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事犯之后的两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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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1-03 00:43:01
/ 个人分类:杂记
腐败学会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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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本学会许多成员,贪污腐化之后,又于东窗事发之后,唧唧然不知该咬何鱼、惶惶然不知该曝何大鳄而丢了身家小命,本着对全体会员负责的态度,学会特发此通知于各级成员,望认真学习,身体力行之。重庆文学(V3Te.l0KW4A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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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于全国上下贪污腐化成风而党中央刹而不止的大好形势和个别成员还屡有事发丢了脑袋的血的教训,希望成员们好好学习孔子之中庸之道,不要TMD只记住孟子那段“鱼与熊掌”的话,这叫学习原著,懂吗?一定要记住,熊掌和鱼兼得者,一定要敢于向上级成员献上熊掌,自己取鱼而非熊掌也。这叫君君、臣臣,叫孝敬,懂吗?如斯,则一般不会脑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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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旦事发之后,为了保全性命,要审慎选择所咬的对象。按照惯例,不咬一个大点的鱼出来是说不过去的(办案人员都很狠噢),但是咬得不对,则咬了之后大鱼非但没有受到伤害,反而会动用国家权力加速犯事成员的迅速死亡。但是有些大鱼,因其个人秉性各不相同,有袒护之人,也有杀人灭口者,如何选择咬,或者到底咬不咬,这中间的学问真是太大了,目前本学会还没有讨论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在此答案公布之前,学会本着爱成员性命如自己性命的宗旨,力劝成员不要过于贪得无厌。当然对个别嗜钱胜命之徒,本条例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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