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大人勉强的幸福生活
贝大人勉强的幸福生活
作者/毛桃
小三电话里说:贝大人又被送回去了,都十几天了。至于送回去的原因,小三没说,我也没好问,只知贝大人像排球一样被推来推去已早就不在我或其他知情者的意料之外。说到底,贝大人之所以还能这家进、那家出地“盘桓”在父母姊妹的家里,却完全是因为家人顾及了我的意见。如果单纯从他们的意愿来考虑,贝大人的桀骜不驯、随地大小便、翻脸不认人等都足以让她被放逐几十回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两年前贝大人像只小猫似地被妹妹小三用一只棉衣风帽就兜了个暗无天日的样子;而且,小三还把装有贝大人的风帽揣到了她夹克棉衣的胸襟里,只把风帽隙了道让贝大人出气的缝。而这,便是贝大人的第一次迁徒,从购买她的我姐姐家迁往我父母家。承担此次搬迁任务的棒棒为:小三和我。事由:贝大人置若罔闻、不顾一切地随地大小便。那时,姐姐家才失去了出恭极其守规矩的哈巴狗朵朵(因病去逝。)本以为有大半吉娃娃血统的贝贝(贝大人的本名)能填补他们失去朵朵的空虚,谁知贝大人却毫不领情地我行我素、随地大小便,——这对极爱干净又极喜欢行使人权的他们来说,无疑是大逆不道的;以致,个头娇憨、精神抖擞的贝大人才刚安家,又得拔营。
到了父母家,贝大人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了;因为她的模样委实太乖,再说,她随地大小便还只是听说的缺点,再说,我们也没姐家里人那么极爱干净又极喜欢行使人权。当然,最爱她的人还是全程抱她回来的小三了。上午将其抱过来时,小三是那样地抱她没商量,一不嫌脏,二不怕痒,当然,长于进屋就脱鞋的家里的狗,再脏也不会脏到哪里去的。
小三上街与朋友喝茶时,也时常抱着幼小的贝大人去。有一天,贝大人竟穿了一件姜黄色无袖长毛衣回来,一头一尾还缀了几圈红、绿道道。原来,是小三医院的同事小李给贝大人打的。小李对贝大人的喜爱是显而易见的;谁叫贝大人长得人见人爱咧。
贝大人的长大是从这件姜黄色长毛衣由长变短最后变成了贝大人前半身的胸衣上显现的。长大的贝大人穿着这件曾经的大衣就成了只穿胸衣、没穿裤子的流氓小亨。而在这时,贝大人随地大小便的缺点已开始抵消家人对她神采奕奕长相的欣赏了。
把贝大人从姐姐家接到父母家的这个春节,我一如既往的回家过年并住在父母家。当贝大人被接过来后,我跟贝大人就成了“同一条战壕的战友”,时常抬头不见低头见。当然通常,贝大人是被关在盥洗间里的,在那里,配备有她的小家,——狗窝和狗碗。
我很喜欢看贝大人吃饭的样子,她是那样地专心致志、一丝不苟。总之,贝大人最能表现她认真负责精神的事例就是吃饭,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吃饭。看着她吃饭的专注劲、拼搏劲,你会感到生活是多么地美好。
贯穿贝大人一生的最重要、最显著的一件事就是“吃”了。有东西就吃,管他三七二十一,管他肚皮胀得像只橄榄球,管他是肉、是骨头还是皮子。最让我惊奇的是苹果皮子、莴筝叶子都能成为贝大人的果腹之物,可见她的吃遍天下无敌手了。而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她之所以时常随地大上便。而平时之所以把她关在盥洗间里,就是为了减轻她随地大小便的祸患,不然,像她这么模样娇憨又斗志昂扬的狗狗是早就可以成为满屋乱飞的流动花朵的。
就像贝大人时常待在盥洗间里一样,我也时常待在由父母分派给我的房间里,看书写字上网打游戏。到每天下午三点左右,贝大人和家里另一条狗儿花龙就出来放风了。那时,父亲把她俩分别从盥洗间和厨房(花龙是用链条拴在厨房里的)放出,客厅和过道里就响起了狗狗们活蹦乱跳、互相挤兑的声音。那时,因为想逗贝大人,我也通常会打开房门,把贝大人引向我的房间。等贝大人像个地滚子一样跑向我的房间之后,我又会做出凶恶追赶的样子把她吓得钻床脚或一溜烟似地逃向过道。然后,我又去引贝大人,让她再次跑向我的房间,……如此周而复始,她跑得气齁八齁,我高兴得那怕加速皱纹生长也在所不辞。有时,为了逗贝大人,我会破例把贝大人放出来,当然前提条件是,此后走路得把眼睛睁大点,看到地上有她的排泄物要及时拿扫把撮箕拖帕来清理。
贝大人贪吃的另一表现就是抢吃花龙的饭而把自己的饭留到后来吃。花龙是只个头比贝贝大一点的狗,有小鹿犬的血统,腿长背扛,性格谦卑,举止斯文。当精神抖擞、咄咄逼人的贝大人凑向花龙的饭碗边开始大快朵颐时,花龙通常只在一旁作不知所措的观望状。这引致了后来父母在给她俩端过饭后就把贝大人关进盥洗间的战略性举措。
如果说贯穿贝大人一生的最重要、最显著的一件事就是“吃”,那么贯穿贝大人一生的最重要、最显著的一种精神就是“无所畏惧”。这种精神既表现在贝大人的面相上,也表现在她的行动上。
我看到过贝大人和终于冲冠一怒的花龙在客厅里撕咬的情景。贝大人的后腿都被咬得血淋淋了,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去冲咬花龙,拦都拦不到。
我还亲历过贝大人为保护她窝里起垫絮作用的衣服而怒目圆睁、蓄势待发、边叫边咬(我伸出去招架的脚上拖鞋)的阵状。贝大人被关在盥洗间时爱把窝里的“垫絮”拖到地上“当帚帕用”,见此情况,我或家里人就爱去帮她把衣服拣进窝里,而在这时,贝大人就严阵以待并随即发起进攻了。在这点上,她表现得非常地翻脸不认人,这引致了秉持“不能恩将仇报”传统观念的家里人的强烈不满。但在我看来,这却是她真实天性的表现,与道德素质无关,或者说贝大人根本就是一条没有道德素养、只有任性妄为的小狗。当然,如果她是一条大狗,是一条会对人肉体产生伤害的狗,那她的任情任性是否还会被接受就要打问号了。而现在,她却只是(也永远只是,由品种决定了)一条小狗,她的任情任性就是一种乖,一种哈戳戳。
小三电话告诉我:在贝大人到父母家几个月后,姐姐家又把贝大人接回了“老家”,想对她进行不随地大小便的习惯培训,以为那时她大些了,懂事些了,以为把她培训好后,就可将之留下。结果咧,贝大人又被送回来了,一条后腿还一拐一瘸的,——被白费了许多口舌的姐夫打伤了。
去年春节,我又见到了长大了些的贝大人,那时,她已彻底告别狗毛衣了,一身有黄有白的真皮,比什么衣服都贴身、好看。
关于贝大人后来咬耗子和偷油婆的事迹,也是在与小三的电话交谈中听来的。在我走后,贝大人也许感到了家里人对她的赤裸裸的压力,——没有像我这样对她的率性而为深表理解和支持的大好人了;故此,贝大人就担负起了猫的职任并卓有成效。据说那次一咬就咬死了三只耗子,只是过后,贝大人没有吃这些耗子的肉,——很难得的挑了一回食。
关于贝大人的爱情故事,也是从小三嘴里听来的。老实说来,小三比我更喜欢贝大人,只是年轻的她在父母家里属话语权弱势的人,加之也欠缺形而上方面的思考,故对贝大人何去何从的命运不能产生大的影响。她的喜欢通常只表现在对贝大人的亲昵上,而我的喜欢还表现在对权力者施加有利于贝大人成长及生活的影响上。
贝大人是在迁到父母家的那个春夏季,被带去配种的。与那只种狗待了几天后,贝大人被带回来了。本以为此后就可见她肚皮有一种怀孕后的异相,却不料贝大人肚皮依然只是吃得饱饱的大,毫无有孕的迹象。听说那只种狗在见到贝大人的那一刻表现出了十分喜欢的神情,但贝大人却兀自觅食去了,给人以牛头不对马嘴的感觉。
第二年春夏季,一只与贝大人长相差不多的小公狗被牵到楼下的院坝里与贝大人会面了。那是一只年龄比贝大人大一岁多的公狗,因为主人的无知或家教甚严,还没耍过女朋友。这次,是贝大人表现出十分喜欢的神情了。可惜两只狗耍了半天,也没发生实质性的接触。究其原因,却是男方的过失,因为男方压根儿就不知怎么交配。贝大人的初恋就这样一厢情愿地打水漂漂了。过了一段时间,贝大人又被带到去年曾在一起待过几天的那只种狗那里,想让他们再续前缘。谁知贝大人一见那只种狗,就冲过去动粗,但她显然不是种狗的对手,心有不甘的贝大人被强行带离了战场。小三在说到这事时还充满感慨地表扬了贝大人一句:“她还多专情咧!”我则嘻哈大笑地高兴了好一阵,为贝大人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现在,贝大人又回到了父母家,此前,她是待在小三的新家的。小三结婚后就搬到他们的新家去住了,并带走了被家里人嫌弃的贝大人。但贝大人没在小三的新家待到一个月,又被送回父母家了。想必现在贝大人最盼的就是我回父母家过年了。当我回去,她就会获得更大的自由,也会听到我对家里人“要善待贝大人”的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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