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谁在那里唱山歌——评王扶民的乡土小小说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1-03 20:54:57

一、
    乡土小小说通常以农村生活为题材、具有较浓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而作品反映出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往往跟写作者的经历密切相关。近二十多年来,和乡土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一样,乡土小小说的作者可以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者因为各种原因从乡村进入了城市,但新环境里物质财富对精神世界的挤压使他们不由自主地向往记忆里的乡村,处于这样的矛盾中,他们只得让身体在城市的钢筋混凝土之间行走,而让精神在乡村的原野上放牧。他们笔下的乡村,因此便打上了作者在新环境里的思想烙印;还有一部分作者,他们从不把自己和脚下的土地割裂开来,既不会高高在上地指点乡村、也不会远远地关上防盗门开着空调编写自己想象中的乡村。他们出生在乡村、生活在乡村,他们的身体和灵魂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乡村,因此他们笔下的乡村,便呈现出原生态的乡土气息和地方色彩。
    王扶民就属于后一部分作者。
    王扶民是四川省阆中市二龙镇人。阆中古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大西南的巴山深处,距离省会成都300公里,在2000多年前,曾经是巴国的最后一个国都。那里到现在还没有飞机场、没有火车站、也没有高速公路。二龙乡距离阆中市区35公里,平均海拔650米,直到今天,当地的农民仍然靠牛耕田、用锄头挖地,是一个民风淳朴、历史悠久、地势偏僻、自然生态保存较好的山村。王扶民在这样的环境里出生、长大,所以他对乡村生活有血肉相连的切肤感受;成年后,他在家乡文化站工作了30多年,这个经历又让他有机会对乡村生活有了更深切地思考。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感受的思考,王扶民从1980年开始创作乡土小小说,并陆续在省市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二、
    乡土小小说最常展现给读者的,是中国农村古老的风俗、根深蒂固的观念、一方水土孕育的独特语言……还有那些最不起眼却又最能让人感动的生活细节。王扶民的乡土小小说中,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货郎老苟》。文中那个走乡串户的货郎做起生意来,“丁是丁、卯是卯。女人讨价还价,他高矮分文不让。”女人们就抱怨他:“你这个啬家子,一人吃饱,全家不挨饿,钱是人身上的垢痂,赚那么多干啥子……”老苟的回答风趣而又不失小生意人的精明:“老子翻山越岭送货上门,又没赚哪个舅子的心狠钱。没见过你们这些婆娘才是吃了五谷想六谷、抱着丈夫想情夫!”这一来一往的对话,立刻就勾勒出了一幅川北乡村的民俗图画。因为有了这个“平生最乐意的事情,就是和女人们打闹嬉笑”的货郎,寂静的山村热闹起来,那些充满“野趣”的玩笑立刻就让读者记住了这个货郎。一样是拿货换钱,但这个担着货物走乡串户的货郎却和现代社会的商人迥然不同:当天印的女人吞吞吐吐想用鸡蛋换些白糖的时候,货郎不是要她还早先欠的钱、或者公平交换、更没有乘人之危。他的第一身份是“乡邻”,他想的是这女人丈夫得了肝硬化、婆母半身瘫痪,他收起了一张嬉笑的脸,认真地让这女人把鸡蛋提回去给病人补身子,白糖还是记在帐上。作者在这里让读者看到了一个为人随和、心地善良、人情味十足的乡村货郎,也让读者看到了一个人情味十足的乡村。这样的货郎在几十年前的中国城乡随处可见,现在却只能在偏远乡村偶而看得到。他是一个好导游,一路牵着读者的目光,去感受川北农村现实的闭塞、贫穷,和古已有之的乐天安命、淳朴自然。在王扶民的小小说中,《残月》、《赔礼》、《阴阳界》、《风雨夜归人》等,都和《货郎老苟》一样,地域色彩显著、感情蕴涵深厚,属于文化乡土小小说。
    在《雪夜无痕》里,作者塑造了一个硬汉般的川北兄长。这位哥哥因为父母早逝,过早地肩负起了抚养弟妹的责任。当他倾尽全力体面地送妹妹出嫁、给弟弟操办了婚事之后,自己却已经人到中年,没有了成家的打算。原想平平静静地和弟弟一家好好过日子,可偏有好事者说他家是“一国两制”、“一妻多夫”,为了弟弟的幸福,他只好外出打工。但当他因为身体不好、回家养病时,有天晚上,弟弟去乡上参加支部培训因为大雪封山没有回来,弟媳妇半夜起来上厕所,被风关上了房门,她在外面冷得受不了,只好去敲哥哥的门。哥哥把冻僵的弟媳让进自己的热被窝,然后抱病踩着积雪去了出嫁的妹妹家。那一个雪夜到底发生了什么?此后再没有人提起。在波澜不惊的叙述中,读者可以想象另一个一石激起千层浪的结局——如果哥哥不这么做、如果弟弟和村里的其他人知道弟媳妇那晚睡在哥哥的被窝里,将会发生什么样的悲剧?类似这样的人生乡土小说,王扶民还写的有《憨娃和辣妹》、《迟到的忏悔》、《洞房花烛夜》、《那张美人照》、《醒悟在瞬间》、《高矮夫妻》、《黑姑与白妹》等。
    在所有的乡土小小说中,影响最大的是社会乡土小小说,因为这一类的小小说更关注农民的现实状况。王扶民的《原则书记》、《老实社长》、《小镇“滥贤惠”》、《女村官》、《泼村长》、《补课》、《公公接生》、《迷途》、《具体行动》、《月满西楼》等都属于这一类的小小说。《补课》一文里的小干部,杨言“村里的事,老子说合法就合法,老子说不合法就不合法。”文中小干部的无赖和女人的无奈、以及他们的无知、他们可笑的私心都被作者渲染得淋漓尽致。在这里,“补课”成了一个暧昧行为的代名词,被“补课”的女人是弱者,代表着几千来的乡村农民,而那来“补课”的小干部却是强权的化身。这样的人物,我们随便翻开一本历史书,都容易看到。这样的社会问题,被很多作家用多种方式描写过——但《补课》里这个具有十足乡土气息的故事,却能让读者从一个崭新的角度去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红杏》着重写的是人物心理。在这篇小小说里,女主人公“冷血西施”因为婚姻失败,对自然界的一切正常两性交往都采取排斥态度。为了给她的转变观念做铺垫,作者借用了叫春的鸽子、走草的狗、嚎春的猫、隔壁新婚夫妻的夜话。和王扶民的其它小小说不同,这篇小说里没有大段的故事情节,作者用了散文化的笔触,把红杏转变观念的整个过程处理得细腻感人、水到渠成,让读者明白了“人为的樊笼,难束缚有生命的动物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外,《张家弯佚事》、《吞口无言》、《兰芬将远行》、《父子间》、《楷模》、《廖神刀》、《路遇》、《车过老虎嘴》等,也是类似的心理乡土小小说。在这些小说里,作者还剖析了现代工业文明给具有传统道德的乡村农民造成的观念冲击,明显反映出了作者的隐忧。
    三、
    乡土小说之所以具有经久不衰的魅力,就在于它所描述的,不是在发展过程中的工业化,而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国古老的农村文明。王扶民的作品,也大都有这个特点。但局限于作者的“文化干部”身份,其中部分涉及到专业知识和敏感题材的,在远离了文本的时代背景后,就显露出了它明显的硬伤。
    《心事》写的是一个农村青年,因为倾心农业实验,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伴侣,正当母亲为他着急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有好姑娘在爱着他了。这是一个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作家笔下很常见的题材。但20多年后的读者看了,就不能理解:一个没有经过专业学习的农村青年通过一块实验田搞科研是不是可行?显然,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如果不是在特殊的条件下,这件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也不可能取得效果。而这个特殊的条件,需要作者对农业新科技有一定的了解,并给他的故事做一个合乎逻辑的铺垫。王扶民在这个作品里没有这样做,所以,他的这篇小说是不成功的。但是,假设他这样做了,给了读者一个故事发生的理由,那么他的这篇小说也只能算是一篇农村题材的小小说,而不能算是乡土小小说,因为小说所描述的对象不再是“几千年的中国古老的农村文明”。
    还有一篇《位置》,写的是因为县委决定“私事一律不许坐小卧车,一两个人下乡不派车”,所以县委书记一行二人下乡回城时只得来搭班车,镇长因此强迫农民把前面的好位置让给书记、而书记却坐到了车厢后面没人的位置上去。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反映了两个主题:一是农民在脱贫致富后对社会地位的渴望;二是政府官员的勤政爱民。在这里,如果作者紧扣第一点来写,就会写出一篇社会意义较为深刻的小说来。但遗憾的是,作者在第二点上用墨过多,冲淡了前一个主题,不仅全文没有立得起来的人物,而且使故事显得虚假。很显然,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原因,作者更熟悉社长、村长,而不熟悉县长、县委书记。对官场的陌生,使他无法把握好这样的题材。
    由此也可以看出,一个写作者,只有当他把目光投向自己熟悉的生活、自己熟悉的人物时,才有可能写出生动的、能经受时间考验的好作品。
    在小小说写作方面,王扶民不是学院出身,他或许没有听说过“小小说三原则”,也不熟悉欧·亨利、卡夫卡,他的乡土小小说大都行文随意,迄今为止,从结构上来看,其中仅《老实社长》一文有刻意构思的痕迹。而在这篇小小说里,他的刻意是很成功的。全文老实社长只在首尾各出场一次,中间的故事主角看上去似乎是“横二嫂”,但结尾却出人意料地抖出一个包袱:这一切原来是老实社长导演的!猛一看很吃惊,仔细想却又释然。由此可见作者在写作中,并不是不会使用技巧,而是不愿意使用技巧。这样的写作风格,正是“乡土”本身的风格。我们的许多前辈作家都喜欢用这样的风格来写乡土小说。
    四、
    和一些好的乡土小小说一样,王扶民的乡土小小说之所以吸引读者,也并不单单是因为小说里有精彩的故事,而是因为他大量使用了川北方言。
    方言的运用,一直是小说创作里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冯骥才在他的《关于乡土小说》中,专门提到了乡土小说的语言。他说:“这种乡土小说是把地方语言的某些特征提炼出来,刻意创造出一种有滋有味、极具乡土神色的叙述语言。在将生活语言变为叙述文体的过程中,筛去口语的粗糙,保留口语的生动、鲜活、神采与独特性,最终达到一种很高的文学品位。这种叙述语言,既不是人物对话那种生活原型的口语,又与人物的对话语言构成一个艺术整体,使小说散发出强烈的地域精神与乡土韵味。”
    在这一点上,王扶民的乡土小小说,因为他的“全盘方言化”,更容易招来读者的争议。“哎哟,一个合作社长,芝麻大个官儿喃,哼!逗老娘的硬,蚊子咬木脑壳——你认错了人了!””(《赔礼》)“红萝卜里面搭辣子面,看不出来哇,那王永发一天斯斯文文的、正儿八经的,才是一个鸡脚神戴眼镜——假充正神的角色呀!”(《楷模》)“我理发理了十多年,没见过裸体婆娘耕水田,一对牛卵子在后,两坨人奶子在前。”(《女村官》)这样的语言,读来生活味道浓、也容易理解。但是,“杨宪章不耐烦地朝老汉吼道,不怪公爷贾,有钱该玩格。”(《父子情》)这句话,尽管作者在“格”的后面注明是“享受”的意思,外地的读者还是很难理解——公爷在这里是什么意思?贾在这里又是什么意思?
    很显然,方言使用不当,会严重妨碍作品的流传。尽管如此,我还是在想:若干年后,随着普通话的普及、外出打工农民的返乡、交通发达后人口的大面积流动,当川北人逐渐不再说方言了,这本书会不会因为是“川北传统语言的化石”,而具有更高的阅读以外的价值呢?文学的作用,原本就不仅仅只是净化和提升人的思想境界。
    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王扶民的小小说具有鲜明的乡土特色,不仅深受当地群众喜爱,也得到了相关专业机构的肯定,他的小小说《二舅》获得了全国“农村改革颂”征文二等奖、小小说《公公接生》获得了中国艺术院当代文学研究所颁发的优秀作品奖……看来,还是有很多读者和专家跟我一样,喜欢乡土味相对较浓的小小说。
    我前年曾经陪朋友去巴山深处采风,在构溪河边乘凉的时候,看到对面山坡上有农民一边劳作一边唱山歌,歌声婉转悠扬,在山间水面回荡。朋友忍不住惊叹:“像这样唱的、这样听的,才是真正的山歌啊!”
    读着王扶民的乡土小小说,我似乎又到了构溪河边,听到有人正在山野里悠然地唱着山歌。感谢王扶民,用乡土小小说的形式,谱写了一曲曲如此地道的“山歌”——
    有山歌回响的乡村,就是我们笔下最理想的乡村。这乡村在遥远的深山里、也在闹市中我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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