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父 (实验小说)
他被判了三年刑。出来了。他没回家。他以为自己是个没有家的人。他身无所长,不知道什么工作能养活自己。有一时半会儿,他想去做小偷,偷钱包,偷自行车,偷一切容易得手又容易出手的东西,最终靠偷来养活自己。这条路应该很适合他的,他原本干过这行,若论技术,也是这个行业的高级技工的。但他放弃了。他认为这有违正常人的道德标准,他是要做一个正常人的,自然不能选择偷为职业。他又想着去骗,好歹他口才也不错,模样也不是天生的罪犯相,但这同样有违正常人的道德标准。偷和骗都不是理想职业,他就想着去当个职业乞丐。
他做了两天乞丐就生厌了。按理,做职业乞丐的都会将自己装扮得可怜兮兮,叫人一眼就生出怜悯之心来,赶紧掏钱抚慰自己的良心。他却不管这一套,结果就可想而知了。他的穿着跟平时没啥两样,虽说不上得体大方、风度翩翩,倒也没叫人看出到了靠乞讨度日的地步。除此而外,他也没给自己编造一个诸如家遭大火,身患绝症的理由。更让那些时刻准备着施舍良心,施舍同情心的人们愤怒的是,他的脸上居然没有丝毫悲伤或痛苦的表情。这当然令人气愤了,那些施舍者呀,他们也是需要一个理由和借口的呀。所以在十字路口挂了个乞讨牌子站了两天,他就收到了一毛钱,还是一个小孩鄙视他,用了一毛硬币砸他,从他身上反弹到地上后,被他捡了起来。他想一毛钱也是钱呀。
十字路口人多车多,没有交警在的时候就更恼火,所以堵车就再正常不过。他脖子上挂了个乞讨牌子站在路口,自然有过路的人来看热闹。有的是行人,有的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这一来,原本拥挤的路口,因人们想看他的热闹就更拥挤了。一开始他还未注意到自己对交通造成的影响,直到一个推着自行车的小伙与一辆小汽车擦挂后他才猛然醒悟过来。他看见小伙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胸前的牌子,这时候一辆转弯的汽车冲来,他未来得及提醒小伙,事故就发生了。为此他感到自责:这不都因为他吗?那个下午他除了乞讨外,还当起了义务叫警。他将牌子由胸前移到后背,学起交警的样子疏导交通。但交警在的时候,他们又说他瞎指挥了。
乞讨的第二天,一位老大爷扯开架势、义正词严地指着他的鼻子说:
“你是年轻人么?----你缺胳臂少腿么?----你哑巴么?----你聋子么?----你肝被割掉了么?----你的家伙被阉了么?---------”
老大爷仿佛在千军万马前演说般,唾沫横飞、气势汹汹,从古代头悬梁锥刺股,到张海迪残疾自强;由国内讲到国外,譬如科学家霍金又如何顽强地活着,生命力比小草比牛筋还坚韧。看热闹的围了里三层外三层,这一下十字路口就仿佛成了庙会了,人来人往,汽车却不能动弹半分,汽笛鸣叫声和和老大爷的演讲声音混在一块,又仿佛是一场战争片的序幕,高昂的叙述交叉着刺耳的如挣扎般的嘶鸣。媒体也被惊动了,长枪短炮架起来了,闪光灯嚓嚓嚓地响起来了。在一片错乱的光与影中,他被定格了。第二日,他便成了这个城市所有媒体的头条,标题是老大爷演讲时说的一句话:人,还有尊严么?
第三天一大早他就早早来到十字路口。前两日一无所获,他决定今天无论如何得让自己的工作有点起色,俗话说事不过三嘛。他没有看报的习惯,更不舍得买报纸,那天刚挂好牌子站在十字路口,就有人拿着报纸凑到他面前,说:
“喂,你成名人了。”
他接过报纸,果然看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乞讨牌子的照片放在报纸的封面中央,照片上面有一行黑字大标题:人,还有尊严吗?他迅速地浏览了全文,大致明白了文章的意思:四肢健全,身体健康的人来乞讨,人的尊严,人的人格在哪里?就在他读报的这当儿,他又被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住了,人们安静得象一只哑巴乌鸦,人们以面对偶像的眼神专注地望着他读报纸的神情。待他一读完,人群里就有了声音。
“哇,名人喽。”
“叫花子名人。”
“这个办法不错,能混成名人都不错。”
“嘿,这小子够绝!名人,够绝!”
人们的话里左右不离名人二字,他突然惊喜起来了。成了乞丐名人,施舍者不多如牛毛么?如此一来,靠这个吃饭,靠这个活着倒也不难。可过了一会儿,他却沮丧起来。他成了名人,大家却象看猴戏似的望着他,根本就一毛不拔,他的手伸出去老半天,就没见一个子儿落到他手上,却接了一把的雨水。乌云来了,天下雨了,人群散了,他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容身的烂尾楼里。
关于乞讨,关于尊严,关于人格的争论、反省铺天盖地了,老百姓、学者、媒体蜂拥而上了,他的名字和那脖子上挂着乞讨牌子的照片,被一家又一家的电视台和报社搬上台面了,更有艺术家想以他为原形搞创作了,譬如雕塑,譬如绘画,譬如舞台剧。就在他的名字漫天飞的时候,慈善的企业家们也纷纷出来说话了。
他们说:“我们厂里要他。”
他们说:“我们公司要他。”
企业家们开的待遇一家比一家高了,仿佛在争抢一个宝贝般,纷纷表态要向弱势群体伸手了。
然而,他却平空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就在他乞讨的第三天的早晨,当雨水下来,人群四散时,他突然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耻辱象雨水般从天而降了。刚刚燃起的名人之火被雨水浇灭了,他清醒地意识到正常人是应该有尊严的,他因此不能再乞讨下去了。他告诉自己,要象个正常人般有尊严地活着了。
(三)
没过多久,他就被人们遗忘了。他反而高兴了,不用靠慈善家们的施舍度日,他有尊严地活着了。
他来到另一座城市,在一个建筑工地做了一名自食其力的工人。那些工人不看报纸,也很少看新闻,所以没人见过他的照片,但是他们也听说过他的成名故事,下班后在工棚里吹牛时对他崇拜得不得了,说这样就能出名,多简单的事情,我们明天也要去试一下。也有说,亏他想得出来。他们先是夸他如何如何聪明,有胆识,接着又是鄙视他了,说这样的出名不要也罢,丢不起那个人等等。
他准时上班下班,感觉这样的生活真好。可是一到晚上,他的仇恨就象潮水般涌上来了。工地上没有夫妻房,他的旁边刚好住着一对夫妻,他和他们之间仅仅隔了一道薄薄的布帘。晚上,旁边的床板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仿佛是夜莺在歌唱。在那狭窄幽暗的工棚里,仿佛有两只火球在布帘子的另一边燃烧。每每此刻,他就感觉到痛苦在煎熬他的心了。这样的夜晚,他认为自己又不是正常人了。他想到三年前,也是在这样幽暗的夜晚,他强奸了一个女人,他因此而坐牢。由坐牢联想到更远,他曾经是个诚实上进,成绩优异的学生,17岁那年他无意中得知自己的出生后,一切都改变了。
二十多年前,他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唱着夜莺般的歌声,也是在狭窄幽暗的屋子里,制造了他和他从未谋面的兄弟姐妹们。他的养父母以5000元的批发价将他领回了家中。他在未出生以前就被设计成了一件商品。他的父母们以工业化的模式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生命。他们在一条流水线上被生产出来,然后被专业的销售人员送到了预订的客户手中。他们仅仅作为一件商品存在于这个世界。
当他明白了这一切,便认为罪恶从出生之日起便伴随他了,而罪恶的肇始者就是他的生父母。他不再是一个正常人,除非他能亲身将罪恶的肇始者杀掉,否则这个罪恶的包袱便终生追随着他,使他渴望幸福而毕其一生之力也不能得到。如同乞讨需要一个理由般,他认为活着,活得幸福,都需要一个理由,一个支点,一个依据。黄土地上开不出雪莲花,罪恶里也不能诞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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