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拿大定居的同学回家过年了。此厮名字不好听,叫山药蛋。
出国一两年,还是愣呼呼的,我刚在电话里问了句“哪位”?立马就一句“山药蛋”,仿佛在加拿大也是这样被人喊着的。也好,免得我满耳都是爱德华、查理什么的,再夹杂几句“洋文”,我更要晕死。
此厮叛国前是内蒙人,马背上的彪形汉子。卷发如鬃高大如塔,加上会画一手好油画,会弹几下马头琴,小小年纪就遍地家产,还是很迷了不少美少女。那一年胡乱的讨了一个绝代佳人做老婆,三个月后就将人家送到日本去学了时装设计,现在,连儿子都没抱得上。不过,他的格言是“养儿就是还血债”,可怜的爸妈也就懒得管他了。
今天我家里团年,同学也约不齐,他一个人在重庆也没有着落,只好呆两天就回内蒙去看爸妈了。可怜,大老远回国就只看到了一个穿开裆裤长大的死党。
我在电话里关心他的桃花运在国外开得好不好,一问就捅了马蜂窝:不好。
有啥不好,老婆在日本又管不着你。
就是没人管,才不好。
原来,这厮在加拿大有两个女友,一个是新加坡的,叫什么安安,一个是中国的,叫小叶。
左拥右抱,有何不好?
跟这个近时,觉得那个好;跟那个近时,觉得这个好。
打住。我可不想听你再说了,这个那个,关键是你究竟要哪个?——其实,最严肃的一句话我还没有说出口:你还有资格要哪个?
是呀,我也不晓得自己到底想要啥子了。
去死。
这就是大多数男人的丑陋性。
其实,一个人的不幸并不在于他得陇望蜀,而是得陇望蜀后的得蜀思陇。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可以任由自己离弃背叛后又欢迎回归。更不幸的是,大多数男人都不懂这个道理——因为他们真的以为,女人全都是感情至上的天真动物,会为了感情全然放弃生命的自尊。
他还在电话里长吁短叹地说:我也觉得很累了,但是又不想完全地选择一个放弃一个。
马上去死。
如果我有他这两个女友的号码,我会帮他一一打去电话:这个男人,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