼国有资产被白白浪费,恳请他们“嘴下留情”。
    朋友小米还告诉过我这样一件事情:他家三代同堂,十余米的房子拥挤不堪,那年正逢单位最后一批福利分房,小米狠下心,决定拿点“炮弹”去打通关节。小米手里拮拒,觉得请饭比较划算,而且公司管住房的头头是个老饕。第一顿花了三百多,头头吃得皱眉耸鼻,食不下咽,小米知道坏事了,又请了一顿,是全城最豪华的星级酒店,天上飞的,海里游的,花了近三千,头头才风卷残云,打了饱嗝。小米说他在一边一直没怎么动筷,只是陪笑脸,怯生生地看头头的表情,揣度头头的心理。小米的房子最后如何我未打听,我只是觉得有点难过和反胃,想起那两餐饭就浮现出一张血盆大口和一只肥腻腻的大鼻头。人说观人吃相是乐事,但小米当时一定是心如刀割坐立不安。
    一次在饭桌上跟人聊及吃相种种,同桌一农民企业家插话:哎呀,那是你们文化人讲究的。细细一想,此话真实。人生贵适意,吃饭时不究礼法,充分享受,放肆一点又未尝不可?只要不妨碍人就不为过。你看黄口雏儿,吃东西时糊了满嘴,大人只觉得娇憨可爱,有谁责备过他?我还看见过修楼的民工吃早饭,一只大桶里堆满白面馒头,一盆里装着泡胭脂萝卜,两只稀饭桶上浮着瓢。民工们用手抓起泡萝卜塞进馒头,拿个海碗装稀饭,就坐在乱石堆上呼呼地喝起来。那高兴满足的程度,仿佛自己是拿着一个肯德基超级鸡腿堡,在喝可口可乐。这场面让我不能忘记,他们是自食其力,期盼挣了工钱过年回家交给老婆,所以不在乎饭食的粗粝,只要填饱肚子就行,管它什么吃相啊。

  • 香肠与乡愁

    2004-10-14 20:03:34

    三姨在外婆的老屋屋顶熏香肠。柏枝烟雾慢慢升起,恰似我的乡愁,每年过年时这一道必修课,让我的怀旧之情牵牵扯扯,挥之不去。
    童年的铜元局是一个依山傍水、安宁幽静的地方,春天绿树争发,夏日波光滟潋。我,是外公外婆带大的孩子。
    童年最深的记忆不是上学,“春来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又冷,收拾书包好过年”,过年是小孩子最大的期盼,因为新衣服,因为压岁钱,因为漂亮花火,更因为可以吃得肚儿滚圆的——腊肉香肠。
    香肠香肠,说起来是最普通不过的猪肉灌肠,却是平民家的美食。外公是食品公司的职工,在那肉食供应紧俏的80年代,我家的香肠当然格外引人羡慕。肥瘦均匀,色泽红亮,香味诱人。快过年时,外公把香肠做好,一串连一串地挂在灶房门口,择个大太阳天,用柏树枝慢慢熏染,熏成了黄色,再成了红色,烤肉香慢慢散发出来,我和弟弟就迫不及待地要求外婆:煮香肠罗,煮来吃罗。
    香肠要用柴火土灶,煮出来更香更糯。油浸浸的香肠配上雪白散苏的甑子米饭,是冬日的一道大餐。如果再有一钵绿悠悠的东览菜汤,那真是饭遭殃啊。川味的香肠配上海椒面,香中带辣,越吃越是欲罢不能,广味的香肠加有冰糖,咸中回甜,余味悠长。那种香味无可替代,因为那就是年的味道,红红火火的有着浓浓盼望的年。
    每次过年时,香肠是我的期待,慢慢成了一个情结,好象不吃香肠,就没有过年的意味。时隔经年,外公外婆已先后故去,香肠竟成了我一种乡愁。
    超市里的香肠,每年都是要吃一回的,那是自家的香肠还没有出炉时,禁不住食欲买上一点,但每吃每失望,无论外观多么光鲜好看,内里的肥肉淀粉与色素,都让我怅然。
    婆家的香肠也是自做,但婆家擅吃肥肉,香肠往往做得肥厚多油,遇光透亮,不合我的胃口。而且城里现在很少有熏香肠的地方,报章又宣传香肠最好不要熏,腌腊食品多吃有害健康,所以许多家做的香肠颜色淡淡,不能引人食欲。
    只有我三姨做的香肠,仍然是那么好吃,三姨深得外公真传,从挑肉到烟熏,一工一序丝毫不会怠慢半分,佐料放哪些,该怎么搭配非常有悟性,绝不会太咸或太淡,更不会吃了没有感觉。
    做好后仍是一串串在阳台挂好,等亲戚们来挑选。知道我喜欢吃广味的瘦肉多的,特别地给我挑一份。于是我家的饭桌就有了期待。
    保姆问:今晚吃什么。我会说:吃香肠吧,记住,我三姨做的那种。
    其实是外公做的那种。味道一点没变,挑食的我可以吃一大碗米饭。
    有谁说过,故乡故乡,那是回不去的地方。我知道我回不去了,我不能再在外公怀里撒娇了,我不能再央求外婆:煮香肠吃罗。
    这种香肠,吃着吃着,就要想,想着想着,就流出眼泪来。

  • 泡吧的意味

    2004-10-14 20:01:10

    总喜欢这样的夜晚,华灯初起,夜开始暧昧,有点点滴滴的星光和人流,在这样的时候,人的心情容易变得很复杂,好象被情绪填满又被寂寞抽空。
    酒吧几乎都一样,有木头的桌椅,前卫简约的风格。或温柔或炫酷的音乐。可每个人来时的心情不同。
    透过玻璃窗是喧闹的都市之夜,霓虹灯闪烁,漠然的人群。更让人觉得泡吧的意味有一种特别。
    不单是喝酒,在无数的醉态后面,我看到的是空虚的无可振救的灵魂,看到的是不谈爱情的逢场作戏。有一夜情的邂逅,有久等不来的约会,有清纯的大口买醉的小女生,也有陌生男人的沉默相对。
    来这里的人,应该是隐去自己的职业,放纵自己的本我。就象同行的女孩子L,此时她不象职业女性,没有丝毫的白领气息。那种制服式的打领结的白衬衣、蓝色的窄身裙和黑色高跟鞋出现在这里,会显得特别格格不入。这种随意的气氛,需要服饰和心情来全部融入。
      她穿着淑女屋,很可爱的蕾丝娃娃袖,她在那里快乐地笑。她笑的时候,嘴唇夸张,一头漆黑的长发发稍飘飞。是很放肆的笑容。
      她喜欢酒吧的气氛,而且酒量不错。她仰起头一饮而尽的时候,说她自己喜欢冰啤酒的刺激感,从喉咙到胃,一路有被什么紧紧抓住的感觉,很HIGH。喝掉五六扎嘉士伯后,她的脸颊开始晕红,眼睛亮亮的,象有泪光闪烁。大家都有点忘乎所以,兴奋地用酒杯敲着桌子,来酒来酒。
      桌上有几个本子,里面记录着一些奇异的语言,征友,爱的表白,恨的倾诉。这样的酒吧可以盛开迷离的故事,烛光一支一支熄灭,分离前的悲伤越来越浓。
    想像这里曾有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男人的脸很清瘦。嘴唇和下巴的线条忧伤,英俊。女人天真无邪,笑容显得清甜。女人和男人对坐,低着头,烛光映着她的脸,男人拿过本子,轻轻地写道:我爱坐在我对面的这个女孩子。
    几天之后,他们分手,或者很多年后,他们白头,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会来到这里,点一杯红酒,找出那个旧本子,看那行字:我爱坐在我对面的这个女孩子。
    然后泪流满面。
    所有的温柔甜蜜终于凝固成时光长路中的一块模糊的草坪,轻易不会想起。爱情曾在这里栖息,我们可以嗅到它清新芬芳的气息。如果有一天它走远,这让人心痛的文字至少可以证明:爱过与被爱。
    是谁说过的?"水会让人越喝越冷。而酒会越喝越暖"。带点甜味的酒精,给空虚的胃和灵魂带来慰籍。
    中了情伤,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忘记一切过往,呆在一个小小的酒吧里,做个温暖的梦。

  • 我爱浴缸

    2004-10-14 19:59:52

    浴缸是一种有情调的洁具,它可以盛装许多有情调的东西,比如香水,玫瑰花瓣,肥皂泡泡。浴缸表面冰清玉洁,内涵却风花雪月,与女人息息相关。
    小时候看外国电影,有关浴缸的镜头不少,美人浸浴图,那些曼妙的身段在泡泡里若隐若现。那时候的社会并不那么开放,所以一当镜头有美女在浴缸里嬉戏,隔壁有吃醋的阿姨就提醒看得眼睛发直的丈夫:看鱼缸就看鱼缸,你紧盯着鱼做什么?浴缸让女人变成了美人鱼,动物的娇憨比人可爱,更惹暇想。
    当然浴缸也属于男人,但电影里多是搞笑镜头,来了杀手或追兵,男人一头扑进满是雪白泡沫的浴缸,侥幸逃过一劫,当他出浴时,我多是看着他狼狈不堪的表情哈哈大笑。浴缸于男人只是道具,不象于女人,是朋友。
    觉得外国人很腐败,骂一句狗日的资本主义,但我一直羡慕有浴缸的生活。想有浴缸并不是那么简单,至少在幼时和青涩的成长年代里,我都不曾拥有,那时候是公用澡堂,我买一张五毛钱的澡票,害羞地混在一群臃肿的中年妇女中间,探试着水的冷热。遇上冬天,没暖气,穿衣服时慌得两只腿穿到一个裤管里。
    所以搬新家第一件事就是买浴缸。虽然这个时代淋浴房那么地流行,大家都在说浴缸占地方,又难清洁,可我还是固执己见。拥有它就是圆一个梦,喜欢它的纯白,压克力表面光亮如镜。
    浴前,用一点西柚香的浴盐,滴几滴薰衣草浴油,放一缸热水,摁暗灯光,听一盘舒缓的CD,就这样似睡非睡地泡着,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只感觉水在身体间轻轻滑动,热气那么妥贴地温暖着肌肤。所有的红尘在这一刻离我远去,我清洁地、纯净地躺在我的梦想里。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浴缸,喜欢着有浴缸的生活。用某种意义上说,浴缸比情人更宽容周到,试想一个完全容纳人的疲累和隐私的东西,是多么地让人感念。

  • 沉迷咖啡

    2004-10-14 19:58:33

    沉迷咖啡

    我喜欢黄昏时分,华灯初起,夜开始暧昧,抛开一天的喧嚣忙碌,心情容易变得轻松又复杂,好象被情绪填满又被寂寞抽空。黄昏也许是这个城市最具情调的,它华美动人,有夕阳,灯火,江风,堤岸,朋友。
    还有,咖啡。
    每当走进咖啡馆时,心情一点点幽静下来。咖啡馆总是装修得倚竹听风别致可人,我偏爱那种古典的,红砖柱子,茶色竹帘,老旧的桌椅,好象磨了百年的木地板,听着楼板吱呀吱呀的声音,没有女人不会不爱上这调子。
    挑起一点点帘子,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繁华的重庆之夜,霓虹灯闪烁,热闹欢喜的人群。听着抒情缓慢的音乐,闻着木头桌子上咖啡粉的浓香,浑身都会有“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清凉感。
    我固执地只品尝卡布基诺咖啡(Cappuccino)。鲜奶油和肉桂做的泡沫,香醇的滋味,温和了意大利咖啡的强烈浓苦,洋溢着热情浪漫的南欧风情。慢啜着咖啡,老是想起萧亚轩那支歌,“爱情就是卡布基诺。味道有苦有甜有涩,相处中有幻想的泡沫,要懂得调配才会好喝”。
    泡咖啡馆的女人大多有“退而结网”的欲望。她们家里摆着咖啡机,咖啡豆,在午后闲适时光,亲手现磨,煮一屋的浓香。开一间咖啡馆,也是不少女子的梦想。有女友留学法国时疯狂地爱上了咖啡,后来如愿以偿,成为一间咖啡店的老板。
    文雅漂亮的女子,神定气闲地跟客人们坐在一起,娓娓道咖啡。历史及种类。
    咖啡总是让女人产生错觉,如果在滨江路,那一漾一漾的灯光,五彩缤纷,仿佛身处的不再是长江边,而是十九世纪法国巴黎的塞纳河:左邻大西洋,南傍地中海,六角形外围轮廓的法国,有着南欧风情和北欧特色,上帝赐予诺曼第的绿色农田。塞纳河蜿蜒西流穿过巴黎市中心,到处充满了一种新兴的气息,一种抛弃了过去宫廷浮华,开始讲究属于思想、发自于内的清新气质。左岸的咖啡馆们便代表一种深沉发自內心的人文气质,在咖啡馆里,你面对自己,享受孤独带來的清静,也阅读艺术和生活,品尝物质以外的愉悦。
    这错觉,令女人更加沉迷。
    真的,当巴尔扎克遇见高老头、西蒙波娃认识沙特、雪莱追逐爱情累了以后,你准备阅读了吗?今天下班后,你喜欢在咖啡店阅读,还是在去咖啡店的路上?

  • 不是灰姑娘

    2004-10-14 19:53:20

    想把自己从那个灰朴朴一直趴在电脑前首如飞篷满脸雀斑的人形中跳出来,变身顾盼生辉的大美女,就去血拼。看看那丝巾呵气若云,裙子飞花溅叶,环佩叮当乱响,掏我钱袋的总是这些劳什子。却怎也舍不得,为自己多置几双鞋。
    一双鞋子,总要固执地穿一年。鞋柜里面,雪亮风光的,慢慢就变成了叱牙咧嘴,扔的时候还心疼,问一声物管的清洁女工:要不要?如果得到人家首肯,还会郑重地把盒子奉上,叮嘱一句:羊皮的。
    偶尔舍不得扔又送不掉的,用软布细细擦拭了,找个晴天照样穿上。鞋油暂时掩盖了它的沧桑皱纹,但落不得偏东雨,一阵淅沥过后,鞋前面裂的小口就无情地灌进水去。
    以前曾经因为没有一双出行时穿的鞋子而大吃苦头,比如峨眉山,从金顶下到报国寺,布鞋烂了个洞,我买一双山民的草鞋艰难下山,回渝后脚底疼了很多天;还有回在香港海洋公园,我那打折的新凉鞋忽然带子断掉,害得我一拖一拖地上坡,到了海豚表演馆根本没位置了。其实我的足纤瘦漂亮,又是最适度的36公分,为什么却总是好象差一双鞋?一直也在问并责怪自己。
    也许是如今的好鞋太贵了。上世纪70年代初期出生的孩子,应该跟我一样记得念初中时一双皮鞋的价格:上海货,九块钱,还是最流行的船形鞋,不是丁字鞋。如果谁有一双红色牛皮鞋,真是羡煞。那时候女生宿舍里买有鞋油与鞋刷,人人都细心地将皮鞋擦拭得很亮,都备有雨靴,下雨时谁也不肯用皮鞋去踏水,好好保养可以穿三年呢。而现在去逛逛商场的新货,少则四五百,多则几千,晴雨天都穿,一季就旧了,让人肉疼哪。
    曾赶过小资风潮,强调生活要有个性有品质,但我的鞋子数量代表了我的生活品质上不去。这不能只怨我的老板给我的薪水少,还要怪我是个怀旧而且喜欢比较的俗人。一个真正的小资,是不会去算计一杯咖啡相当于多少斤农民伯伯的大米的,而俗人就会郁闷的思索:凭什么这双鞋就是我半月的工资?所以我没法一看到钟意的鞋子就潇洒地招呼一声:小姐给我包起来,然后把鞋柜布置成个展览架。
    越说穷人的怨气越出来,罢了罢了,这一季终于咬咬牙去买了双不打折的名牌。在酒吧里跟男朋友喝啊喝着酒,他终于注意到我的鞋了,我满心欢喜,却听这小子叹一声:哎我说你哪,还是多花点钱买双好一点的鞋子嘛……
    心灰意冷。看看,这就是男人,只说不掏钱的主儿,连说也没句好话。看来我这辈子成不了灰姑娘了,我没有水晶鞋,遇不到王子。

  • 头发往事

    2004-10-14 19:52:29

    我一直以为头发是女人的魂,青丝缕缕,如云似雾,怎么能不让男人为之魂牵梦萦。子夜歌里唱:伊昔不梳头,秀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觉得女人的头发总是为爱情而长长短短的,长发为君留,短发为君剪。
    或许真是这样。
    十八岁的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去上晚自习。
    我念的中学的教学楼旁边是一畦未开发的菜地,在夏日的夜晚,有蛙鼓,还有飞来飞去的萤火虫。一排排紫云英在晚风中招摇,蔓陀罗生长着绿绿的诱惑的果实。
    我的同班同学,一个又帅又酷的大男孩子就走在我的后面。我知道他很喜欢我,因为他的爸爸是学校的老师,他常常利用这点为我在教师食堂打小灶饭吃。那时候的感情很纯,无非是我给他讲化学和数学题。有次偶尔碰到了一下手,还觉得很不好意思,脸红心跳。
    我没有发现他在我身后。当时我在宿舍里才洗了头,齐肩的未干的头发披散着,在淡淡的夕阳下焕发出黑黑的年轻的健康光泽。
    他就突然地超过了我。转过头来,装作很自然地笑着说,噢,好香啊你的头发,我很远就闻到了,用的什么香波。
    那时候的洗发水称为香波,因为那时候我们国家的许多地方还在用香皂洗头,我用威娜宝,已经是很不错的家境了。偏偏那天我用的是桃丽丝------世面上最新最酷的香波,这个男孩子的话让我心跳加速,一脸飞红,还让我惊奇于香波的效果,原来广告并不是吹牛啊,这么远,他竟然都有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的确是太年轻了,年轻时的我们不懂爱情。不懂得在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的气味和一切都能感觉,哪里是香波的作用呢。
    可就是这样为他留长发的,本来决定剪,可是留下了。因为朦胧的清纯的爱情。因为那个傍晚,他感受到我头发清新的芬芳。
    后来真的和他牵了手,在一起,后来又吵架,误会,等候,哭泣,绝望,分手。觉得解脱了的一天,去剪发。当时看娱乐杂志,有个大明星为了前男友而剪发断情,与我不谋而合。想想这个世界还有跟我一样心境的女人,也不觉得太孤单。
    市区的一家很上档次的美发中心,看前卫的设计师拿起剪子,在我发梢呼啸而过。一地的头发,散乱得触目惊心。心里就有点悲凉,留了许久的长发,真是一寸头发一寸相思。那刻终于罢了罢了。
    许多年后的一个夜晚,听梁咏琪的一支歌《短发》,她纯纯地唱着:我已剪短了我的发,剪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叉,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一寸一寸在挣扎。
    十八岁时的那个夏天的傍晚就突地跳进脑海,有个大男孩红着脸笑着对我说:噢,好香啊你的头发,我很远就闻到了,用的什么香波。
    闭上眼睛,泪水就漫漫涌了出来。

  • 暮霭里的钟声

    2004-10-14 19:51:48

    那个夏天,我象一朵云,飘到山间来。
    田园小说给我一个模糊的轮廓:择山而居,总有微风吹过柠檬黄的田野,风信子在雨水敲击下叮咚作歌,日子该是丰盈而惬意的?
    路过一些错落的人家,也觉得是一些影子在静静飘动。那面容,远比都市安详宁和。我羡慕地暗暗思量时,已走到那座疗养院门口了。
    抬眼是一个苍老的面容,银丝满头,一袭褪色的蓝布衫子,仿佛藏满褪色的旧梦。当我拿出朋友的介绍信函请求在此借住几日时,他沟壑般的皱纹中浮起微微的笑:欢迎你,孩子。
    我被领到一间精致的屋子,窗纱雪白,被单纤尘不染,却飘着寂寂的味道。仔细听听,也是满园子的寂静。
    很少人来疗养么?我好奇。
    老人的头低了下去:来了又走,这里离城远,他们怕寂寞。
    寂寞?我撩开窗纱,看见有鸟儿在林梢唱歌。
    小住两日,我便知道了老人的过去:老干部,位高权重,退下来了买了老家这块地,修了个小小的疗养院。闲不住,种花养草,连清洁工的活儿也揽了,庭院打扫得干干净净。老伴故去,有两个城里的儿子,还有在国外留学的孙女。
    他们来看你吗?
    老人费力地拉开红木抽屉:他们写信来哩。
    我看了一眼,多是些硬硬的明信片,寥寥几语。羽翼丰满的孩子就用这些硬纸片抚慰年迈孤独的父亲。我忽然有些怕:如果有一天,孩子们连写硬纸片的工序都节省了呢?
    老人却神情悠然:老了,还是一个人好,这里清静。孩子,你多住几天。
    傍晚,老人来敲我的门:出去走走吗?
    他不拄拐杖,也不让我扶,脚咚咚有力地踏在青石阶上。清凉的晚风在林中穿梭,蝉虫安静入梦。暮霭渐起,老人银色的额发在风中飘飞。
    他停下来,说:孩子,仔细听。
    淡淡的薄雾中忽然响起钟声,在山林间回荡。老人的眼里写满沧桑,神情肃穆。许久,他慢慢地说:山顶有座寺院,我喜欢上山听钟声。我能听到的钟声不多了,所以我不想错过每一天。
    泪水涌上我的眼眶。我明白这个世界不是人人都能听到同一声晚钟,就如我们所生存的地球不可能同时分享朝晖和夕阳一样,但我仍希望钟声停滞,不要让一个可敬的老人在黄昏中感叹自己的衰老吧。
    老人拍拍我的肩:孩子,下面的时间是属于你们的。钟声催人啊。
    我久久地思索着。此刻,山间的疗养院象一个深色的花坞,寂寂地开着美丽的花朵。

  • 谁来为爱情买单

    2004-10-14 19:50:21

    我向几个亲密女友提出这个问题,她们惊诧地望着我,以为我脑子锈斗了,这不明摆着吗?一个女友还引经据典地说:男人爱不爱女人,就看他是否肯为她花钱。
    她引的那个经典男主角我也认识,一个开好车进出五星酒店的多金男人,爱情花钱论也是他自个儿提出来的,他为女人掷了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最近离婚了,付给老婆几百万,一谈此事,他的表情那一个惨!钱堆出来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而生活在我们平常生活中的男人,多是每月拿着两三千银子,手机多打一会儿都有强行摁掉冲动的的工薪阶层。爱情不分贫富贵贱,野百合一样也有春天,他们的约会如果遵循男人买单定理,那又会怎样?
    请计算一下现在的恋爱成本,以周末小聚为例。解放碑下碰头,一起去茶餐厅吃饭。环境较优雅的西餐厅两份套饭不会少于50元,然后去看一场电影,两人买票60元汽水爆米花20元,然后送女孩回家,打车费用平均20元。
    好啦,这就150元了,以一周一次算,一月至少花掉600元,占月收入的20-30%,能够接受。但请注意,这只是恋爱初期的成本。如果进入热恋,那就想着天天见面,女孩还要发发嗲,商场那件衣服好好看哦,这双鞋穿在我脚上一定很漂亮等等。恋爱纪念日,女孩生日,还有她三姑六婆的生日,洋鬼子的节日,你还得有意处准备金。猛一天你发现,恋爱前每个月存入银行的钱已没有踪影,在兄弟伙那里你已经借了N元。
    这种时候,如果女孩对你真心实意,又到了恨嫁年龄,那你也就功德圆满抱回新嫁娘。但如果女孩还在无休止地考验你,更不幸是与你说了886,那又该怎么办?
    想像一个口袋花得光光的男人,女孩热情地打电话来约会,男人支支吾吾,不是假说头疼脑热,就是借口单位加班,多几次推诿,女孩的热情也所剩无几。爱情这回事,就象江湖卖艺,图的就是热闹,有钱的捧个钱场,有人的捧个人场,搞得冷冷清清,多半演不下去。
    所以,女人也该为爱情买单。回数不宜多,多了,搞得男人象个吃软饭的没面子,起了反作用。我个人推荐:十次约会,三七开比较好。现在都讲男女同工同酬,妇女经济独立,女人买单,表明咱们的立场,咱不是物质女郎,谈恋爱并不是骗吃骗喝。男人看女人这柔情蜜意的掏钱举动,多半会吃了定心丸:她爱的是我,并不是爱我的钱。
    接下来就投李报桃啦。

  • [论坛] 读《中国昆虫记》有感

    2004-02-03 12:02:00


    路过昆虫

    博尔赫斯曾是老虎的热诚崇拜者。他经常无休无止地在动物园里的一只笼子前面徘徊,根据插图中老虎的华美,判断卷帙浩繁的百科全书和自然史书籍中的优劣。很多年后,老虎仍然在他梦中出现。
    拿到这本书,我忽然联想到了这个,是因为我大胆地推断:诗人李元胜的梦中,常常出现的是一只巨大的彩蝶或气势汹汹的螳螂。
    初读这本书,在下着雨的冬夜里,花了两个小时。
    书的封面有一片树叶和三只半昆虫,凝神片刻,眼前仿佛旋转出一个遥远的秋日下午的阳光,在这样寒冷的夜晚,发出桔黄的温暖。这样的走神令我忽然恍惚,如同兰波一句著名的诗:生活在别处。
    一幅幅清晰艳丽的昆虫照片在书中纷呈着。有许多人未曾得以一饱眼福,仅在这本书中才欣赏到的奇异种类和现象,比如貌似蜂鸟的长喙天蛾,虻们飞行中的婚礼,枯叶蝶五彩的正面;也有平时我们踏青时路过却忽略掉的豆娘蜘蛛金龟子:它们有的各忙各的心无旁骛,有的好奇地窥探着对视它的镜头,有的大大小小、磕磕碰碰地聚集在一起。颜色鲜艳,憨态可掬,触角上闪动着太阳的光亮,清莹美丽。
    可以想象,如斯的邂逅让作者李元胜着了迷。
    李元胜是一位诗人,也是昆虫爱好者。他坚持不承认自己是昆虫摄影家,是因为他的摄影作品源出私人爱好,并非对昆虫种类及构造,而是对昆虫活动中呈现的美感兴趣。陀斯妥耶夫斯基论断,美将拯救世界,朋友们论断,美打动了李元胜。在书中,他写道:好的昆虫照片,更精彩的姿态更美妙的神情更为重要,因为提供了昆虫生存之美和诗意。他用了大量优美的文字来描述自己的拍摄过程与心态,把诗人眼中的昆虫世界,与一本平常科普书籍区别开来。某种角度来看,这更象一本诗情画意的散文集。
    看了这些文字和图片,也许有的读者会惊叹:哦,原来它们(昆虫)的生活是这个样子,也许有的读者会身临其境,陪同作者一齐去探究微观世界。而作为朋友的我们,是分享着他的快乐,是会心一笑的欣赏:李元胜用这本书,拓宽了他的生命空间。
    在前言里李元胜曾提到,他拍摄这些照片,花费了很多时间,有的人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时扯到了有限的人生应该如何珍惜的问题。诚然,一位人民文学诗歌奖获得者,好象应该把更多的时间花到诗歌创作中去,然而他认为:有限的人生,面对的不过是无限的虚无,我认为应该对这些虚无多填一些有趣的事情。在拍摄昆虫的过程中,他无疑是愉悦的,他发现一只奇异美丽的小东西藏在树叶中时那种惊喜,我猜度并不比他写出一首好诗后反复吟哦时来得少。而这种惊喜,根源在于他对生命的认知和崇敬。
    李元胜有这样一首诗:俯下身/再俯下身/低些/再低些/如果我这样谦虚地贴近/一朵谦虚得没有名字的野花/会渐渐变得壮观起来,就是他拍摄昆虫时的真实写照。他用的不是最专业的拍摄工具,也不是抱着追新求异要震惊一下昆虫摄影界的目的,拍摄昆虫于他不是毒品或烈酒,而是一种拓宽生命空间的乐趣,引领他快乐地扑向无边无尽的自然界,那里有专属于他的神秘花园。我们来看看他拍摄昆虫的状态:蹑手蹑脚,屏住呼吸,谦逊地蹲下身去,抱着一种感激的心情,庆幸于自己发现了生命的神秘和幽美。他从不会打扰或折腾这些小精灵,他只是路过,发现,再记录。他甚至是溺爱昆虫的,把它们当小孩子一样宠着,一条令人悚然的毛毛虫,他可以一往情深地看着它,并给尖叫的女孩们解释,这是什么蝶类的几龄幼虫,不过几天,它就会长出五色斑斓的翅膀。
    在快门连续的细微的响动之后,昆虫仍将继续自己的生命旅程。而李元胜也奉献给我们这样一本书:当你用心欣赏时,这两小时完全不是冬夜蜗居在床头数着书页的两小时,它慢慢地朦胧,膨胀,不可思议,变成了一片装满了花香、蝶舞、神秘气氛的森林。

  • [论坛] 爱情假期(完全版)

    2004-01-06 09:24:00


    他的眼中没有怨恨没有疼痛,只有深深的爱意,那样的爱把我紧紧地围绕着,让我幸福得透不过气来。                  
                                                    ——题记

    一、
    “在那边哪,你这个笨笨。”我有点着急地冲它说。
    它是一只大蚂蚁,在门边费力地找着一颗米粒。
    这颗米粒刚才还在它肩上杠着,是我有点无聊把米粒给它夺走了,搁在距它不到一米的地方。
    可它竟笨得团团转着找不着了。
    是的我有点无聊,漫长的白天,我不是数着门边爬过的蚂蚁,就是看阳光透过槐树叶儿投影到地下的光斑。
    晨晨昏昏,千篇一律,日子真象书上所说的象长河流过,不留痕迹。
    但是那个星期五不一样。
    那天清晨我莫名其妙地醒来得很早,于是就有充裕的时间吃了吐司和煎蛋,还淡淡地化了点妆。
    后来我相信,那就是预感,就是上天的安排。我相信亚丁推开门看到我的那一刻,我是容光焕发娇艳可人的。
    他拿出十多个胶卷,微笑着问我:小妹妹,洗这么多,有没有打折。
    他背着一个双肩背包,有着象艺术家那样披肩的卷发,却半点不显潦倒,我甚至嗅得到他发丝飘来的清香;线条刚硬的下巴,隐隐地透出凛冽的青色;眼睛的弧度却柔和至极,有长长的笑纹。
    我只看了他一眼,心就不听使唤地砰砰跳起来。
    二、
    我叫小麦。
    我开着一家小小的照相馆。
    照相馆在城市里一条小小的背街上。街坊们有事要拍登记照时,会光顾我这里,他们自己拍下的欢乐痛苦,也拿到这里来冲洗。
    糊口小生意而已。我一个英语师范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开这样的小店好象有点不对路且无聊,但无聊中也有少少乐趣。
    比如给宝宝拍满月照,看到芬芳嫩滑哭哭啼啼的天使,我的心里会溢满柔软的母性;给老人拍结婚纪念,一对沟壑纵横的脸上沉淀着岁月的温暖,又令我不由自主地思索着爱情与生命。
    我请的照相师傅传统而敬业,没有炫目柔光、虚假背景和后期特技,从他手中照出的绝对是真实人生。
    我就这样一边厌烦着时间的程式枯燥不变,一边在这些小小细节中迷恋辗转。
    亚丁是我见到过的最英俊的男顾客。
    那样的气质外表,初见时令我几乎失语。
    他的胶卷冲出来,我翻来覆去看许久。真是绝美照片,那些神秘的经幡、寺院、海子、去朝圣的人们。
    有一张照片是红红的火塘,脸上有着两块高原红的藏女在开心地煮着酥油茶,我看了心里一动,是温暖的颜色,他的内心。
    他来取照片那天,我已经能够对着他连贯地说话,我浅笑着望着他:欢迎再次光临,我可以给你打七折。
    把我的名片递给他。那一刻我看到他修长的手指,忽然有一种想把自己的体温传送给他的冲动,当我终于压下这个疯狂的念头目送他出门时,我惊异地想:他仅仅是我见过两面的陌生人啊……
    三、
    我确信我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开始热爱这份工作,每天下班的时间延长了一个小时,把接待台抹得一尘不染。妈妈有点惊异,她曾经跟我商量过把这个店盘出去,但现在她看见我的勤奋,连连说乖女儿懂事了。
    其实我是在等。
    我希望我等的那个人来的时候,我的人和我的店,都是让他赏心悦目的。
    这份热情持续不减,以至于以前我雷打不动用来睡懒觉的星期天清晨也起了床。
    却在喝牛奶时被人蒙住了眼睛。我才想起,是他。
    他是天楠,我的男朋友。
    星期天是我们的固定约会日,他会早早来当我家上门女婿,帮我妈做清洁煮饭,陪我逛商店看电影。
    我们交往两年,两年前他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只是他继续读研,我走向社会。
    是温厚的男人,精干的平头,洁白的牙齿,宽阔的肩。喜欢穿棉布茄克,上面缀着暗色的工整的纽扣。
    嗨,小麦。他从背后变出一张碟,你最想看的那部影片,我逛遍整条街才买到。
    还是那招牌式的温厚微笑。
    谢谢。我不带劲地接下,没有表现出欢喜。天楠,我去守半天的店,你在家陪我爸妈聊天。
    好的。他立刻挽起袖子准备大做扫除。我甚至没有再看他一眼就出了门。
    我一路走一路想:我这是什么了,这几天居然没有想到过还有天楠这个人。
    两年,两年是什么,是两轮春夏秋冬,是730天。两年可以发生些什么?一些事物毁灭了,一些事物新生了,我家对面那个片区拆迁后又有高楼拔地而起。
    我渐渐习惯了天楠的呵护和迁就,我对他送的玫瑰糖果布娃娃不再珍惜无比,抚摸着他的手指时,我没有了触电感,他更象我的兄长,平淡的,稳定的那种。
    等我毕业,我们就结婚。
    我们在月光下一起憧憬过这样的未来,当时我甜蜜地依偎在他的怀中。后来我以为我的爱情就是这样,在两年前被他收服,然后顺理成章地你娶我嫁走到白头。
    直至一周前。
    亚丁,亚丁。我微闭双目,在心里一遍遍地重复这个名字。他在收据顾客栏里签下的这两个字,让我食不知味心神不宁。
    四、
    亚丁终于又出现了。
    我不用抬眼皮都辨认得出他高高的个子长头发,只是这次旁边还跟有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子。
    一袭淡紫的吊带裙,秀气的脚踝上环着银光闪闪的脚链。眉目如画肌肤如雪,我不禁偷偷多看她几眼。
    她的手指偶尔触碰他。有点亲密的样子。
    我的心在那刻坠入谷底。失望地接过他的胶卷,开单时一句话也不想说。
    并早早地关了店门。
    洗出的照片中,有大部分都是那个女孩子的倩影。在亭台楼阁花前月下,她巧笑嫣然,姿态万千。我更看得伤心莫名。
    过了一天,亚丁来取相。我没精打彩地给他开发票,克制住自己不再去认真看他一眼。却听他说:小妹妹,不是说好给我打七折么?
    我看发票,果然写成了原价,连说不好意思我忘记了。
    他却说:是我不好意思,不知道这样打折下来,你还有无利润?
    我客气地答:没关系,我喜欢你的照片,你的照片拍得这样好,欣赏艺术也是要花钱的嘛。
    又想起一事,大着胆子提出:不知道先生可不可以送一张给我放进小店的橱窗里?这样顾客就可以直观地欣赏到小店的洗相效果。
    他盯着我:你喜欢哪一张?
    我说:火塘边那张,上次。
    他的表情好象有点惊奇,探究似地望着我。我的脸被看红了,幸好那天天气很热。
    慢慢地,他的眉头舒展开来,有笑容浮上嘴角,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并说:有空一起聊聊天。
    五、
    我没有拨那个手机号,事实上,不到十个小时,就是我的傍晚关门时,亚丁打了电话给我。
    我们约在一条步行街,流光溢彩的霓虹灯下,有卖艺人轻轻弹唱着歌谣。
    他把那张底片给我,我接过来,谢字未出口,却发现手指已被捉住。
    脑子迷乱不堪,只觉得象醉酒一般,傻傻地冲着他笑。
    一边散步一边聊天,我们象失散多年的老朋友,有说不完的话,他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
    又深深看我一眼:你真是眼光特别的女孩子。
    街边店里传来歌声,任贤齐在那里快乐地唱“我知道有一天,你,一定会爱上我,因为我觉得我真的很不错”。我轻轻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呼啦啦地走过,空气中飘荡着年轻的美好的气息。
    这样的夜晚,浪漫得不敢想像。我偷偷望了亚丁一眼,他还是背着那个双肩包,象个逃课的大学男生,而天楠却喜欢拎着一个老气横秋的公文袋……
    六、
    又是一个星期天,天楠又在我喝牛奶时蒙住我的眼睛。
    我转过头去,他正一心一意地想从包里拿出点什么给我个惊奇。
    我却给了他一个惊奇:天楠,我们分手吧。
    他的脸刷地白了,看来是真被吓住了。
    真的,我有我喜欢的人了,我不想欺骗你。
    我期待着他的追问,还作好了挨一耳光的最坏准备。结果是他一句话也没说,无欲无求地就走了。
    妈妈从厨房里冲出来大吼大叫:小麦,你疯啦?
    我有点面容惨淡地冲妈妈一笑:妈,你就让我疯一次吧,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尝过疯的滋味呢。
    七、
    和亚丁过了一段开心的日子。
    他是一个自由人,以给杂志广告公司提供图片为生。当他解释上次那个美女仅仅是一个央求他为他拍照的朋友后,我心病全消。但是,我还是撒着娇命令着他不许再为比我漂亮的女孩子拍照。
    我要当他的模特儿,我要他的心里他的眼里他的相机里,无处不在地充满我的身影。我要时时刻刻地拥有着他,在他的耳边呢喃:我要做缠住你的一根藤,我要缠得你分身乏术,让你心里只有我只有我。
    亚丁会吻着我叫我宝贝,叫我摆出各种POSE,镜头一闪,他的灵感和我的笑容完美结合。
    可慢慢地一切就回到正轨。亚丁开始忙于自己的事业,他不停地外出摄影。有时数天不归。
    为了不受干扰,他关掉手机,我联系不上他,他也绝不会打电话来。孤单的没有爱情气味的日子,象突然停电的电梯漆黑一片。于是当他回家,我就跟他吵架,一边吵,一边哭,一边拥抱。
    反反覆覆。直到大家都觉得厌烦,连吵架都没力气。
    我对他说:不如我们结婚?我想建立了家庭男人会安定一点,如果有个宝宝,他的心更不会如此飘泊。
    他却一口拒绝:我们这么年轻,何必困于婚姻。
    得到这个答案的第一反应就是心灰意冷。忽然想起天楠的承诺。
    校园的湖边,月光皎洁,天楠拉住我的手,我们静静地看着湖水。天楠忽然笨拙而大力地环抱过我,把滚烫的唇烙在我的嘴上。
    我居然不争气地哭了,他慌忙问我,我抽泣着说:这是我的初吻呀。
    乖小麦,等我研究生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八、
    我跟亚丁说了一句话:爱情中,我俩不是棋逢对手。因为我还是喜欢温暖的俗气的平凡的生活。
    亚丁的眼中有了欣赏,他说,我理解你小麦。然后就潇洒地背着包去拍新疆了。
    跑去找天楠那天我心里害怕极了。我最害怕发现他家多出一个和他年貌相当的女孩子红袖添香夜读书。但还好,我只看到这个家伙一个人在目不转晴地看盗版碟片。
    我结结巴巴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他的头根本没扭过来看我,我又羞又恼,忍住眼泪想离开,却发现双脚离地,他一把将我抱了起来。
    然后,我看到了我最想看到的一幕:天楠的眼中没有怨恨没有疼痛,只有深深的爱意,那样的爱把我紧紧地围绕着,让我幸福得透不过气来。
    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说:杨小麦同学,你的假期结束了,以后不许再逃课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6 9:27:20编辑过]


  • [论坛]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邂逅——一场焰火爱情

    2003-12-02 17:18:00



    遇见一场焰火的表演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已经远离我/一光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王菲《流年》


    遇见一场焰火的表演

    这个城市,每逢盛大的节日或会议,江两岸会有美丽的焰火表演。
    这一次的焰火,宣传上说是盛况空前的,将持续三十分钟。滨江路的堤岸早就或站或坐堆满了人。林枫挤在里面,夜色中的每一次绚丽映亮了她皎好的脸。
    烟火一丛丛地升起来,在天空热烈地缤纷着,七色斑斓的大花在星空绽开。人群发出一阵阵尖叫和欢呼。
    林枫却镇静地看着,心里竟掠过一丝忧伤: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看焰火,明知道是一场虚无的眼睛盛宴,美之极致的尽头就是黑夜的漫长无边。越想,心里越是寂寞荒凉。
    可这场表演,本是上天给自己的礼物,生日礼物——这一天是林枫的旧历生日。
    所以她一边看,一边咬着牙祝福自己:生日快乐,不要负了这番美意,要Happy,一定要Happy起来。
    焰火结束后人流涌动,路上开始塞车。林枫等了许久都没有招到一辆的士,索性坐在行道树边,数起天上的星星。
    正是春末,夜风渐凉,林枫抱紧了双臂,尤显楚楚可怜。不知过了多久,一辆威驰悄无声息地停在身边,一个男人的头探出来:上车?
    林枫确信自己没有喝酒,所以也确信自己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她的直觉告诉她,他并非不良动机。
    于是她就毫不犹豫地拉开了车门。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庄言后来给林枫说:当时的你,光着脚穿一双球鞋,衣服大得有点不合身,风吹得头发乱七八糟的,却有一双如星星般明亮的大眼睛。
    我一路慢慢开车,一路看你。越看越象一只迷路小猫柔弱无助地蜷缩在路边,只差头上没有插块牌子:失物招领。叫我心里一疼。
    林枫感动又甜蜜地靠在庄言身上,长发就痴痴缠缠地散落了他整个胸怀。庄言深深地吻她的唇,手指抚摸她的脸庞,轻柔而怜惜。
    林枫没有想到那场焰火后面还有一场更美的邂逅:庄言是上天给他的第二件生日礼物。
    庄言是温文尔雅的男子,相貌清秀,表情淡定,十指修长,有良好的家境,职业是医生。
    那天,是一个人开车到滨江路看焰火。
    他淡淡地说:有过女朋友,分手了。
    林枫看到庄言的眼神,心里震了一震:那样安静,静若止水的眼神。是的,这是同类的眼神。
    庄言很宠林枫。在西餐厅,他耐心地用勺子把冰淇凌中的提子和榛子一颗一颗挖出来,喂到她嘴里,让旁人侧目羡慕。双休时,会开着那辆漂亮的威驰,翻山越岭带她去郊外,燃一堆篝火, 烧烤,野营。
    庄言工作的那座医院并不远,林枫去看过他值班。月色下花影婆裟,医院的长廊空荡荡的,病房中飘出来苏味。庄言巡房的时间,林枫悄悄翻看他开出的药方,辨认着他龙飞凤舞的字迹,听风吹着树叶哗哗的声音。庄言有兴致的时候,给她讲医院病房的鬼故事,看她惊惶失措地睁大了眼睛,他会温柔地把她搂到怀里,亲吻她的额头。
    这样的生活平静如湖面,林枫期待自己会一直过下去,过下去,就象庄言开出的药方:安全的,镇定的,温和的,按部就班的。
    从一年前的那一天那一件事发生后,22岁的林枫就觉得自己病了,并开始变老,她需要这样的药方,让自己的生活、爱情甚至婚姻都无波无澜,没有半点涟漪泛起,一直到死。
    沫沫,沫沫,林枫又想起这个名字。她双手合什祷告:神啊,让我忘记这个名字,不要再让它象一块石头,掷入这面如镜湖水。

    懂事之前/情动以后
    沫沫是个又帅又高喜欢打篮球骑单车的男生。
    林枫9岁那年,家搬到这个城市里。认识了邻居的男孩沫沫。
    她不能忘记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那是一场可笑的初见:10岁的沫沫又跟街那头的一个男孩打架了,把那个男孩的额头打了个大包。男孩的母亲找到沫沫家说理,沫沫的老爸咆哮着教训儿子,一巴掌就把沫沫的鼻血打出来。
    林枫正好独自在院门口掷沙包玩,一掷就掷到正在逃跑的沫沫的背上。沫沫转过头,林枫看见他高高的个子黑着张脸,手还捂在流血的鼻子上,就吓住了。
    沫沫走过来,却笑了,白白的虎牙很好看,他从衣袋里面掏出一块巧克力:给,我叫沫沫,念四年级。
    我叫林枫,三年级。
    是一个很好牌子的巧克力,又香又甜,林枫咬了两口就舍不得再咬,想存下来慢慢吃,结果放在口袋里捂化了。
    天天一起上学,放学。小学、初中、高中,漫长的读书生涯中,沫沫是林枫的保护神,有人想对她恶作剧,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来。
    高中时约过一起逃学,是一个下雪天。这个城市极少下雪,那一年特别冷,有一天清晨就看见附近的山上戴了晶莹雪白的帽子。林枫和沫沫一起爬上了山项,大把地抓起雪团,往对方脖子里扔,林枫个子矮一大截,沫沫就好脾气地弯下腰,任她把雪塞进他的领口,冷得直哆嗦。清脆的笑声震落了松针上的积雪。
    玩累了,两人坐在雪地里,沫沫指着北方,表情十分神往:那边,再那边,我明年要考那里的大学。
    沫沫已经长得很英俊了,林枫偷偷地看着他的侧影,心忽然咚咚跳个不停。她站起身来往北方望,只见一片白茫茫的群山,起伏蜿蜒。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沫沫果然考取了北方的大学。林枫整日盼着去那所大学跟他相守。可是事与愿违,一年后她上了一所本地专科。
    她选修了古典文学,喜欢对着月亮吟哦那一句: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寒暑假她会看见沫沫回来,却不再与他打打闹闹,总是羞红了脸跑开。拒绝了同校男生的追求,变得多愁善感,写了很多日记,用树叶作书签。但不觉得孤单,她觉得整颗心已被等待装满。
    等待沫沫的一封信,或者一句话。
    沫沫大学毕业这年,林枫终于等到了——沫沫说:小枫,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
    沫沫带回来一个高挑漂亮的女生,有点娇媚地斜靠在他的肩头。林枫只看了一眼,不觉得悲伤,只觉得奇怪:这个女生看上去和沫沫好象一点关系也不沾。
    沫沫又给那个女生介绍:小枫,我的邻居,我一直把她当我的亲妹妹。
    妹妹?林枫又奇怪地看了沫沫一眼。沫沫搂着那个女生的纤腰,脸上有快乐的表情。
    于是林枫匆匆地跑开去。在江边独坐了一晚上,当眼泪终于哗哗流出,她觉得自己轰然苍老——
    9岁到21岁,整整12年,沫沫呀沫沫,爱你我用了一个轮回的时间。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整个夏天,林枫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住在庄言宽大的房子里,煲营养的汤,把衣服一件件晾在阳台,跪在地上把木地板擦拭得光亮可鉴。
    隔壁有个小女孩子天天练习钢琴,叮叮咚咚,指法稚嫩,声音却甚是好听。这种时候,林枫就会停下手中的家务,握一杯纯净水,站在窗口,呆呆地看着窗外墙上爬满的绿藤。
    庄言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他生活有规律,极少去酒吧夜店应酬作乐,喜欢安静地陪她看碟片。只是偶尔,敏感的她会发现他眼底的沧桑,跟她一样的,与年龄不符的沧桑。
    有一日,是两人相识四个月纪念。在咖啡店喝茶,庄言送上三朵水晶玫瑰。
    他去洗手间,放在台上的手机短信提示音响起。林枫不经意地拿起,却看见一句话:我爱你。胸口一下子被堵住。
    顾不上偷看是不耻的行为,一条条旧信息翻下去,却是出自同一个手机号码,全是甜蜜情话表白心意。
    庄言回座。林枫气血上涌,不顾风度把那三朵玫瑰的花瓣尽力撕碎,把他的手机往他面前重重一摔,起身就走。
    庄言并未追上来,林枫盲目地逛了一会儿街,也无趣地只好回去。庄言早在家里闷头看书,不作一句解释。两人隔阂渐起。
    有晚庄言酒醉而归,拥住林枫,情不自禁时喊出的却是一个陌生名字:紫紫!林枫几乎想当头浇他一勺冷水,却见他醉态可掬沉沉睡去。
    那晚林枫的梦里全是沫沫:流着鼻血的沫沫,好看的虎牙的沫沫,雪地里指着北方的沫沫,搂着别人纤腰的沫沫……梦没有颜色,没有声音,象一部缓慢的古老的黑白片,沙沙地回放着。林枫伸出手,想去摸沫沫的脸,可是怎么也触不到,着急得很,后来终于摸到了,却发现沫沫变成了冷着脸的庄言。
    林枫满头大汗地惊醒,看着枕边沉睡的庄言,觉得无比陌生。她小声地呜咽起来。
    第二天清早,林枫给妈妈打电话,问候之后刻意地问到沫沫,妈妈告诉她,沫沫的父母给街坊说,沫沫可能要跟他的女朋友去北方定居了。
    等庄言醒来,林枫递过去一杯热牛奶,静静地说:我们分手吧。

    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又是一场焰火表演。庄言在江边一家豪华的观景酒楼订了位,透过落地玻璃窗能清晰地看见焰火全景。
    两人看起来依然亲密,庄言甚至还订了一束百合送给她。花艳人娇,真是良辰美景。
    其实约好,这是一台分手宴。
    庄言要了一壶清酒,恳切地说:林枫,我要把心里话全说出来。
    紫紫是我的恋人,我们在一起六年。相爱,同居,象真正的夫妻。可是有一天她离开我,说受不了我这种沉闷的个性,想换一种新鲜的空气。在她离开的一个月后,我在滨江路遇到了你。
    当时我眼前漫天的花火仿佛还未散尽,我确信你是神派来拯救我的,因为你楚楚动人的模样真的像个天使。我决定重新开始,试图全心全意来爱你,可是我玩尽了花样,也找不到应有的激情。不过我想,就这样一直下去也好,至少我喜欢你。
    但不久前紫紫打电话来想回到我身边。我不想伤害你,可是我还是禁不住要去想她,六年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了解她喜新厌旧的个性,却仍渴望全力去照顾她。我才明白,我还爱着她。
    林枫,真的对不起。如果你也深深爱过一个人,你会明白我的感受。
    林枫使劲点头,泪水却漫出来:是的,我明白,从认识你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俩谁也不能把谁点燃,只是两个冷得想要互相取暖的人。
    回到你的紫紫身边去。而我,想在沫沫去北方前,为我漫长的暗恋作最后一次努力。
    庄言温柔地拉过她的手,在手背浅浅一吻,慢慢地、深深地说:你依然让我心折。
    林枫喉咙一疼,可人群的喧嚣盖过了两人的谈话。焰火开始燃放了,火树银花,美得不可思议。这样的绚丽下面,不知道多少人在相爱,多少人在离别。
    开始很绮丽,期待着完美,可终究逃不过它既定的结局。林枫和庄言的爱情,恰如这场焰火。
    林枫放下庄言的手,快步下楼,挤进欢呼的人群之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2 17:20:18编辑过]


  • [论坛] 不会放过你

    2003-12-01 21:35:00


    这女子目前状态:游荡。网络快刀手,码起字来如有神助,玉指翻飞洋洋洒洒,几十K的稿子看得人眼酸。身为富家女,居然迷上赚小钱:披星戴月,呕心沥血,晚上三点还在敲敲打打。功夫不负有心人,某日终于得到纸媒垂青,从此告别只贴网费不赚稿费的BBS写作时代。
    这女子有天当着我的面掏出几百银子的汇款单,后来一想多半是炫耀,“这个报纸神戳戳的,我那个稿写都没写完,他们就急着要去发出来了呢。”
    算算时间价值,敲三十分钟字就有一百元进账!大家恶向胆边生,扭定她:请客请客,反正都是“不力之财”,郎个都要来个资产再分配。
    并非易事:她外号“新欧也妮.葛朗台”,数年来她之请客回数寥寥。有时以为可以敲她一顿了,兴高采烈坐下来狂吃一气,买单时她却微笑着如美国人般提议:不如AA?集体晕菜。
    万没想到这次她却大方作答:没问题。
    一头雾水跟她到酒楼,为了预防AA陷阱,海鲜之辈不敢碰,倒是平民菜一大堆。吃得七七八八了,却见她掏出手机温言细语,十来分钟,就有一胖子青年乐颠颠赶到,寒喧,买单(潇洒的程度让我们立刻后悔菜点得太心慈手软)。然后又莫名其妙地消失掉。
    才知道这是她的“粉丝”(崇拜者)网友,读了她文章后哭着闹着要请她吃饭,正好顺水人情。她评价:看他的脸,象不象一个南瓜被当中打了一拳?
    我们目瞪口呆:当呕像真实惠。
    但,这算她请客吗?我们坚持认为不算。这女子却紧捂着钱包说算算算。没有花到她的钱让我们寝食难安,终于设了一个局:为了庆祝她成为新晋美女作家,我们请她吃饭。
    她当然高兴地来了,而且高兴地喝了不少啤酒,一不小心就醉了。她总是喜欢喝酒,而且容易喝醉,所以她比我们有才情,所以我们才不会轻易放过她:趁机掏出她的钱包买了单,送她回家。
    第二天早上这女子发现钱包里面少了80元钱却多出80元饮食发票,马上打电话来了:你看你看,平时还说我是财迷,昨晚不是我请的客吗?
    对对对,你喝得走都走不动了还争着买单,我们谁都争不赢你,好感动哦。
    我笑得弯下腰来。

    (该人物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3 9:54: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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