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杂事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2-25 05:42:41 / 个人分类:忆苦思甜
前不久,没事到城里闲逛了一转。想和草庐愚人喝喝酒,便给他打了个电话。他很快说了地址,我也很快地找到了地方。
骑着车在城里转了一圈,到愚人楼下时,他已等在那里了。彼此欢笑。
愚人住在9楼,爬得我有点累。进他家时,我不由有点感慨,这些地方,我是来过的,不过那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山。
而我,正是这片荒山的开垦者之一。
时间,一下子拉到了十二年前。
那时,我十八岁,高二暑假。
说老实话,那时我们的家庭在农村也还算好点的,但不管怎么说,作为学生的我正是用钱的时候,(虽然那时读书花的钱跟现在实在无法相比)家里也还比较拮据。所以父亲打算到城里打点小工挣两个钱。那时,州屏路正在建设中,需要的民工也特别多,父亲理所当然地成了一个普通建筑者。
但父亲的活路并没有坚持几天。因为太热,而且父亲有一个很怪的脾气——在别人家里睡不着觉。所以,父亲没干几天就回来了。
当时的我刚好暑假,在家也没太多正经活,听他们吹城里州屏路建筑还比较挣钱,不由心痒痒地想出去多少赚两个。恰好村里有个人在那里承包了点工程,正需要人,我也便理所当然地成了一个建筑者——虽然那时的我还是一名学生。
在一起做工的民工都是家乡人,我还能习惯。加上从小就是农村长大,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我根本就不担心自己能否胜任与生以来第一份工作。因为修州屏环路,大堆的土方烂石要拉出去,我们的工作就是上车,把大堆的泥土砂石用铁锹甚至用手搬上车,工作很简单,却很累。因为是重体力,何况对于一个只有十八岁的我。
说老实话,那时的我算是这群人中的姣姣者。大家别误会,不是其他方面的姣姣者,是干活老实这方面的。我没接触过社会,晓不得什么偷懒,就凭不算很强壮的身体和一种吃苦的精神,我总是干得比别人多。一起干的同龄人也还有,包括小学时的同学,他们由于以前搞过这样的活路,都知道偷懒,总是磨磨蹭蹭,老油条似的。而这时的我,总是陶醉在别人的称赞中:这个崽儿还可以,蛮浪个认真,以后一定很出息的。所以我不知疲倦地干着,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是多么愚笨。
要知道,上车这活确实很累。每天我们天不亮都起来了,吃过两大碗干饭后天才麻麻亮。到工地时,拉土方的司机总是一边让我们上车,一边还不住地呵欠。我们的工作没有定量,只是限时。我们用铁锹把泥土送上车,大一点的石块不能用铁锹,只能靠手搬。每天从早上干到烈日炎炎,喉咙都象要冒烟。好在这时,负责做饭的老头总是送水来了,一大桶冷开水,加上防中暑的十滴水,味道十分难闻,但我们却总是抢过一大瓢,咕咚咕咚就喝干了。
民工的生活也就不说了,每天就一个菜,素菜,不过饭倒是可能尽情吃饱。三天打一回牙祭,买上些下市肥肉,炒一大锅,也就只有盐味,但大家总是抢着吃。再打些老白干,只有一个杯子,能装三两,要喝,便是一口干,然后别人再从你手中迫不及待地夺过杯子。
这些我都还能习惯,包括父亲都不能习惯的住宿。民工大都住在一起,一二十个人,住在一间只有几十平米的房子,打地铺,铺上席子就可以睡。我们住在当时的一个村官家里,还象是村长吧,现在忘了。条件还不算很坏,蚊子很多,但我还能应付。面对四周和我一样有着浓厚汗臭味的民工,我总是能坦然对之。
一到下雨,我们便停工了。平时没空的伙计们总算有了时间逛逛城,给心上的女人和孩子买上些东西。这时,无聊的我总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大屋子,翻看一些杂七杂八的书,或者,用坏掉铜片的口琴吹上一曲,吹得自己都心酸!吹得老板一家人都皱眉头。
老板一共有三个女,大女二女都已经结婚,但经常一起到他家里玩。小女跟我一个年级,读高二。当她听我们的包工头说我还是一个学生,而且跟她一个年级时,她不由张大了嘴好久不能合上。她的母亲便在一旁教训她:你整天都知道玩,乱花钱,看看人家……
总之我不知她是在教训女儿还是在炫耀自己的家境。每次她总是要唠叼好久,直到旁边的女儿直撇嘴,直到旁边的我直尴尬。说老实话,她小女儿长得可不怎么样,所以,每当这时,我没敢也没心正面看她。
但我还是无意中欣赏到了一幕我不该欣赏到的风景。一天晚上,刚吃过饭的我感到很热,便想到顶楼透透凉。谁知刚一揭开平房门的门布,便看到一个白花花的身子,原来是老板的小女儿正在冲凉。好在我反应还不算慢,拉过布帘转身就下了房。不过总算很尴尬,以后每次她见我都有点脸红红的……
好在那时的我整天太累,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想更多的。我这个人就有个坏毛病,就是干任何事,总要往好的方面去干。虽然我知道这活很累,但我根本就不晓得如何偷懒。有一天晚上回来,老板的小女儿忽然问我怎么有点瘸脚,我才感到脚板有点痛。坐下一看,原来凉鞋坏了,一颗近胡豆大的石粒嵌进我了我脚板的肉里,疲倦的我居然还不知道。当然,我不会因这点小事耽搁工夫,更不会去看医生。我要做的就是把石粒从脚板里取出来。我从老板家的背篓上折下一截竹签,小心冀冀地从脚板厚厚的肉里掏出石粒。血流了出来,我终于感觉到有点疼,一旁老板的女儿却早就看得直皱眉头。
总之这样的事对于我来说根本也就算不了什么。日子就在疲倦和无谓的妄想中一天天过去。暑假就快结束了,州屏路好象还是我去的时候那个样子,机器都还在轰鸣,汽车都还在不停地奔跑,我感觉不到这条路的变化。要开学了,我也要回到家去,准备下一学期的学业。
我在那里呆了三十几天,除去下雨的日子,我一共干了二十四天,算下来,靠我青春的身体,我每天净赚了四块钱。二十四天也就九十二元。这是我一生中挣到的第一笔钱,以后,我常常记起二十四和九十二这两个数字。
那些时光已远远地过去了。现在的我,每次进城,总要骑着摩托在那片土地上转一圈。在层层高楼中,在钢筋水泥的包围中,这片土地已变得繁华,再也不是以前的荒山野岭。愚人老大的家,就在当年我曾挥汗如雨的地方,现在,已是高楼林立。我已找不到我以前曾挥舞铁锹的地方,或许,已深深埋在冷硬的水泥地面下……
骑着车在城里转了一圈,到愚人楼下时,他已等在那里了。彼此欢笑。
愚人住在9楼,爬得我有点累。进他家时,我不由有点感慨,这些地方,我是来过的,不过那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山。
而我,正是这片荒山的开垦者之一。
时间,一下子拉到了十二年前。
那时,我十八岁,高二暑假。
说老实话,那时我们的家庭在农村也还算好点的,但不管怎么说,作为学生的我正是用钱的时候,(虽然那时读书花的钱跟现在实在无法相比)家里也还比较拮据。所以父亲打算到城里打点小工挣两个钱。那时,州屏路正在建设中,需要的民工也特别多,父亲理所当然地成了一个普通建筑者。
但父亲的活路并没有坚持几天。因为太热,而且父亲有一个很怪的脾气——在别人家里睡不着觉。所以,父亲没干几天就回来了。
当时的我刚好暑假,在家也没太多正经活,听他们吹城里州屏路建筑还比较挣钱,不由心痒痒地想出去多少赚两个。恰好村里有个人在那里承包了点工程,正需要人,我也便理所当然地成了一个建筑者——虽然那时的我还是一名学生。
在一起做工的民工都是家乡人,我还能习惯。加上从小就是农村长大,什么苦活累活都干过,我根本就不担心自己能否胜任与生以来第一份工作。因为修州屏环路,大堆的土方烂石要拉出去,我们的工作就是上车,把大堆的泥土砂石用铁锹甚至用手搬上车,工作很简单,却很累。因为是重体力,何况对于一个只有十八岁的我。
说老实话,那时的我算是这群人中的姣姣者。大家别误会,不是其他方面的姣姣者,是干活老实这方面的。我没接触过社会,晓不得什么偷懒,就凭不算很强壮的身体和一种吃苦的精神,我总是干得比别人多。一起干的同龄人也还有,包括小学时的同学,他们由于以前搞过这样的活路,都知道偷懒,总是磨磨蹭蹭,老油条似的。而这时的我,总是陶醉在别人的称赞中:这个崽儿还可以,蛮浪个认真,以后一定很出息的。所以我不知疲倦地干着,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是多么愚笨。
要知道,上车这活确实很累。每天我们天不亮都起来了,吃过两大碗干饭后天才麻麻亮。到工地时,拉土方的司机总是一边让我们上车,一边还不住地呵欠。我们的工作没有定量,只是限时。我们用铁锹把泥土送上车,大一点的石块不能用铁锹,只能靠手搬。每天从早上干到烈日炎炎,喉咙都象要冒烟。好在这时,负责做饭的老头总是送水来了,一大桶冷开水,加上防中暑的十滴水,味道十分难闻,但我们却总是抢过一大瓢,咕咚咕咚就喝干了。
民工的生活也就不说了,每天就一个菜,素菜,不过饭倒是可能尽情吃饱。三天打一回牙祭,买上些下市肥肉,炒一大锅,也就只有盐味,但大家总是抢着吃。再打些老白干,只有一个杯子,能装三两,要喝,便是一口干,然后别人再从你手中迫不及待地夺过杯子。
这些我都还能习惯,包括父亲都不能习惯的住宿。民工大都住在一起,一二十个人,住在一间只有几十平米的房子,打地铺,铺上席子就可以睡。我们住在当时的一个村官家里,还象是村长吧,现在忘了。条件还不算很坏,蚊子很多,但我还能应付。面对四周和我一样有着浓厚汗臭味的民工,我总是能坦然对之。
一到下雨,我们便停工了。平时没空的伙计们总算有了时间逛逛城,给心上的女人和孩子买上些东西。这时,无聊的我总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大屋子,翻看一些杂七杂八的书,或者,用坏掉铜片的口琴吹上一曲,吹得自己都心酸!吹得老板一家人都皱眉头。
老板一共有三个女,大女二女都已经结婚,但经常一起到他家里玩。小女跟我一个年级,读高二。当她听我们的包工头说我还是一个学生,而且跟她一个年级时,她不由张大了嘴好久不能合上。她的母亲便在一旁教训她:你整天都知道玩,乱花钱,看看人家……
总之我不知她是在教训女儿还是在炫耀自己的家境。每次她总是要唠叼好久,直到旁边的女儿直撇嘴,直到旁边的我直尴尬。说老实话,她小女儿长得可不怎么样,所以,每当这时,我没敢也没心正面看她。
但我还是无意中欣赏到了一幕我不该欣赏到的风景。一天晚上,刚吃过饭的我感到很热,便想到顶楼透透凉。谁知刚一揭开平房门的门布,便看到一个白花花的身子,原来是老板的小女儿正在冲凉。好在我反应还不算慢,拉过布帘转身就下了房。不过总算很尴尬,以后每次她见我都有点脸红红的……
好在那时的我整天太累,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想更多的。我这个人就有个坏毛病,就是干任何事,总要往好的方面去干。虽然我知道这活很累,但我根本就不晓得如何偷懒。有一天晚上回来,老板的小女儿忽然问我怎么有点瘸脚,我才感到脚板有点痛。坐下一看,原来凉鞋坏了,一颗近胡豆大的石粒嵌进我了我脚板的肉里,疲倦的我居然还不知道。当然,我不会因这点小事耽搁工夫,更不会去看医生。我要做的就是把石粒从脚板里取出来。我从老板家的背篓上折下一截竹签,小心冀冀地从脚板厚厚的肉里掏出石粒。血流了出来,我终于感觉到有点疼,一旁老板的女儿却早就看得直皱眉头。
总之这样的事对于我来说根本也就算不了什么。日子就在疲倦和无谓的妄想中一天天过去。暑假就快结束了,州屏路好象还是我去的时候那个样子,机器都还在轰鸣,汽车都还在不停地奔跑,我感觉不到这条路的变化。要开学了,我也要回到家去,准备下一学期的学业。
我在那里呆了三十几天,除去下雨的日子,我一共干了二十四天,算下来,靠我青春的身体,我每天净赚了四块钱。二十四天也就九十二元。这是我一生中挣到的第一笔钱,以后,我常常记起二十四和九十二这两个数字。
那些时光已远远地过去了。现在的我,每次进城,总要骑着摩托在那片土地上转一圈。在层层高楼中,在钢筋水泥的包围中,这片土地已变得繁华,再也不是以前的荒山野岭。愚人老大的家,就在当年我曾挥汗如雨的地方,现在,已是高楼林立。我已找不到我以前曾挥舞铁锹的地方,或许,已深深埋在冷硬的水泥地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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