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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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04 17:20:12
小镇早已城市化了,但还保留了一个民俗:逢二、五、八号赶场。
我喜欢赶场,不只为买东西,还为在熙熙攘攘中找感觉。
同样爱赶场挑便宜货的主妇们说:嘿,买来买去都是些批发市场的货。我却不以为意。批发市场我去过,交易厅满眼的大编织袋,摊主个个财大气粗,不屑零敲碎打的买卖,挤了一身汗,即使买了便宜货,也蔫蔫的,神采飞扬不起来。
赶场呢,东西依旧,主帅易人,没有作大买卖的生意人,全是些摆小摊的熟面孔。生意小,乐趣就多了。一件普通的童装,叫价“五十”,还“二十”,摊主顿时成了苦瓜脸,大叫:“二十你卖我一千件都要!”“不卖算了。”假装要走。“回来回来,安心要没得嘛?”“你各人不少价。”“好说好说。”再一番你论我辩,终以三十成交。摊主揭下委屈的面具,甜滋滋地说声走好。
我喜欢这样精彩的锱铢必较:买者心满意足占了便宜,卖者暗喜还是小赚几元,增增减减、讨价还价中,即使场上再拥挤,空气也是生动活泼地流淌着的。
赶场的乐趣还在于“逛”。逛与赏不同,赏之妙在于山水多而人少,逛却常捡人多的地方;逛更不同于“死盯着商店的货架橱窗”,而是让眼光悠然自得地信步而游,乘兴而往,兴尽则返。逛的第一目标当然是物,口袋羞涩不要紧,饱眼福足矣。古人不是说过“过屠门而大嚼,虽不得肉,聊且快意”么,我们就来个“过小摊而饱看,虽不得物,但却过瘾”。对于这点,女人特别赞同,有男人抱怨女友逛街时看东西比看他还一往情深,好惨!但这就是女人的通病。逛的第二目标自然是人,熟人、生人、同性、异性,统统浏览。中产阶层是少于出现在这种“下里巴人”的地方的,他们要买东西靠手机和汽车,逛的是国际大品牌,气派得很。所以极少望到珠光宝气的太太小姐,多是素淡如菊的普通工薪阶层。然而,美人不应象空谷幽兰孤芳自赏,应如晴天明月万目同瞻,赶场的女人,更为泼辣有生机。一人一故事,一人一表情,看他,他也看你,忘掉他,他也忘掉你,匆匆交汇而失之交臂,十丈红尘里,芸芸众生就这样相互记起和相互遗忘。
有人说,赶场是“没钱的有闲人”的专利,而我认为,不管有钱没钱有闲没闲,只要是有心之人,都不妨来赶回场,即使走马观花,也小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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